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英文:勞工不能加班 是我心中的痛

看板Gossiping作者 (123)時間6年前 (2019/05/17 12:28), 6年前編輯推噓-3(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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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Osuma (傷心難過覺得冷)》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蔡英文:勞工不能加班 是我心中的痛 : : 時間: Fri May 17 10:28:31 2019 : : 我覺得你根本沒有去外面上過班吧 : : 我這邊自己的實例 : : 公司的測試員分兩類 A組耐操好擋願意配合加班 : : B組各種飄躲閃 碰到要加班或出差就搬出勞基法說不要 : : 可是你知道 : : 勞基法是允許員工不配合加班的嗎? 勞基法是有加班時數上限的嗎? : 看你回這個問題,就注定你是一個慣老闆和只會壓榨自己屬下的人 : 法令依據及解釋: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 : 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 : 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 我怕貼網址,沒有人會根本不會去點. : 這個問題我們在2017年開始談一休一例時,就談了一整年. : 談到一堆都快翻桌,然後還直接抓出雙LA護資大將. : 結果你直接貼來,必然一堆人直接批下去. : 連勞基法都不懂,你要想清楚,是否適合談職場經驗. 原po說的跟你說的哪裡衝突? 本來就有限制加班時數啊 : : 結果每次案子一來忙起來 : : 都是A組的願意加班願意出差 B組的就說家裡有小孩啦怎樣的 : : 時間一久 : : 就總是A組的被凹加班 雖然有加薪但是職位的最高薪資早就固定好在那邊 : : B組的呢? : 初凹加班不是因為B組,而是公司沒有制度. : 你今天公司有制度,依制度來處理,當然就是績效好的員工,就有好的紅利會分給你. : 但是這都和勞工努不努力沒有關係. : 因為如果公司有制度,那剩下就是選擇的問題. : 你去歐美的國家看,如果覺得太遠去台灣微軟辦公室或Google ,又或是奇美實業看. : 將帥有能就不會累死三軍. 台灣微軟辦公室或Google ,又或是奇美實業 還有長春化工啊 這我也常講啊 勞工要好的待遇福利 可以去這些好一點的公司 還有台積電啊 我同學在台積幹快10年 年薪也都破200了 這種幸福企業又不是吃素的 人家也是要人才 又不是只要人手 有很多進不了這種公司的勞工 就要求所有的公司甚至是勞班法都要比照幸福企業辦理 打個比方 就是考不上台大 又要求學店的教授資源要跟台大一樣水準 : : 用這種不配合加班不配合出差的理由 : : 還不能開除他欸 : : 那A組就活該死好哦? 不能這樣的吧??? : 我再說一次,這是選擇的問題,今天一個員工效率好,我一小時能完成的工作為什麼要分三 : 天做完.不配合出差,就找適合的人去,當然你你可以把不配合的人冰到冰庫裡面去,給適 : 合的人更多的紅利,這就叫做"術". : 如果你不懂,請去看看韓非子或是曹操的書. : 勞工很多種,就看你會不會用. 術 有賞罰啊 你韓非子是不是沒念好? 左膠就是常常書只念一半 「若此臣者,不畏重誅,不利重賞,不可以罰禁,不可以賞使,此之謂無益之臣也」 韓非子都跟你說了 這種不配合的人就是無益之臣 公司開門是要營利的(企業概論教科書的第一頁就清楚說明) 不是做慈善 既然是無益之臣 就要開除 不然在那邊領乾薪 提高公司營運成本而已 現在左膠的問題就是 耍廢 還要領高薪 : : 勞基法的立意要保護勞工 我無限贊成 : : 但是這種狀況在職場上都是很常見的 勞基法要怎麼給公司合理的理由處理這些人?? : : 過年前公司開除了幾個B組的 : : 還被台北市勞工局跑來勞檢這些事情 : : 然後就被說不能因為工作表現不積極就開除員工 : : 幹 : : 你他媽的每個進來前都說願意配合加班吃苦耐勞 : : 結果每個人時間到就下班 : : 事情做不完也不配合加班 : : 地點遠也不願意配合出差 : 合意資遣勞工,勞工基本上是不會太靠北.除非你做了一些不合乎資遣的事. : 雇主請勞工走路(即俗稱資遣與解僱),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之 : 規定,惟其屬於一般規定,如勞工為發生職業災害身分勞工或為懷孕育兒之勞工,因有其 : 特殊保障之需要,爰於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皆對其有終止 : 勞動契約之特別保障。 : 我知道你不懂勞基法,所以直接貼給你.法條都給你了,你不用就表示你自己也不用功. 顧主要資遣或解僱 需要違反公司規章 三大過開除 或是像歐打雇主這種暴力行為 即使勞工曠工 雇主也不能以此為理由解雇勞工 更何況是勞工摸魚打混 也無法立即開除 需要開人評會 記滿三大過才能處份 並且要有勞工簽名 這是目前勞基法的規定 : : 然後現在還限制加班的上限 : : 這可不是多請人就可以把工作做完的狀況欸 : : 多請人 那些爛得可以開除嗎? : : 多請人 結果案子結束了立刻就精簡人力 這樣對勞工好嗎? : 對勞工好不好不是你說的算,會不會管理公司,是你的問題.今天勞基法有問題你去找勞動 : 部吵. : 從上面聽你靠北到現在,很多鄉民都看到你的問題在那裡了. : 說實在的我還蠻同情你的,如果你說的都是真實的事! 