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蘇貞昌:死刑定讞 該執行就要執行
這邊我還是要強調一下我們制度上的問題
一般刑罰
只要法院審判確定之後
就會強制執行
不論是罰金,或者是自由刑
都是如此
僅有死刑需要法務部部長簽署死刑令才能執行
目的據說是為了挽回死刑犯的最後一絲可能性
怕有誤判的狀況存在
好
那合理的做法
應該是法務部部長憑著自己判斷
發現特定個別案子有可情可憫
或者是證據不足等
想辦法讓案子回歸司法重新審判
但實際的狀況是
法務部部長根據任何理由
譬如宗教因素
或者是個人廢死的立場
甚至是上午大便不順今天心情不好
反正就是不需要對個案提出任何意見書
只要他不想簽
就可以不用簽
造成的結果是
一堆被判決死刑的犯人
接受到在他們自己判決書之中
完全沒有提到的"無假釋無期徒刑"刑罰
我就問
犯人受到判決書沒有的刑罰
這樣符合人權嗎?
刑法量刑應該是司法權
而不是行政權
憑甚麼法務部部長可以來干涉法院三審定讞(甚至經過非常上訴的判決)?
今天台灣的刑罰都是立法權去訂立的
法院的司法官不能憑著自己喜好
在判決書內寫入法律條文沒有的刑罰
以司法權侵害立法權
那麼,為什麼法務部部長可以做呢?
這難道不是以行政權侵害立法權嗎?
現行的狀態
就是任一法務部部長
可以一己之念
來侵害立法權規定的死刑刑罰
來侵害司法權的判決結果
且重點是
沒有任何的救濟手段
立法院與法院
沒有任何法條可以強制法務部部長執行業務
我以前跟人在板上戰過這個
他最後說了一句"主官裁量權"
裁你媽
法務部部長不應該這麼大
要解決法務部部長權力過大這個問題
同時保有最一開始的立意"為挽救死刑犯生命留下最後一絲可能性"
其實不難
就多設一條法律規定
法務部部長依舊可以不簽署死刑令
但同時要提出意見書給法院審查(可以叫網路小編幫忙寫,我沒意見)
若法院覺得說得有理
那重啟判決
若法院覺得沒理
就駁回
但法務部部長可以無限制提出意見書來不簽死刑令
以拖待變
只是每次意見書的提出要有期限
譬如一個月之內,甚至半個月內
且,每次意見書需要全文公開提供全民下載
如此
對單一個案來說
就可以增加很多次的檢查程序
來儘量降低誤判的可能性
而且如果法務部的意見書寫得太鳥
全世界都看得到
但只要超過期限,法務部沒有提出意見書
那就該在一個月內執行死刑刑罰
就這麼簡單
但,政府就是不會做
就是要讓法務部長一人超越立法與司法權
然後繼續讓犯人接受判決書裡面沒有的刑罰
這就叫我們政府的人權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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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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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10/04 14:48,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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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
你自己捫心自問
一個行政官員有甚麼權力
可以更改刑罰內容?
主官裁量權不是這樣用的
這很明顯地違反最基本的權力分立原則
你這樣的說法
就如同全國人代會通過國家主席無任期制一樣
因為是立法權賦予的
所以專制也有了法源依據好棒棒?
噓
10/04 14:49,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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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49, 2F
我就窩這邊,看你們無能回應崩潰噓
這年頭要在八卦版上找個有論述能力的真難
推
10/04 14:52,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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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但讓犯人接受到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
算是甚麼人權
你來論述看看
→
10/04 14:52,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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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者也有一種論述
說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如果他們的論述是正確的
沒有希望的日子,比一了百了更難過
那麼法務部部長的行為
不就是拿更痛苦的刑罰來替代相對輕鬆的刑罰?
→
10/04 14:53,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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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藍綠問題
是制度上的缺失
有漏洞就該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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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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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在意的事情
就問一句,憑甚麼?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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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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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可論述看看(菸)
但我相信你大概就噓後不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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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甚麼?
弊害就是
馬政府民調低落
法務部部長就簽死刑令殺幾個救民意支持度
如果支持這種制度的人
認為這樣的做法沒有問題
那我也懶得跟支持者講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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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問問歐洲人權組織每年都要發一次顛
靠北台灣人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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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用
但不是這樣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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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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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一堆
就是沒力論述
這樣你還是繼續廢噓好了
比較不會讓人看出你的程度(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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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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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欠
上面扯一堆還是沒營養的
你真的懂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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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半天
結果果然不會ABC(茶)
推
10/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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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判死還比較沒話說
至少人家要寫判決書出來解釋為什麼不判死
但法務部長?
今天簽與不簽
單憑自己爽不爽
合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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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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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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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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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覺得現行法務部長以一己之念去決定該犯該不該死
且不用任何理由
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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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罰金一定要執行
沒人說自由刑一定要執行
把犯人放在外面是對犯人的寬容,不是刑罰
那乾脆叫總統特赦這些死刑犯好了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56.175 臺灣), 10/05/2019 1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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