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驚!和平醫院宣布因sars封院!!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史密森)時間4年前 (2020/02/11 11:22), 編輯推噓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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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es0001 (guest)》之銘言: : ※ 引述 《iphone55566 (哀鳳五)》 之銘言: : :   : : 法規名稱: 傳染病防治法 EN : :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 :   : : 第 63 條 : :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 :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欸幹 : 發廢文發成這樣也太慘了吧 : 現在這情況還有什麼自救方法嗎? : 我是不是真的沒救了 : 慘,可憐哪 : 水桶估計躲不掉 : 趁著水桶前發錢一下 : 每樓100p,發到沒錢 : —————— : 發完了 : 接下來該怎樣就怎樣吧 : 自己造孽,只能勇敢面對,QQ 讓我幫你想想看跟法官的說詞好了: PTT回文的方式備份也只是文章引用的文字 法官大人!這樣證據力不足啦! 或許有人會說文章刪掉還有站方的資料留存 可是PTT的資料庫保存,可以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嗎? 還有啦!一個帳號的發文,有數位簽章嗎? 有自然人憑證認證嗎? 有這些東西能確保文章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認性嗎? 我只能想到這些,我只是個技術宅,我不是法律專家 這些辯解的說詞有沒有用我不知道,自己去跟法官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94.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1391320.A.6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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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法官,我是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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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果瞭解ptt就沒用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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骰法官 看是老的還年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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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ip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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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3, 4年前 , 5F
沒有LP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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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會直接秀黨證好嗎?? 不用跟你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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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法官是從高中開始玩BBS到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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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5, 4年前 , 8F
這說法不可能被採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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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6, 4年前 , 9F
有道歉 可教化 罰150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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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6, 4年前 , 10F
不要罰到300 給人一點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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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7, 4年前 , 11F
你把資訊警察跟檢調單位資訊組當塑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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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7, 4年前 , 12F
02/11 11:27, 12F

02/11 11:27, 4年前 , 13F
呃 你沒當過板主吧?這種文都有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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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7, 4年前 , 14F
從板主、小組長、...站長任何人都可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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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29, 4年前 , 15F
如果這說法能通 那網路詐騙啦 盜寶那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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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30, 4年前 , 16F
都不用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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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2:05, 4年前 , 17F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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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2:07, 4年前 , 18F
是不是有人孬種到怕了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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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GXtOQ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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