現在勞基法就是無法案子到了就立刻精簡人力 再來就是 員工來公司 也是要經過訓練跟培養一段時間 才有產值 : : 職場環境本來就很複雜 : : 我是不知道那些整天喊著加班時數一直被拉高 然後靠北的人在想什麼 : : 是沒上過班嗎? : : 你為什麼不去抗議 : : 加班費的計算 是以月薪/30天來做計算基準 : : 而不是22個工作天做為計算基準? : 看到這裡,我是建議你去勞動部去參加勞動法規研習營. : 你確定你加班費計算的方式是正確的嗎! : 相關說明: : 一、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二、平日加班費: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 : 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 三、休息日加班費: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 其標準為: :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3)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 : 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 : 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 : 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 四、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加班費: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 : 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 五、例假日加班費: :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 : 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勞工加班費的確是/30 不知道你貼這個用意是? 加班費算起來的確勞工比較吃虧 但是!相對的 請事病假 一樣是/30 勞基法的規定就是這樣 領月薪的 假日也有工資可以領 所以是/30 但是美國是以實際工作時數下去計算事病假的 再依個人條件談帶薪假期天數 : : 這樣我加班費還可以拉高 : : 加班了還比較能拿比較多錢 : : 阿對了幹你娘 : : 為什麼麥當勞越來越貴阿 他們加班費跟薪資是有上漲嗎 : 麥當勞是給勞工還算優. : : 噓 welcome: 內鬥內行,外鬥外行 05/17 10:30 : : → softstar0125: 那你知道請假也是用30天算嗎,要不要也改22天來除 05/17 10:30 : : → deann: 一看就是你不懂人資法律阿 找個厲害的人資或是律師好嗎 05/17 10:30 : 對丫,我很擔心他如果把自己的公司報出來,勞檢局又要查一次. : 查一下他們的勞工加班費亂算 : 我佛心來著,貼給他一個勞動部試算的網址 : https://labweb.mol.gov.tw/ 這個網址平日加班的確是/30 再*1.33 : : 我只覺得太多爛人拿著勞基法吃人豆腐 : : 我就都碰到這種人啊 : 你自己不懂法律,不要去怪玩法的人 你真的懂? : : 我的意思是 : : 台灣的中小企業都是這樣的 大一點的公司當然是正常化 : : 可是在你還沒輔導中小企業改善之前 就直接法規寫死 處罰罰死 : : 一點改善時間都不給的話 : : 那我會覺得只是想要一次到位的妄想而已 : 不是台灣的中小企業都是這樣子,我告訴你,從一例一休開始之後,大概只剩你們公司是這 : 樣子. : 就是因為現在很多企業因為一例一休之後,開始各種靠北. : 你大有為的DPP政府,才會說勞工不能加班,是他心理的痛. : 這種話去歐美講,會被直接告死在勞工法庭裡面的. http://youtu.be/DJ70hiltOdw
美國的貧富差距 https://goo.gl/AxGdco 一週工作七天的人 https://goo.gl/uXZfdk 打兩份工 一週工作7天 https://goo.gl/ayfqfk 排班工時 有時連續工作7天 多看看國外的節目 可以增進對國外的瞭解 : : 工作認真被當廢物 : : 推飄閃躲就比較聰明? : 這是選擇的問題,你讓吃閒飯的人,留在公司當癈材,那是你公司管理的問題. : 你不懂把勞工因材適用,那你是不懂管理的問題. : 結果你本末倒置來怪勞基法. : 全台灣靠北勞基法的企業一堆. : 全台灣靠勞基法而管理的好好的,更是一大堆. : : 我不太睹這啥邏輯 : 我是不懂你的邏輯 我不曉得你有多好的管理能力 一般小公司就幾個人而已 多留一個吃閒飯的負擔就很大 加上上述說過了 勞基法規定開除員工的門檻 最多就只能資遣 資遣還要詢問勞工同意 請神容易送神難 左膠的邏輯真的很神奇 公司爛 老闆去死 員工擺爛 老闆管理能力差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 你乾脆開宗明義直說就好 拐個彎還不是標準憤青左膠思維 以下開放左膠噓文 對了 還有9.2跟黨工噓文 在台灣 政策對錯不重要 政黨對錯比較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0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8067285.A.876.html ※ 編輯: h2o1125 (220.143.106.68), 05/17/2019 12:30:10

