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玉珍仍不適 一回金門就住院
先說另杯決不投藍綠垃圾,
網軍出門被車撞死。
討論事情還是要回歸專業領域,
下面是精神科潘建志醫師的臉書內容:
————————————————-
陳玉珍送急診是恐慌發作,恐慌症的病人需要正確診斷和處置。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到外交部抗議夾傷手,在台大醫院急診躺急救重症病床,被罵翻了,bu
t,我有不一樣的看法。
陳玉珍正確診斷應該是恐慌發作。她上救護車時就戴著氧氣,不是因為手傷送急診,而是
因為恐慌發作送急診。但在急診醫師做完必要的檢查前,沒辦法只憑外表就能斷定是恐慌
症,冠狀動脈疾病,氣胸等等等都有可能出現類似症狀。
選戰壓力,過度勞累,媒體包圍,高喊口號,抗議推擠,最後手指被黃昭順推去夾門,一
陣劇痛,這當口一個四十多歲女性,出現恐慌症狀,嘟嘟好而已。
陳玉珍在台大急診做了各種檢查,想必都正常,不然媒體就大書特書了。她自已講突然頭
暈,呼吸困難,胸悶,特別是有害怕自已死掉的感覺,都是恐慌的典型症狀。
國外研究,胸痛坐救護車去急診的病人,有四分之一最後確診恐慌發作。台灣恐慌症病人
也不少,像陳玉珍一般送急診室吸氧氣,打點滴輸液,夾手指測血氧濃度,照心電圖,X
光,抽血,留院觀察,最後醫生對病人說一切檢查正常你沒事啊,是每家醫院急診的日常
。但沒做這些檢查,無法排除掉內科疾病,不可能馬上斷定恐慌症。現在冬天,是冠狀動
脈疾病發生高峰期,這是最致命,消耗社會成本最高的疾病,需要最緊急的治療。預防處
置和檢查留觀是必要的,不能說完全是浪費醫療資源。
急診室醫師如果有把握排除掉所有可能內科疾病(鑑別診斷有十幾種),可以在急診就照會
精神科醫師。但恐慌症病人強烈擔心自已身體出狀況,大部份病患很難馬上接受精神科診
斷,常是反覆多次急診,或轉到心臟科門診住院做完所有檢查,包括運動心電圖,24小時
心電圖,心血管攝影,斷層掃瞄,核磁共振,正子攝影,灌流攝影,全都正常,而症狀仍
持續,最後才被轉到精神科。
只是一次性恐慌發作那還好,但慢性反覆恐慌發作,需要精神科專業治療。好消息是恐慌
症治療並不困難,精神科藥物治療一個月就能明顯改善症狀,認知心理治療效果也不錯。
陳玉珍首選診斷是恐慌發作。大家都覺得她在裝病,浪費醫療資源,可其實如果是裝病,
也算是一種精神疾病: 無意識的裝病,精神科診斷是偽病(Factitious disorder 也譯為
人為障礙症)或是罹病焦慮症(Illness anxiety disorder),還是要精神科來處理。另外
一種是有意識的裝病,叫做詐病(Malingering),完全是演出來的,那就不算精神科診斷
,而是一種理智上的惡意欺騙行為,說不定還有反社會人格疾患(在精神衛生法裏不算是
病)。陳玉珍的病程,我看起來不像是偽病或詐病。
當然,媒體記者衝入急診亂拍,政治人物探病合照作秀,在急診重症病床留觀太久,這都
是選戰亂象,不該發生在醫院裏。
我為了查陳玉珍幾歲去看維基百科,才發現她選上金門立委只要七千多票。我上次選北市
中山區立委7萬票還落選,台聯政黨票30萬一席不分區都沒有。台灣立委選制,票票不等
值到很誇張的地步。
不管怎麼說,台灣最需要精神科醫師的地方,應該是立法院無誤....科科科,趁亂置入行
銷一下。
————————————————————
附上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116441588638/posts/10156721033163639?d=n&sfns=m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60.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6026443.A.D53.html
推
12/11 09:09,
4年前
, 1F
12/11 09:09, 1F
推
12/11 09:10,
4年前
, 2F
12/11 09:10, 2F
→
12/11 09:10,
4年前
, 3F
12/11 09:10, 3F
→
12/11 09:10,
4年前
, 4F
12/11 09:10, 4F
→
12/11 09:10,
4年前
, 5F
12/11 09:10, 5F
推
12/11 09:11,
4年前
, 6F
12/11 09:11, 6F
推
12/11 09:12,
4年前
, 7F
12/11 09:12, 7F
#票投民進黨,台灣變菲律賓
※ 編輯: st110261 (114.39.60.240 臺灣), 12/11/2019 09:13:27
噓
12/11 09:21,
4年前
, 8F
12/11 09:21, 8F
→
12/11 09:27,
4年前
, 9F
12/11 09:27, 9F
推
12/11 09:27,
4年前
, 10F
12/11 09:27, 10F
→
12/11 09:27,
4年前
, 11F
12/11 09:27, 11F
推
12/11 09:30,
4年前
, 12F
12/11 09:30, 12F
推
12/11 09:33,
4年前
, 13F
12/11 09:33, 13F
→
12/11 09:33,
4年前
, 14F
12/11 09:33, 14F
→
12/11 09:34,
4年前
, 15F
12/11 09:34, 15F
→
12/11 09:34,
4年前
, 16F
12/11 09:34, 16F
噓
12/11 09:51,
4年前
, 17F
12/11 09:51, 17F
→
12/11 09:51,
4年前
, 18F
12/11 09:51, 18F
→
12/11 09:52,
4年前
, 19F
12/11 09:52, 19F
→
12/11 09:53,
4年前
, 20F
12/11 09:53, 20F
→
12/11 09:53,
4年前
, 21F
12/11 09:53, 21F
推
12/11 09:58,
4年前
, 22F
12/11 09:58, 22F
→
12/11 09:58,
4年前
, 23F
12/11 09:58, 23F
推
12/11 10:18,
4年前
, 24F
12/11 10:18, 24F
推
12/11 10:18,
4年前
, 25F
12/11 10:18, 25F
推
12/11 10:43,
4年前
, 26F
12/11 10:43, 26F
噓
12/11 11:20,
4年前
, 27F
12/11 11:20, 27F
→
12/11 18:00,
4年前
, 28F
12/11 18:00, 28F
→
12/11 18:00,
4年前
, 29F
12/11 18:00, 29F
噓
12/11 18:01,
4年前
, 30F
12/11 18:01, 3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