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杜絕「黃安們」濫用健保 林俊憲提案修法:一年不在台183天保費最高調至1萬2

看板Gossiping作者 (音樂D)時間4年前 (2020/03/02 14:25), 4年前編輯推噓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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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27052705 (小飽)》之銘言: : 林俊憲指出,他將提案修法,建議若在一年中,沒有在台灣住滿183天,又沒有辦法提出收 : 入證明,政府應該將這類的人特別獨立出來。 : 林俊憲進一步表示,目前健保分為6類,沒有辦法歸類為前5項的都是第6類,且都是以最低 : 推點繳交最低健保費。他舉例,資深藝人黃安經常在網路上吹噓自己年收入幾千萬元,但每 : 月只需繳最低保費749元,這案子顯然就不合理。 : 林俊憲指出,在修法後像黃安這類,政府就可以將其定為第7類,月收入平均有18萬元以上 : ,又沒有居住在台灣,政府就不應幫忙補助健保費,未來健保費將從749元增加到最高1萬20 首先,我覺得這個提案有點問題 1.健保到底是要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還是「擁有這個國家身份的人」 目前戶籍制,看起來是要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可是延伸了許多漏洞 1-1 各種依親、居留導致課不到稅,確有大量支出,還有大量洗人口問題 1-2 其他國家對於留學生、工作權的「社會福利」,是否有像我們健保這樣涵蓋 如果我們要保障住在這邊的人,那麼林立委的這個提案說得過去 但是私以為根本無法補漏洞,光是「認定收入」這件事情,台灣很難去認定別國家的收入 而且我覺得這根本是開了一大扇隱形後門,那些依親的有了這樣的修法,有恃無恐 雙重國籍的甚至只要能有台灣依親,大可以放棄台灣國籍,反正認依親 除非政府要嚴格認證「出入境停留天數」+「有配套的費率計算」 可是這樣無法解決洗血統+依親問題,而且台人眾多在世界各國努力 這點擺明著不要讓台灣人外出打拼?(我IP正確) 而且如果是保障住在這塊島嶼的人...那麼「我去台灣工作就能用健保」這件事情 跟「要保障國民健康」是衝突的 旅居國外的學子、工作者,通常都是不適用該國的社會醫療制度的 ------------ 如果是「保障擁有這個國家的國民(有身份證的)」 那麼目前的投保機制的確需要大改 私以為 1.戶籍制改國籍制 2.你要做移民監、退休移民居留證,那就是費率上疊一點(還擁有國籍) 放棄了國籍,那就當你是外國人處理 3.外籍工作者、學生,費率上疊,但是又優於私人自費, 外籍學生、移工進行薪資結構分層,有相對減免,白領的就多繳一點吧 4.外出工作者、學生,申報工作薪資(課稅)、或者就學資料,費用同你人在台灣 這樣可以解決陸配、依親等等,反正你要投保可以,套用第三點 全都視為外國人 而台灣人在外打拼的,誠實報稅多被課一些(學生不用)、或者比照2的匯率上疊 (大家會去找一個最適當的費率解) 以國籍來切分,不要用啥依親當劃分阿 PS:陸配就算拿到身份證,也就他一個名額,沒有後續的依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29.118.22 (菲律賓)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130352.A.DE3.html

03/02 14:27, 4年前 , 1F
該修的是停保/復保的洞 不是直接調高
03/02 14:27, 1F

03/02 14:28, 4年前 , 2F
海外居住者的保費
03/02 14:28, 2F
我支持向前追溯6-12個月保費

03/02 14:30, 4年前 , 3F
追之前所有未繳的...
03/02 14:30, 3F

03/02 14:30, 4年前 , 4F
還要加徵利息
03/02 14:30, 4F

03/02 14:32, 4年前 , 5F
本來黃安就從來不停保
03/02 14:32, 5F
他有國籍,按時繳費,剩下的就是課不課的到稅、跟認定薪資級距

03/02 14:34, 4年前 , 6F
只保護國人且住台灣的不會
03/02 14:34, 6F

03/02 14:35, 4年前 , 7F
看到一堆留學生返台投票給蔡現在被打臉
03/02 14:35, 7F
沒看到我說學生豁免?

03/02 14:35, 4年前 , 8F
只適用國人住台灣的反而增加健保負
03/02 14:35, 8F

03/02 14:35, 4年前 , 9F
擔吧?多少台勞只繳不用的?
03/02 14:35, 9F
台灣也很多人只繳不生病阿 重點是這招可以「清楚劃分依親」的問題

03/02 14:36, 4年前 , 10F
請大大跟立法委員建議喔!我覺得很棒
03/02 14:36, 10F
這招下去,立委的關係人們很多都會受到影響 招喚時代力量....(誤 ※ 編輯: MusicD (120.29.118.22 菲律賓), 03/02/2020 14:47:37

03/02 15:12, 4年前 , 11F
只繳不用的 +1 哭
03/02 15:12, 11F

03/02 16:37, 4年前 , 12F
靠北邊喔
03/02 16:37, 12F

03/02 16:39, 4年前 , 13F
對不起推錯篇
03/02 16:39, 13F

03/02 17:10, 4年前 , 14F
留學生、公司外派很好拿證明的 列除外
03/02 17:10, 14F

03/02 17:10, 4年前 , 15F
就好 不用拿這兩者護航那些鑽漏洞的人
03/02 17:10, 15F

03/02 22:59, 4年前 , 16F
終於有優質文 可惜沒推爆 但我還是要
03/02 22:59, 16F

03/02 22:59, 4年前 , 17F
說 能修法別讓一些老人把醫院當百貨
03/02 22:59, 17F

03/02 22:59, 4年前 , 18F
公司拿藥當喝水
03/02 22:59, 18F

03/02 23:23, 4年前 , 19F
03/02 23:23, 19F

03/03 09:26, 4年前 , 20F
優質好文推
03/03 09:26, 20F

03/03 11:04, 4年前 , 21F
03/03 11:04,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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