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擅傳疫情就開罰!陳時中:資訊無論真假都會受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怨飄靈)時間4年前 (2020/03/04 22:49), 4年前編輯推噓5(9412)
留言25則, 1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8 (看更多)
※ 引述《tetani (喵喵)》之銘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3-04/374186 : 武漢肺炎》擅傳疫情就開罰!陳時中:資訊無論真假都會受罰 : 新頭殼newtalk | 林芷湲 綜合報導 : 發布 2020.03.04 | 16:25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再次於例行記者會上重申散播假消息之罰則,呼籲民眾 : 切莫轉傳不實資訊,避免遭重罰300萬元。有媒體舉例日前有民眾PO出確診個案居住地資 : 訊,發出真實資訊是否也會受罰?對此,指揮中心回應,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疫情資 : 訊將統一由衛生機關來發佈,民眾若擅自PO出,也會有相應罰則。 : 針對與確診案例同住一個社區的鄰居PO出病患居住地一事,周志浩指出,根據《傳染病防 : 治法》,疫情是由衛生機關來發佈,個人發布將會面臨罰則,況且有這樣的病例時政府也 : 不會放病患四處亂跑,希望民眾在講這些事情的時候可以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思考一下,呼 : 籲社會大眾將心比心。 : 指揮官陳時中也重申,在散播疫情消息時,假的就是用謠言不實訊息罰則,真的就是違反 : 《傳染病防治法》個資的部分,不管是真是假都會受到處分。 :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64條,「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 : 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如違反此 : 規定,將處以「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緩」。 部長講這種話沒問題嗎 要罰人家你的法源依據咧? 這部長最大問題就在於要限制別人、處罰別人 都不用法源依據 不實訊息跟謠言有明文規定可以罰 那真實訊息要罰的法源依據咧? 就算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也只能罰不實訊息跟謠言阿 資進黨這麼多法律人都沒人教他不能這樣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96.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333355.A.BA6.html

03/04 22:49, 4年前 , 1F
你講這樣沒台灣價值喔
03/04 22:49, 1F

03/04 22:49, 4年前 , 2F
我們時中說什麼都是對ㄉ啦
03/04 22:49, 2F

03/04 22:50, 4年前 , 3F
日本應該跟台灣學習 這樣蓋牌都沒人敢說
03/04 22:50, 3F

03/04 22:51, 4年前 , 4F
北海道的首長 也可以用這條抓起來送辦了
03/04 22:51, 4F

03/04 22:53, 4年前 , 5F
817只相信黨
03/04 22:53, 5F

03/04 22:53, 4年前 , 6F
那指揮官講出某醫院名字要不要罰
03/04 22:53, 6F
行政罰法第四條有說捏 要有法律"明文"規定才能罰

03/04 22:53, 4年前 , 7F
小心時鐘明天說反對防疫條款就要被抓起來
03/04 22:53, 7F

03/04 22:53, 4年前 , 8F
樓上還是不要亂推文比較好
03/04 22:53, 8F

03/04 22:53, 4年前 , 9F
喔 法源依據之後找
03/04 22:53, 9F

03/04 22:54, 4年前 , 10F
講什麼都要罰300真噁心難看唷
03/04 22:54, 10F
※ 編輯: deegs10221 (27.247.196.220 臺灣), 03/04/2020 22:56:19

03/04 22:56, 4年前 , 11F
看見標題就開槍也不讀內文= =
03/04 22:56, 11F

03/04 22:57, 4年前 , 12F
防疫是要分秒必爭,慢慢立法疫情早擴散
03/04 22:57, 12F

03/04 22:58, 4年前 , 13F
黨說能罰就會想辦法罰 你不用擔心好嗎?
03/04 22:58, 13F

03/04 23:00, 4年前 , 14F
早一天爆卦登革熱那個 被罰5千
03/04 23:00, 14F

03/04 23:01, 4年前 , 15F
比如打假中心專打假>只要不利政府就算假消息?
03/04 23:01, 15F

03/04 23:04, 4年前 , 16F
牙醫終究是牙醫
03/04 23:04, 16F

03/04 23:06, 4年前 , 17F
沒有台灣價值
03/04 23:06, 17F

03/04 23:06, 4年前 , 18F
蟑螂要出征囉
03/04 23:06, 18F

03/04 23:11, 4年前 , 19F
第七條啊!蘇光頭都開示了
03/04 23:11, 19F

03/04 23:11, 4年前 , 20F
+<><都被釘了
03/04 23:11, 20F

03/04 23:16, 4年前 , 21F
最近防疫太好 某群很眼紅拼命攻擊
03/04 23:16, 21F

03/04 23:17, 4年前 , 22F
光頭有講第七條阿 是不是想被釘?
03/04 23:17, 22F

03/04 23:18, 4年前 , 23F
這報導根本標題殺人,人家是說“公佈
03/04 23:18, 23F

03/04 23:18, 4年前 , 24F
個資”等訊息會開罰。本來就有法條
03/04 23:18, 24F
公佈個資咧 法條都沒看清出 明明就限定政府機關醫療機構或其他因業務得知資訊之人 一般人民是用那條法你告訴我?

03/04 23:29, 4年前 , 25F
不要扯霸氣部長的後退
03/04 23:29, 25F
※ 編輯: deegs10221 (27.247.196.220 臺灣), 03/05/2020 00:02:42
文章代碼(AID): #1UNx_hkc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UNx_hkc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