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專法三讀了 但通姦爭議還是難解...已回收
※ 引述《clark0816 (貪念世俗如以掃)》之銘言:
: ※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 司法實務見解認為通姦成罪要件是「一男一女的性器接合」,引發同婚外遇異性應受罰、
: : 偷吃同性卻無法可罰的爭議,不過,通姦除罪化已是國際趨勢,未來若刪除通姦罪,此問
: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93968
: 大法官748解釋文,同性婚姻為何可以成立?
: 因為違反憲法的平等權、憲法22條其他人權,婚姻權。
: 看一下通姦罪的法律條文:
: 刑法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看到了沒有。是「有配偶」而與第三人發生通姦。
: 所以,改一下就可以了。因為要講究平等權。怎麼可以歧視異性戀。只有處罰異性戀呢?
: 如果不行,就要請大法官釋憲。
: 還有同性婚姻法(今天那個法律我記不得名字)。裡面也規定不能重婚。
: 但如果不能適用刑法。難道只能宣布重婚的第3者婚姻無效,而沒有刑法的處罰嗎?
: 刑法異性戀的重婚罪:
: 第237條(重婚罪)
: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
: 這樣同性婚姻專法就嚴重違憲。因為只講不能重婚。卻沒有說適用刑法。
以前是儀式婚,現在是登記婚
登記婚就是要到戶政辦理結婚登記,並且有兩個證人見證雙方結婚意願.
自從民法修改成登記婚之後,就不可能出現 重婚罪 的要件.
因為就算一對互有配偶關係存在的男女,手牽手跑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戶政系統就 登記不進去 啊
既然登記不進去,就不可能完成結婚登記,不完成結婚登記,就沒有犯重婚罪.
阿內災某??
: 歧視異性戀者。違反平等權。異性戀應該請大法官解釋,同性婚姻專法,違反平等權。
: 只有禁止重婚,卻沒有刑法的處罰。違反平等權。
: 大家要抗議同性戀霸權。為什麼都沒有處罰?
: 其實,很簡單阿,就高院修改判例就可以了。一樣可以享用刑法的處罰。
: 這樣才公平。
: 關於肛交的部分,我查到一個網頁,也在講肛交犯不犯法?
: 一個雙性戀者,有妻子,卻與同性發生肛交,算不算通姦?
: https://askforlaw.wordpress.com/2018/09/04/發生婚外情-刑事責任篇/
: 發生婚外情 – 刑事責任篇
: 文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 陳泑伶 ( 律師高考及格,國立台北大學 法律研究所 )
很簡單啊
現行對於 姦 字,是屬於 "見解"
只要透過修法,將 "姦 與 性交/性行為 掛勾 ,並且納入法律條文內.
就好了
法律條文 位階 高於 見解
這樣也好啊
不管是肛肛好,手指戳戳樂,還是標準傳教士,都是姦的一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6.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8119769.A.048.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