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風紀股長可教化免死? 法院怒斥斷章取義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188)時間5年前 (2019/04/03 08:40), 5年前編輯推噓6(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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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181.17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249604.A.A5D.html : → qsxwdc: 慘,沒人理你 04/03 08:02 : 噓 winnerdinner: 一堆理由也沒有比風紀股長好啊.... 04/03 08:21 : → liquidbox: 有人就是搞不清楚死刑沒那麼容易判 04/03 08:24 : → liquidbox: 那一堆理由是要佐證一時失慮沒有罪大惡極到要判死刑用 04/03 08:25 : → liquidbox: 八卦版一堆鄉民只是陷入低能化螺旋 04/03 08:26 看完我只覺得法官比較低能 而且還很想笑 法官寫完以後有沒有突然驚覺自己在幹嘛阿? 寒窗苦讀十年、國考考上司法官 結果在案牘前振筆疾書、絞盡腦汁替犯人想理由免死? 看的出來掰的很辛苦啊 我反而想拍拍法官肩膀說 辛苦了 難為你了 這麼爛的理由都掰得出來 一定想很久阿 連風紀股長都用上了 還要再發新聞稿駁斥輿論 如果幾十年後猛然回顧 會不會覺得很可悲阿? 花時間精力替一個作惡多端的人找理由 真是笑死我了 除了可悲我還真的想不到其他形容的字眼 怎麼法官在廢死兩公約下顯得如此窩囊? 這種判決書不就是學生時代硬要生出來的爛文嗎? 已經先射箭了才畫靶 死也要掰出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真是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9.61.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252058.A.8E9.html

04/03 08:45, 5年前 , 1F
你居然以為是法官自己寫的....
04/03 08:45, 1F
我知道 是小編寫的對吧? 所以地院才要氣噗噗發稿澄清囉? 這些念法的人 在進入法學院之前應該都有一些志向吧 (為了正義之類的??) 現在自己在幹什麼 也不用鄉民評論啦 不覺得可悲嗎?

04/03 08:47, 5年前 , 2F
這是因為政黨執政的政策要求,因為或影響考績的。
04/03 08:47, 2F

04/03 08:47, 5年前 , 3F
法官助理笑而不語
04/03 08:47, 3F

04/03 08:48, 5年前 , 4F
小英賦予邱太三的司改責任 就是廢死 你不知道嗎
04/03 08:48, 4F

04/03 08:48, 5年前 , 5F
誰寫的重要嗎?判決依據才是重點吧?
04/03 08:48, 5F

04/03 08:49, 5年前 , 6F
要爭取歐盟的支持,所以屈從!
04/03 08:49, 6F

04/03 08:49, 5年前 , 7F
只要拿撞死律師那個案子來跟這案子比較就高下立判了
04/03 08:49, 7F

04/03 08:50, 5年前 , 8F
政令之下誰敢不從,除非不想幹了!
04/03 08:50, 8F

04/03 08:52, 5年前 , 9F
不是法官寫的就不關他的事啊?法官真爽
04/03 08:52, 9F
說真的啦 如果霸氣一點寫:"犯人已和被害者家屬和解且道歉並有悔意 本座主觀認定 犯人可教化 自由心證是法官權力" 今天也不會被看笑話成這樣啦! 反正你就已經打定主意不判死了 你寫上面那樣一句 跟現在這樣長篇大論、連風紀股長 都拿出來當理由、還要被媒體酸 兩種情況民眾還不都拿你沒皮條? 俗仔到還要長篇大論掰一堆理由 到底是要說服鄉民 還是要說服自己的良心阿???

04/03 09:01, 5年前 , 10F
何不說曾經扶老太太過馬路 還比較有說服力
04/03 09:01, 10F
風紀股長的等級跟這句話有差嗎? 不是一樣的意思? XDDD (一樣好笑) ※ 編輯: l88 (45.19.61.246), 04/03/2019 09:02:40

04/03 09:16, 5年前 , 11F
恐龍就是恐龍,會變成仙嗎?
04/03 09:16, 11F

04/03 09:18, 5年前 , 12F
問題是風紀股長就不是法官寫的
04/03 09:18, 12F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侵重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 懶得縮網址 要點不點隨便你 裡面就是有"風紀股長"這四個字 不是法官寫的至少判決書法官要背書吧? 難道小精靈幫他加的? 法律人真的....我已經不想說什麼 起手式就是"沒看過判決書就在批評" 問題是就是一堆人已經看過了阿 然後第二招就是"記者帶風向、斷章取義" 你們還有沒有別招阿?

04/03 09:18, 5年前 , 13F
恐龍法官的產生,記者的原因絕對比較大
04/03 09:18, 13F

04/03 09:19, 5年前 , 14F
風紀股長被鞭最用力就可以洗白法官判決可教化嗎?
04/03 09:19, 14F
※ 編輯: l88 (45.19.61.246), 04/03/2019 09:25:38

04/03 09:22, 5年前 , 15F
重點還是對於不判死產生的憤怒,風紀股長只是讓這判決
04/03 09:22, 15F

04/03 09:22, 5年前 , 16F
更可笑
04/03 09:22, 16F

04/03 09:24, 5年前 , 17F
風紀股長不是法官寫的?內容引述難道不是法官?
04/03 09:24, 17F

04/03 09:48, 5年前 , 18F
也是,與家屬達成和解這理由其實充分多了
04/03 09:48, 18F

04/03 09:48, 5年前 , 19F
家屬都能原諒,其他人囉嗦甚麼
04/03 09:48, 19F
家屬後面是不是有改變心意我不知道 初審(地方法院)的時候 家屬明確要求判死刑 (請見我下一篇文 有貼判決書) 你說呢?

04/03 09:48, 5年前 , 20F
且本來就是法官心證,怎麼寫還真的無所謂
04/03 09:48, 20F

04/03 09:49, 5年前 , 21F
下次寫骨骼清奇,天靈蓋有到靈光射出
04/03 09:49, 21F

04/03 09:50, 5年前 , 22F
媒體說什麼就信什麼 大家去新聞台判決就好了啊
04/03 09:50, 22F

04/03 09:52, 5年前 , 23F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侵重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是媒體?
04/03 09:52, 23F
※ 編輯: l88 (45.19.61.246), 04/03/2019 09:53:29

04/03 09:52, 5年前 , 24F
台灣變垃圾島 這些學法的罪最重
04/03 09:52, 24F

04/03 10:19, 5年前 , 25F
看來法普的路真的還很遠
04/03 10:19, 25F

04/03 10:20, 5年前 , 26F
兩個噓的都不知所云耶XD 法普是指無腦嗎?
04/03 10:20, 26F

04/03 13:09, 5年前 , 27F
判決都不用科學的嗎?找一下寫有教化可能的理由,再追蹤
04/03 13:09, 27F

04/03 13:09, 5年前 , 28F
一下再犯率,就知道那哪種理由是瞎掰,哪種是比較合理,
04/03 13:09, 28F

04/03 13:09, 5年前 , 29F
順便判錯的通通扣年終
04/03 13:09,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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