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市府養名嘴團? 北市議員:不可以又領薪水又領通告費

看板Gossiping作者 (ulycess)時間5年前 (2019/05/30 15:47), 5年前編輯推噓4(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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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議員可以上通告 很簡單阿,他們說的是公務員服務法13條以下 公務員禁止兼職和經營商業 所謂兼職必須要有反覆性,不以有訂立僱用契約為前提 所以偶爾上通告是可以的,常常上通告是不行 如果是依長官命令上節目為政策辯護,屬於工作的一環,那沒有兼職問題 可是通告費就屬於國家所有,不可以一邊領加班費,一邊領通告費 然後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只以有品秩的公務員為限 所以像是村長,里長都是公務員,但是沒有品秩所以可以兼職 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的規定限制(但是教師法補回來了XD) 民意代表雖然是公務員,但是沒有品秩所以可以合法兼職 補充一下好了 公務員禁止兼職有兩個例外 一個是非營利事業,但是能領多少錢有法規命令 一個是擔任教學研究工作,領多少錢法律就沒有規定上限了 所以偶爾會有中央官員(通常審計部的比較多)跑去補習班當講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33.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202421.A.FF0.html

05/30 15:49, 5年前 , 1F
就是論事推
05/30 15:49, 1F

05/30 15:50, 5年前 , 2F
蚵糞聽不下去的
05/30 15:50, 2F

05/30 15:53, 5年前 , 3F
怪不得養出王世堅羅智強這種水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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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3, 5年前 , 4F
所以公務人員 教師教授政府官員被找去演講發表意見算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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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4, 5年前 , 5F
謬論,主要工作沒在顧,跑去幹兼差。那幹嘛不直接天天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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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4, 5年前 , 6F
節目名嘴,議員辭一辭好了。腳踏兩條船,兩邊都顧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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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4, 5年前 , 7F
顧人怨,浪費國家資源,爽自己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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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4, 5年前 , 8F
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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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ycess (163.22.133.218), 05/30/2019 15:58:40

05/30 15:55, 5年前 , 9F
他也沒講錯真的沒違法 就跟阿扁講得一樣
05/30 15:55, 9F

05/30 15:57, 5年前 , 10F
偶爾 反覆 看次數和頻率來做辯證
05/30 15:57, 10F

05/30 15:58, 5年前 , 11F
所以只能報加班費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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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8, 5年前 , 12F
議會開議期間沒來卻跑去上通告~薪水兩邊領 議員根本瀆職
05/30 15:58, 12F
※ 編輯: ulycess (163.22.133.218), 05/30/2019 16:00:31

05/30 16:00, 5年前 , 13F
民意代表不是公務員
05/30 16:00, 13F

05/30 16:01, 5年前 , 14F
分兩組問題,受命去做公務辯護,領加班費但通告費應歸公
05/30 16:01, 14F

05/30 16:02, 5年前 , 15F
個人名義去上通告,偶一為之可行,頻率太高會有爭議
05/30 16:02, 15F

05/30 16:03, 5年前 , 16F
當你非受命卻又有點像固定來賓時,兼職的爭議就出來了
05/30 16:03, 16F

05/30 16:05, 5年前 , 17F
民代何止能上通告 兼任營利職務也可以
05/30 16:05, 17F

05/30 16:06, 5年前 , 18F
不要去沒差阿 以後都不要請 也不要電話打擾人家工作
05/30 16:06, 18F
文章代碼(AID): #1Sxufr_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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