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微型企業違反勞基法將可免罰 200人以上企業要加重

看板Gossiping作者 (現煮,回甘)時間6年前 (2019/05/13 20:10), 編輯推噓-6(068)
留言14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7/39 (看更多)
勞動部發新聞稿霸氣回應了,其他人該閉嘴,不然就是9.25毛。 ---------- 「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修正方向, 旨在更符合比例原則,「當重者不過 輕,宜輕者不過重」, 絕不會縱容惡意違法行為。 https://tinyurl.com/yym2hgno 勞動部今(13)日鄭重澄清,「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之研議修正方向 ,在使各地方主管機關之裁罰更符合「比例原則」,讓「當重者不過輕、宜輕者不過重」 ,對於惡意違法行為,絕不會縱容。至於具體修正內容,將參酌各界意見,審慎研議。 勞動部說明,鑒於各界認為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裁處時,常有標準 或輕重不一之情形,勞動部前於106年8月22日已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 則」作為各主管機關依該法規定裁處罰鍰審酌之參據,但仍不妨礙各主管機關於「具體個 案」之裁罰權限。107年10月1日更針對「上市」、「上櫃」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 條(超時工作)、第34條(輪班換班之休息間隔)或第36條(例假、休息日)規定者, 重處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修正以來,各界仍有各主管機關裁罰輕重不一,宜再研議更符「比例 原則」之反映。為使裁處結果與個案之可責難程度相符,也就是「當重者不過輕、宜輕者 不過重」,勞動部於今(108)年4月11日再度召開會議研議,研議之方向,均未超出《勞動 基準法》、《行政罰法》及《行政程序法》現有規定,亦未在法律規定之外另創設加重、 減輕或免除處罰之規定。各地方主管機關亦認同裁處應符合「比例原則」,並在符合《行 政罰法》規定之前提下斟酌處罰,惟具體文字上如何調整,仍將參酌各界意見,審慎研議 。 ------- 不過我看板上更熱衷罵柯打韓英帝好棒棒, 英帝粉持續無視,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29.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749417.A.FE8.html

05/13 20:11, 6年前 , 1F
賴神下台.........! 咦 @@
05/13 20:11, 1F

05/13 20:11, 6年前 , 2F
很合理阿 問題在哪裡
05/13 20:11, 2F

05/13 20:12, 6年前 , 3F
上新聞的罰最重,沒上的罰最輕
05/13 20:12, 3F

05/13 20:12, 6年前 , 4F
五萬真的很重了,萬一公司倒了怎麼辦
05/13 20:12, 4F

05/13 20:17, 6年前 , 5F

05/13 20:30, 6年前 , 6F
99%宜輕
05/13 20:30, 6F

05/13 20:31, 6年前 , 7F
垃圾
05/13 20:31, 7F

05/13 20:34, 6年前 , 8F
之前台中永采烘焙坊重罰100萬都搓成免罰了
05/13 20:34, 8F

05/13 20:35, 6年前 , 9F
你真的信5萬就罰的了?
05/13 20:35, 9F

05/13 20:37, 6年前 , 10F
真的跟共產黨很像 拿到政權就不演了
05/13 20:37, 10F

05/13 20:45, 6年前 , 11F
宜輕你媽 垃圾資動部
05/13 20:45, 11F

05/13 21:09, 6年前 , 12F
比例原則?一堆重罰兩萬跟我說比例原則,丟臉喔
05/13 21:09, 12F

05/14 00:37, 6年前 , 13F
五萬很重了好嗎,公司倒了大家都沒工作,DPP是為你們好
05/14 00:37, 13F

05/14 10:44, 6年前 , 14F
太可惡啦,我先重罰五萬,然後…
05/14 10:44, 14F
文章代碼(AID): #1SsLwf_e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sLwf_e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