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柯市府養名嘴團? 北市議員:不可以又領薪水又領通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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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9(15推 84噓 42→)留言14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kivan00 (Kivan)時間5年前 (2019/05/30 15: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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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沈佩瑤. 3.完整新聞標題: 柯市府養名嘴團? 北市議員:不可以又領薪水又領通告費. 4.完整新聞內文:. 柯市府培養名嘴團?台北市長柯文哲幕僚包括市府副發言人柯昱安、陳冠廷、黃瀞瑩等人,都曾多次上政論節目辯護市政。但市議員游淑慧質疑,柯文哲的子弟兵一邊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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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6推 2噓 10→)留言1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ulycess (ulycess)時間5年前 (2019/05/30 15:47),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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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議員可以上通告. 很簡單阿,他們說的是公務員服務法13條以下. 公務員禁止兼職和經營商業. 所謂兼職必須要有反覆性,不以有訂立僱用契約為前提. 所以偶爾上通告是可以的,常常上通告是不行. 如果是依長官命令上節目為政策辯護,屬於工作的一環,那沒有兼職問題. 可是通告費就屬於國家所有,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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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26→)留言3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inju1204 (rater)時間5年前 (2019/05/30 16:0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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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騰騰的函釋 直接貼給你們看好了. 銓敘部函有關公務員奉派參加電視節目錄影並受有相關名目之金錢給付者,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疑義一案. ...... 四、本案本府為利政務推動順利及增進與民眾之意見溝通,不定期指派所屬公務員參加電視節目,闡述施政理念及進行政令宣導,故有公務員於公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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