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縱火6至親奪命!死囚翁仁賢「槍決伏法」法務部證實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oo)時間4年前 (2020/04/01 22:30),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此案被判死刑的原因是因為罵法官,而不是縱火本身 姦屍案才是罪大惡極 姦屍案是對著被害人恐嚇,汙辱,虐待,折磨,並且殺人 而且毫無罪惡感 還能多次查看,又繼續唱歌 可見這他們是知道自己在幹嘛,但是毫不在乎,還能持續玩樂 而且懂得燬屍滅證 只因為被姦殺的不是法官的女兒 最重要的是沒有罵法官 所以只要關幾年就好了 這就是毫無同理心,只在乎自己的法匠 主觀,自私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751455.A.C27.html

04/01 22:32, 4年前 , 1F
法官 : 哼!死的又不是我女兒
04/01 22:32, 1F

04/01 22:36, 4年前 , 2F
台灣法官是台灣社會的毒瘤
04/01 22:36, 2F

04/01 22:52, 4年前 , 3F
法律仔讓人討厭就是自以為是把別人都當法盲
04/01 22:52, 3F

04/01 23:50, 4年前 , 4F
啊法匠就文組你是要期待什麼?
04/01 23:50, 4F

04/02 00:56, 4年前 , 5F
死一個和死六個能一樣嗎?
04/02 00:5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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