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3月刑期、9萬罰款選1個

看板Gossiping作者 (哈哈)時間5年前 (2019/05/27 15:13), 5年前編輯推噓-6(12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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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以前逛書店 常常看到書架上貼著 「偷書被逮 罰款原價300倍」 雖然偷書是不對的行為 但罰300倍覺得太誇張了 到底是在賣書營利 還是靠抓小偷營利阿 直到今日方知....兩顆蛋罰90000元...5000倍 從前的書店老闆根本是佛心來的...地區大善人 台灣法律到底是三小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82.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8941194.A.5CE.html

05/27 15:14, 5年前 , 1F
之前大陸人偷防曬乳還微罪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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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4, 5年前 , 2F
加班不給加班費-> 勸導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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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憐 你知道這罪起步是六個月嗎 讓你花錢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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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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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違反勞基法可以免罰 但是勞工要罰5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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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進去蹲你比較開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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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5, 5年前 , 7F
偷竊是一回事,業務侵占又是一回事,被抓包還不認錯又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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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 老闆可以免罰 勞工卻要坐牢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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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 微型企業違反勞基法 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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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老闆願意出大錢和解 你不願意 所以當然你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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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的勞基法 老闆偷員工薪水 微罪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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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8, 5年前 , 12F
我今天才知道,竊盜跟業務侵占罪分不出來的鄉民,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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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喔 誰在跟你講法律 念法律卻不懂得質疑法律的 跟訓練有素的狗有甚麼分別 不要忘記大陸紅衛兵怎麼來的 整天拿著毛主席手冊 卻不懷疑毛主席手冊 不會質疑法律 不要來跟我談法律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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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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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般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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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9, 5年前 , 15F
有的大咖教授說三百倍這種顯失公平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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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誠信原則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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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邏輯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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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19, 5年前 , 17F
那麼這個大咖教授可以來幫忙寫二審的狀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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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0, 5年前 , 18F
從這篇就知道狗黨黨工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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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0, 5年前 , 19F
業務過失六個月以上可不是哪個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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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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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3, 5年前 , 21F
靠北 這篇結論說台灣法律是三小 然後推文說誰跟你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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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法律二字的理解採「狹義說」 我是採「廣義說」 加油好嗎!! ※ 編輯: haha777 (180.177.82.182), 05/27/2019 15:24:59

05/27 15:24, 5年前 , 22F
你想質疑法律又不想跟別人講法律,那還談個屁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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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4, 5年前 , 23F
啊你就竊盜和業務侵占分不清在這邊崩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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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3 你已經出局了 會隨便說人崩潰的 通常跟他說再多也沒用 永遠的反駁話術 哈哈 你崩潰了。 我只跟講理的對談 掰 ※ 編輯: haha777 (180.177.82.182), 05/27/2019 15:26:29

05/27 15:25, 5年前 , 24F
崩到開始胡說八道了 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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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6, 5年前 , 25F
這罪很輕,正常來說法官應該是會判緩刑的,但她沒被判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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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應該是態度上連法官也無法苟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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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沒講道理啊 你就自己談法律 又說誰跟你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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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7, 5年前 , 28F
哈哈 才剛說完 你果然就驗證我的說法!!! 我有沒有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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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7, 5年前 , 29F
你果然就驗證我的說法!!! 我有沒有準!!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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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7, 5年前 , 30F
然後說不出任何道理 在這邊嘴廣義 啊你法律是多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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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7, 5年前 , 31F
你果然就驗證我的說法!!! 我有沒有準!!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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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果然就驗證我的說法!!! 我有沒有準!! 哈哈
05/27 15:27, 32F

