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杜絕「黃安們」濫用健保 林俊憲提案修法:一年不在台183天保費最高調至1萬2
※ 引述《MusicD (音樂D)》之銘言:
: ※ 引述《s27052705 (小飽)》之銘言:
: : 林俊憲指出,他將提案修法,建議若在一年中,沒有在台灣住滿183天,又沒有辦法提出收
: : 入證明,政府應該將這類的人特別獨立出來。
: : 林俊憲進一步表示,目前健保分為6類,沒有辦法歸類為前5項的都是第6類,且都是以最低
: : 推點繳交最低健保費。他舉例,資深藝人黃安經常在網路上吹噓自己年收入幾千萬元,但每
: : 月只需繳最低保費749元,這案子顯然就不合理。
: : 林俊憲指出,在修法後像黃安這類,政府就可以將其定為第7類,月收入平均有18萬元以上
: : ,又沒有居住在台灣,政府就不應幫忙補助健保費,未來健保費將從749元增加到最高1萬20
: 首先,我覺得這個提案有點問題
: 1.健保到底是要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還是「擁有這個國家身份的人」
: 目前戶籍制,看起來是要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可是延伸了許多漏洞
: 1-1 各種依親、居留導致課不到稅,確有大量支出,還有大量洗人口問題
: 1-2 其他國家對於留學生、工作權的「社會福利」,是否有像我們健保這樣涵蓋
: 如果我們要保障住在這邊的人,那麼林立委的這個提案說得過去
: 但是私以為根本無法補漏洞,光是「認定收入」這件事情,台灣很難去認定別國家的收入
: 而且我覺得這根本是開了一大扇隱形後門,那些依親的有了這樣的修法,有恃無恐
: 雙重國籍的甚至只要能有台灣依親,大可以放棄台灣國籍,反正認依親
: 除非政府要嚴格認證「出入境停留天數」+「有配套的費率計算」
: 可是這樣無法解決洗血統+依親問題,而且台人眾多在世界各國努力
: 這點擺明著不要讓台灣人外出打拼?(我IP正確)
: 而且如果是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那麼「我去台灣工作就能用健保」這件事情
: 跟「要保障國民健康」是衝突的
: 旅居國外的學子、工作者,通常都是不適用該國的社會醫療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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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保障擁有這個國家的國民(有身份證的)」
: 那麼目前的投保機制的確需要大改
: 私以為
: 1.戶籍制改國籍制
: 2.你要做移民監、退休移民居留證,那就是費率上疊一點(還擁有國籍)
: 放棄了國籍,那就當你是外國人處理
: 3.外籍工作者、學生,費率上疊,但是又優於私人自費,
: 外籍學生、移工進行薪資結構分層,有相對減免,白領的就多繳一點吧
: 4.外出工作者、學生,申報工作薪資(課稅)、或者就學資料,費用同你人在台灣
: 這樣可以解決陸配、依親等等,反正你要投保可以,套用第三點
: 全都視為外國人
: 而台灣人在外打拼的,誠實報稅多被課一些(學生不用)、或者比照2的匯率上疊
: (大家會去找一個最適當的費率解)
: 以國籍來切分,不要用啥依親當劃分阿
: PS:陸配就算拿到身份證,也就他一個名額,沒有後續的依親
本魯曾經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s://join.gov.tw/) 發起提議
(但後來被打槍了)
以下是我的提議草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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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議主題 >>
取消持有境外敵對勢力國家之國籍且僅持本國居留證之人的健保資格.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1) 取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人的健保資格
(A) 持有反滲透法第2條第1項所定義之敵對國家之國籍
(B) 非本國國民, 並僅持本國居留證
<< 利益及影響 >>
(1) 在外打拚的台灣人權益不受影嚮。
(2) 在台行善, 為台灣付出40年的外國傳教士/修女, 權益不受影嚮。
(3) 唯有 "敵國" 人民, 不在健保覆蓋範圍之內。
<< 佐證資料 >>
(1) 反滲透法第2條第1項, 兩類境外敵對勢力
(A) 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B) 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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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148024.A.5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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