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殺警判無罪 有5大點理由

看板Gossiping作者 (OP.GGGGG)時間4年前 (2020/04/30 21:44), 編輯推噓-15(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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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想 籲理性討論]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一直在爭 判死問題解決了嗎? 不判死又解決問題了嗎? 這件事情 因為無論有沒有 問題都沒解決 這是亡羊補牢而不是從根本預防 判死一個 不判死一個 剩下的1000個 或更多潛在威脅還是在 為什麼整個社會用「嘴巴」和「眼睛」面對處理完的一個隨機殺人犯之後 好像就都沒自己事了? 那一個判死處理的話 符合大眾期待 或這次這一個無罪 不符合大眾期待 一個 兩個 結案之後 剩下的1000個出現 說真的只是時間問題 事件發生了用鍵盤吵 用鍵盤譴責各方專業人員的判斷 吵完了繼續過日子 除此之外沒有更多作為 輿論是需要的 但不是這種樣子 我不支持廢死 但死刑不是嘴巴能判的 還有 對那些覺得判死有遏阻效果的我想說 重度精神疾病者「發病時」無法判斷是非對錯 也感受不到死刑很可怕會死 所以死刑或不死刑之後 相關領域的人士要做的是如何在社區內建立完善的防範措施 比如調出醫療紀錄和相關資料讓專業人員評估 列出高風險名單 需要的 強制就醫 另一群 做到確保他們按時吃藥 吃藥 不發病 他們就是你我身邊安定的一般人 而排斥 恐懼 憤恨 只會讓原本就在暗處的他們 又少了一點尋求治療和幫助的勇氣 可怕的是 他們發現能伸手求救的社會 對他們如此怨恨之後 腦中只加深傷害這個社會與人的念頭 惡性循環 在此 已經很清楚 大家是不是能夠開始稍微把視角拉遠一點了? ※ 引述《deepinheart (心深處)》之銘言: : ※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銘言: : 上次發了一篇鄭捷死了 問題解決了嗎?被噓到爆。 : 今天應該要再來發一篇“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 : 你看,現在這個案例...又來了, : 刑法第十九條規定:「心神喪失人之行為,不罰。精神耗弱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更不用說馬英九簽的那個公約...直接說不得處死,結果呢? : 大家依然還是只在乎“死不死”。 : 這次法官心一橫,我照本宣科...不罰,你奈我何? : 然後呢? : 社會大眾依然只在乎“死不死”,這個法條都寫死的東西。 : 大家罵到死,然後呢?這條法不可能改的。 : 因為這是普世價值,連中國這種人權倒數的國家都有發展相關法條... :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https://reurl.cc/NjQqdk : 5.1 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5.1.2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 5.1.3 无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 d) 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刑事责任能力范围内。 : 5.2 特殊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5.2.1 反社会人格障碍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5.2.2 ...略 : 大家就繼續吵,死不死這個根本不會改變的問題。 : ...不去改變背後的社會應對機制,強迫政府針對精神障礙者的監控跟管制, : 50年後依然在原地打轉,大家繼續矇著眼說: : “處死這個就好,反正我不會是地獄倒霉鬼...” : 大家就死了這條心吧,這條法不可能改的...該改的是背後的監控機制, : 這問題就是最需要“預防”大於治療的案例; : 講狠一點,精神障礙用藥一定等級以上的,全部集中管制, : 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你想用精神鑑定逃過死劫, : 那對應的就是會被集中管理,你也沒機會跑出去做壞事。 : 當然我知道這有人權問題,但是這也是一個討論方向不是? : 不過,老話一句,大家依然繼續只在乎死不死, : 就是一種被動治療罷了,出事再處理,沒出事...沒差,等出事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02.220.193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54292.A.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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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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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那一任政府有做??廢死派不就先廢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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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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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又不是判不判死,重點是怎麼能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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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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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沒犯罪你要怎麼把人關著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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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耍完嘴炮自爽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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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要求精神病人不吃藥要判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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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刀 然後拿刀殺人,過程犯精神病,所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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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漂亮話 還不是什麼都沒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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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精神病患者不按時吃藥就判刑,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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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par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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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這樣 不過鄉民也是義憤嘴砲一下而已 不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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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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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們的醫療資源,或社福單位能支撐這種規模的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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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 因為神經病本來就是無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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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銷跟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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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命換1命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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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時吃藥沒罪啊 但沒吃藥造成犯罪 為何不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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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地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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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法律的人就是讓人不爽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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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黑道一樣 潛在危險 社會潛在黑暗 你認為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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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1命換1命 至少可以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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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但大多數的人只想把出問題的人趕快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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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了 剩下的他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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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方法跟政策都無法達到魚與熊掌兼得拉,現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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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犧牲被害者的人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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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又來帶風向了 剩下的他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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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人會覺得死刑是嚇阻作用? 是阿呆吧 死刑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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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給被害人一個公平而已 這世界上沒有一種法律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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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作用的 因為壞人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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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沒錯個洨拉,這種論述就跟世界和平一樣,打一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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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1:55, 4年前 , 33F
你留這種廢人下來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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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1:56, 4年前 , 34F
不就為滿足你心中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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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先為下一位犧牲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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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出來又砍人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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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1:59, 4年前 , 37F
講一堆機八毛 有幫受害者考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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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00, 4年前 , 38F
精神病有多少人? 精神病又砍死人的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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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極少數的特例 要持續抱著不定時炸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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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01, 4年前 , 40F
精神病殺人 最低要求就是終身監禁 終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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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還期待精神病出來選總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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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重新投胎就好了 講一堆有的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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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他真的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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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05, 4年前 , 44F
重點是那個警察就應該被他殺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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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07, 4年前 , 45F
啦啦啦啦啦啦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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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17, 4年前 , 46F
從根本解決就是彈掉阿 少了一個會殺人的神經病很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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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33, 4年前 , 47F
看吧 有幾個人在乎事前如何防範 都是在講要怎麼處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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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33, 4年前 , 48F
個已經動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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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49, 4年前 , 49F
你帶回家盯他吃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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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51, 4年前 , 50F
我也不支持對精神病患死刑,但要終身監禁強制就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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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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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14, 4年前 , 52F
聽膩了,每次都是一樣的檢討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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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30, 4年前 , 53F
精神病殺人 終身監禁且不得特赦 絕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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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31, 4年前 , 54F
要多數民眾體諒 誰又來體諒民眾的恐懼? 你老師講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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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50, 4年前 , 55F
判死至少確定少一個人 不然就立法終生剝奪自由權 強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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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50, 4年前 , 56F
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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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7:38, 4年前 , 57F
有道理,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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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02, 4年前 , 58F
判死當然有遏阻效果 至少被告本人永遠不會有再犯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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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37, 4年前 , 59F
這裡的人真的很糟糕,一點理性討論的能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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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9:36, 4年前 , 60F
原來反對意見不叫理性討論啊 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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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gjPKK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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