Re: [新聞] 法官:殺警判無罪 有5大點理由

看板Gossiping作者 (皓小玥)時間4年前 (2020/04/30 23:48), 4年前編輯推噓0(225)
留言9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6/63 (看更多)
朋友寫的~ 小時候就常常聽到我外婆說:厚肖ㄟ趴丟,謀ㄉㄟˋ賠。 現在終於懂了。 原來被"思覺失調"患者打了殺了,只能自認倒楣。 這樣的法,合理嗎? 未成年孩子做錯事,他的家長要負連帶責任。 那這些思覺失調的人呢? 嚴重一點的,應該也有法定代理人吧? 這些法定代理人也毫無責任嗎? 如果症狀沒有嚴重到需要法定代理人來約束行為,那表示還是有足夠的判斷力吧? 怎樣評斷有無精神異常情況? 是,我知道醫學上有醫學的判定方式,但是精神異常也是可以演出的吧? 這個殺警的,他的行為既然已經嚴重到如此程度,那不是應該判定需要強制約束嗎? 比如就關在療養院裡好好管束治療。 今天他可以說有聲音叫他殺人一次,法官你可以保證他不會再有聲音要他去放火嗎? 或是有人蓄意煽動他去為惡? 反正他嚴重到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啊! 無罪論定? 至少來個徒刑吧! 警察用生命保護了車上的人,他不是應該要無辜被犧牲的。 他的父母辛苦拉拔大一個孩子,這個孩子還勇敢的當了警察,並且盡他的一切保護了民 眾的生命,他不是應該被犧牲啊! 不是一句,啊誰叫你倒楣,被瘋子殺。這樣的話就可以帶過的。 我討厭兩公約。 我反對廢死。 因為台灣雕太多。 因為故意為惡的人太多。 人權,是給人用的,不是看起來像一個人就可以擁有人權!! 如果是思覺失調,那就讓他去可以管束他,不再有下一次有人犧牲的可能出現才是!! ======= 不能判死,就終身監禁在療養院,醫藥費家人自費!! ※ 引述《waitforme99 (forme99)》之銘言 : 這樣的判決結果, : 儘管法官理由再充份, : 已經再次注定是全盤皆輸。 : 人民對司法更加失望不相信。 : 警察對罪犯更加放縱不行動。 : 精神疾病患者在社會上更加被排擠不被接受。 : 與惡的距離只是戲劇, : 劇中美好的結局, : 現實裡永遠看不到!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X00Q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6.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61731.A.A59.html

04/30 23:49, 4年前 , 1F
攻佔行政院也不過幾個月吃豬腳麵線
04/30 23:49, 1F
你的邏輯怪怪的喔~

04/30 23:49, 4年前 , 2F
817萬人挺廢死 小英政績+1 不要扯後腿
04/30 23:49, 2F
挺小英=挺廢死?你這個邏輯也怪怪的喔~

04/30 23:49, 4年前 , 3F
請不要和主流民意作對好嗎
04/30 23:49, 3F
主流民意是反對廢死

04/30 23:50, 4年前 , 4F
早就沒天理了
04/30 23:50, 4F
真的

04/30 23:51, 4年前 , 5F
刑法19條在那正常人就是要認命,精神障礙者犯罪就是能
04/30 23:51, 5F

04/30 23:51, 4年前 , 6F
減刑與無罪
04/30 23:51, 6F
天理何在?

04/30 23:53, 4年前 , 7F
終身禁治產啊 看誰敢裝病
04/30 23:53, 7F
※ 編輯: hwsbetty (114.44.56.124 臺灣), 04/30/2020 23:54:19

04/30 23:54, 4年前 , 8F
這類刑案件的精障患者,家裡都沒錢的啦
04/30 23:54, 8F

05/01 00:16, 4年前 , 9F
法律人會說你法盲
05/01 00:1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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