05/27 15:27, 5年前 , 33F
會給緩刑基本上都是和解+認罪,被告從頭到尾否認加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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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8, 5年前 , 34F
廣到偷竊和業務侵占都分不出來??? 說說看你的廣義法律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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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28, 5年前 , 35F
你果然就驗證我的說法!!! 我有沒有準!!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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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6 則推文
05/27 15:54, 5年前 , 122F
你要中離了喔 XDDDDD 果然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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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5, 5年前 , 123F
哇!! 自我世界的世界冠軍病發作囉!! 開始自我認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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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5, 5年前 , 124F
還假裝自己的工作喔??? 到底多可悲 還當事人勒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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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5, 5年前 , 125F
跟你講話 真的不必打字 複製貼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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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5, 5年前 , 126F
反正你的行為模式會一直重複 活在自我世界的世界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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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5, 5年前 , 127F
可惜你打了一堆字 被我嘴到爆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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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6, 5年前 , 128F
跟這篇新聞被罰的人一樣 死要嘴硬 XDD 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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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6, 5年前 , 129F
特徵1:開始用很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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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7, 5年前 , 130F
很好笑當然要XD啊 你推文這麼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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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7, 5年前 , 131F
特徵2:愛說別人是什麼就是什麼 完全不用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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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7, 5年前 , 132F
最後還扯自己有當事人勒 幻想自己職業 太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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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7, 5年前 , 133F
就說 你根本沒資格 連資格都沒有的人 整天想跟人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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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8, 5年前 , 134F
道理就是偷竊不等於業務侵占啊 不是不用道理 是你不懂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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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8, 5年前 , 135F
隨便啦 你愛講甚麼就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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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8, 5年前 , 136F
反正你又不受理性的拘束 愛講啥就講啥 你就去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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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9, 5年前 , 137F
論理及經驗法則 在你身上根本一點用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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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9, 5年前 , 138F
要我跟你講道理 當我時間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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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0, 5年前 , 139F
啊不就時間不多 然後寧可打一堆廢話 也不敢解釋廣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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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0, 5年前 , 140F
法盲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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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1, 5年前 , 141F
一進來就看到崩潰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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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6, 5年前 , 142F
鄉民的法律就是 我就是法律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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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8, 5年前 , 143F
要跟別人爭論也拿出一些論述吧 一直扯廣義狹義 跳針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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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08, 5年前 , 144F
意義的話 跟發大財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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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11, 5年前 , 145F
一個不受理性拘束的人 宛如心神喪失 依據民法7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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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11, 5年前 , 146F
對方受意思表示 無效!! 既然無效 還要我跟花時間講道理?
05/27 16:11, 146F

05/27 16:11, 5年前 , 147F
講的好像違反勞基法的雇主被抓到 有悔意一樣
05/27 16:11, 147F

05/27 16:16, 5年前 , 148F
哇靠 你不解釋你的廣義法律 還在這邊談民法75條 XDDD 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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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20, 5年前 , 149F
都無效了 還要講喔 你當然不覺得多餘 等你有理性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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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26, 5年前 , 150F
算了啦 至少你有個長處 就是很會幫自己找台階和藉口 XDD
05/27 16:26, 150F

05/27 16:27, 5年前 , 151F
我看你連民75條需要經過宣告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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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1, 5年前 , 152F
你到底是那裡有毛病阿 要一直逼我去跟一個不受理性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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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1, 5年前 , 153F
之人講道理 你是不是有強迫症還是想吃刑304強制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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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2, 5年前 , 154F
廣義的法律 你學不好 不是我的問題啊 不跟你講也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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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2, 5年前 , 155F
的問題阿 誰叫你要一開始就把自己的資格講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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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3, 5年前 , 156F
如果你真的念過法律 你就應該要知道論理及經驗法則阿
05/27 16:33, 156F

05/27 16:36, 5年前 , 157F
既然你毫無理性 你的存在 在理性之人的世界裡 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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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6, 5年前 , 158F
別再逼我跟你講道理了好嗎 無效、無聊、多餘!!
05/27 16:36, 158F

05/27 17:18, 5年前 , 159F
說不出道理直說就好 扯一堆自慰幹嘛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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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19, 5年前 , 160F
開始亂扯法條也沒用啊 你又不懂
05/27 17:19, 160F

06/02 20:07, 5年前 , 161F
一樓中國人那是偷BB霜。雖然我不知道BB霜是做什麼
06/02 20:07, 16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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