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童點眼藥水左眼失明 診所醫師疏失判賠903萬元
※ 引述《IN (願自身光明熾然照耀世界)》之銘言:
: 女童點眼藥水左眼失明 診所醫師疏失判賠903萬元
: 2019-11-07 12:07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 9歲女童近視到觀心眼科診所求診,配戴角膜塑型片卻眼睛不適,醫師楊正烽開類固醇
眼
: 藥水給女童點用,時間長達2年,但疏於告知藥物風險,也未追蹤女童眼壓,造成女童
長
: 期眼壓過高、青光眼,最終左眼失明;女童和父母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眼科診所
、
: 醫師應連帶賠償903萬餘元,仍可上訴。
: 女童和父母提告主張,女童2013年2月15日因為左右眼近視到觀心眼科診所求診,但醫
師
: 楊正烽診療後鼓吹自費接受「角膜塑型術」,要求家長購買夜戴型角膜塑型隱形眼鏡;
女
: 童開始長期配戴角膜塑型片,卻感到雙眼不舒服,出現紅腫、癢、痛等症狀,回診時楊
正
: 烽囑咐女童繼續戴角膜塑型片,另開類固醇眼藥水讓女童改善眼睛不適症狀。
: 女童從2013年2月開始戴角膜塑型片,並使用類固醇眼藥水,時間長達2年;女童2015年
2
: 月因為左眼視力逐漸消失,到台大醫院掛急診,經診斷是因眼壓長期過高、青光眼,造
成
: 視神經受損,左眼完全喪失視力,右眼視野僅剩4分之1、視力0.16。
: 女童父母認為,醫師開類固醇眼藥水給女童,卻沒有定期監測女童眼壓,事前也沒有告
知
: 使用類固醇眼藥水有失明的高風險,放任女童長期使用眼藥水,最終導致左眼失明,認
定
: 醫師有過失,提告要求觀心眼科診所、醫師應賠償女童2085萬餘元、父親200萬元、母
親
: 200萬元。
: 眼科診所和醫師抗辯,女童和父母到診所看診時,主動告知他要讓女童帶角膜塑型片,
他
: 花1個小時仔細評估後,讓女童配戴角膜塑型片,且他提供的角膜塑型片有經衛福部核
准
: ,女童母親也有簽署矯正視力同意書;他沒有要求女童繼續戴角膜塑型片,反而有告知
女
: 童和家屬若出現不適要停止配戴角膜塑型片並回診,同意書和衛教手冊均有詳細載明。
: 醫師反駁,他因為發現女童有過敏性結膜炎症狀,才開立類固醇眼藥水,有告知一天兩
次
: 、期間為3天,有癢才點,不癢便須停藥,他開藥並不會導致女童眼壓升高,他也有透
過
: 細隙燈、觸診方式檢查女童眼壓,已經善盡診療義務。他認為,無法排除是「病患未遵
照
: 醫囑使用眼藥水」,不應該將不幸的結果歸責於他。
: 法院認為,藥物仿單上有註明長期使用會導致眼壓升高、青光眼、視神經受損等,但根
據
: 診所的處方收據,醫師2年來共開立22次類固醇眼藥水給女童,處方收據上卻全然沒有
任
: 何警語或副作用說明;若醫師有告知風險,父母愛女心切,豈有可能任意讓女童長期點
眼
: 藥水,認定醫師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 醫師曾辯稱,處方收據都會記載「含類固醇」,一般人對於類固醇「不宜無端長期使用
」
: ,應該有常識;法官認為,醫師說法徹底忽略醫師法規定,無視醫師醫療專業和注意義
務
: ,竟把藥物效用和治療風險交給病患依常識判斷,故不採信醫師說詞。
: 另依榮總、衛福部醫審會的鑑定意見,認為長期使用類固醇眼藥水,應該定期檢測眼壓
,
: 才符合醫療常規;但根據女童的診所病歷,完全沒有檢測眼壓的紀錄,明顯違反醫療常
規
: ,認定醫師和診所有醫療過失須負賠償責任,判應賠償女童803萬餘元、父親50萬元、
母
: 親50萬元,共計903萬餘元。
: 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49847
這還是因為這個女孩失明才爆出來而已
那這幾年這個醫生看了數千個病人
多少病人的眼睛因為這個醫生而有受損呢?
這些病人眼睛受損但不至於失明要找誰賠
眼科 皮膚科 醫美 堪稱垃圾三大科
皮膚科 醫美更是最垃圾
因為輕鬆又好賺 開開類固醇 抗生素 可以解決80%皮膚問題
解決不了就說你體質問題 一樣開差不多的藥
再不然就推你打雷射 但雷射根本很多都誇大療效騙錢的
我小時候因為皮膚不好 常跑皮膚科
印象中醫生就只會一直開藥給我擦
長大之後發現我皮膚變很薄 嚴重過敏
才想起以前常跑皮膚科 可能就是因為醫生一直開類固醇給我擦
但我一個小孩哪知道什麼副作用
印象中沒有醫生跟我講過類固醇的副作用
我自己長大上網查才知道
那我的皮膚嚴重過敏 要找誰賠?
只能勸大家不要再把醫生當成神了
很多醫生為了賺錢省事一點醫德都沒有
我自己上網查才知道藥物副作用
那還要你醫生幹嘛
開開類固醇誰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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