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王男律師稱王男是傷害致死罪而非蓄意殺人
不要講那些有的沒有的啦
人就是被你捅死的
法醫驗了 影片有了 全國放送 助跑20cm捅進去
比齋藤一用牙突刺刺左之助還深
這不叫蓄意喔?
可不可以務實一點
富二代家裡有錢 律師重點就快賭個犯後態度吧
人已經走了 你家有錢快補人家個幾千萬
這樣講很不應該啦 但這年頭要贖罪不就是付出些什麼
還是說你還要等民事法院判多少錢 要殺價?
還是一毛都不想給
完全想賭個精神病+過失傷害致死?
大家就是看不爽你"第一時間"反應的是
"喔喔這完全不是蓄意喔"
怕死刑殺人罪也有無期啊,還是你要爭個10年以下?
台灣人法治觀念薄弱,但個性率直
你搞了睜眼說瞎話的要大家尊重你 說要體諒你被逼的
這有點困難吧
嫌犯跟你說什麼
你說那種陳年老案只能靠口述我沒意見
這個你都D-Live有影片看了
自己不能過濾合理不合理嗎?
還是律師宣誓時有說嫌犯鬼扯也要信??
※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 推 ass812882: 我怎麼覺得以上宣言跟現實好像不太一樣 39.9.103.158 03/15 0
9:
: 這個律師這樣辯, 其實並沒有違反份際喔
: (1) 嫌犯跟律師講, 他有精神病
: (2) 嫌犯的當下有要殺他的意圖(法庭上爭辯)嗎? 如果沒有的話
: 確實是重傷害致死
: -----------------------------------------------------------------
: 如果(假設情境):
: 嫌犯甚麼都還沒說, 律師就教他做偽證, 你就說自己是神經病,
: 然後透過自己認識的醫生, 然後做一張案發前的診斷證明
: 這個才是違反律師倫理喔
: 酸民不要理盲濫情,... 有時候用欣賞的角度去看律師怎麼抗辯
: 也許會讓自己變得更聰明
: ps: 這個 case, 律師當下反應, 用重傷致死去抗辯,....
: 這個律師高(i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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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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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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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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