05/17 12:28, 6年前 , 1F
你績效考核後能力不好 開除就付遣散費阿
05/17 12:28, 1F

05/17 12:29, 6年前 , 2F
你要資遣人家不付資遣費 是要當慣老闆就是了
05/17 12:29, 2F
喔 錄取之後擺爛就等著拿資遣費 這樣還不夠保護勞工嗎? 現行就是三大過開除或打老闆重大事由 可以開除 開除跟資遣不一樣 開除不用給錢 資遣要雙方合意 不知道你的邏輯是怎樣? 我只是就勞基法目前的運作方式 陳述事實 陳述的不對 你可以反駁我 我知道你的立場很為難 因為承認勞基法保護員工 = 民進黨做的不錯 但是以你現在立場又要說勞基法沒有足夠保護 才能攻擊民進黨 我可以理解 邏輯錯亂

05/17 12:30, 6年前 , 3F
沒有當老闆能力還想當真的活該去死啊XD
05/17 12:30, 3F

05/17 12:31, 6年前 , 4F
資進黨真棒
05/17 12:31, 4F

05/17 12:32, 6年前 , 5F
我唯一知道的是上面是9.2
05/17 12:32, 5F

05/17 12:32, 6年前 , 6F
薪資水平這麼低落講這麼長篇理論,好意思拿台機電說嘴
05/17 12:32, 6F

05/17 12:33, 6年前 , 7F
高雄發大財,台灣愛加班,勞工免洗筷。
05/17 12:33, 7F

05/17 12:33, 6年前 , 8F
沒能力給“基本”的,還當什麼老闆?沒能力就不要當啊!
05/17 12:33, 8F
沒能力要求什麼高薪 沒能力就乖乖領23K 不是一樣的邏輯?

05/17 12:33, 6年前 , 9F
看你打那麼多 推一個 結論上個色:請神容易送神難
05/17 12:33, 9F

05/17 12:34, 6年前 , 10F
台灣人內建共產思想,我看沒收充公控制資本家生產資料的
05/17 12:34, 10F

05/17 12:34, 6年前 , 11F
日子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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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2:35, 6年前 , 12F
費雯 噓的人就直接冠上黨工跟左膠??
05/17 12:35, 12F

05/17 12:37, 6年前 , 13F
台灣勞工們想建立一個無私產、無剝削、無迫害的無產階級主
05/17 12:37, 13F

05/17 12:37, 6年前 , 14F
導的國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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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2:37, 6年前 , 15F
又哪家幸福企業出來講下在歧視好嗎?
05/17 12:37, 15F

05/17 12:38, 6年前 , 16F
這篇是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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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2:38, 6年前 , 17F
員工是你面試你找 能力爛你就付資遣費讓他走人啊
05/17 12:38, 17F

05/17 12:41, 6年前 , 18F
這什麼爛論點,這種公司有因為勞基法不能加班嗎?
05/17 12:41, 18F

05/17 12:42, 6年前 , 19F
工三小
05/17 12:42, 19F
很多啊 現在很多公司都週休二日了 像新竹貨運 週日都休假 司機都休6-8天了 司機要多賺錢的話 上班不能打卡 但送件一樣算業績 你週六日去工業區看看 現在連外勞都很少六日加班 所以外勞六日都會去外面打黑工 一天1400左右

05/17 12:42, 6年前 , 20F
不檢舉不換工作整天怪東怪西 以為做什麼事情慣老闆就會消
05/17 12:42, 20F

05/17 12:42, 6年前 , 21F
05/17 12:42, 21F

05/17 12:49, 6年前 , 22F
你摸的LP說有幾個公司照法規走的
05/17 12:49, 22F
如果勞基法沒有用 那請問左膠一直討論勞基法的目地跟用意是? ※ 編輯: h2o1125 (220.143.106.68), 05/17/2019 12:50:34

05/17 12:54, 6年前 , 23F
討論勞基法跟勞基法有沒有用不能一起檢討 你邏輯還好嗎
05/17 12:54, 23F

05/17 12:55, 6年前 , 24F
資遣誰跟你勞資合意 又是一個不懂勞基法的慣老闆
05/17 12:55, 24F

05/17 12:59, 6年前 , 25F
你的邏輯才是錯亂的現行都是要勞工檢舉勞工局才會動作
05/17 12:59, 25F

05/17 12:59, 6年前 , 26F
有關資遣的規定早在民進黨執政前就訂了 DPP做得不錯?
05/17 12:59, 26F

05/17 13:00, 6年前 , 27F
我承認台北市勞動局在執行勞基法上幹得不錯 其他縣市就...
05/17 13:00, 27F

05/17 13:29, 6年前 , 28F
把勞基法加入坐牢處罰就不會一直去討論勞基法了
05/17 13:29, 28F

05/17 13:29, 6年前 , 29F
目前勞基法沒有用就不用討論???
05/17 13:29, 29F

05/17 13:44, 6年前 , 30F
勞基法是沒有執行 不是沒有用
05/17 13:44, 30F

05/17 15:20, 6年前 , 31F
我上次去桃園工廠,台灣員工非常準下班,連外勞都不加班
05/17 15:20,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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