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違憲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烤魚)時間5年前 (2019/02/22 18:10), 編輯推噓15(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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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nsokyo (野生の離島)》之銘言: : 蘋果 :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違憲 : 《刑法》規定累犯加重本刑至1/2,但大法官認為,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最低本 : 刑,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導致人身自由受到過於苛刻的侵害, : 違反《憲法》的罪刑相當原則,也牴觸《憲法》的比例原則,因此今天作成釋字第775號 : 解釋,宣告《刑法》第47條第1項關於累犯加重其刑1/2的規定違憲,有關機關須於解釋公 : 布之日起2年內修法,在法律修正前,法院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丁 : 牧群/台北報導) : https://goo.gl/HvMT24 : 德政啊呵呵 Q:什麼是累犯? A: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Q:我先前因為車禍被判拘役20天,這樣算累犯嗎? A:不算,因為是被判拘役,不是有期徒刑 Q:我先前因為傷害被判3個月,易科罰金繳掉了沒坐牢,這樣算累犯嗎? A:算,易科罰金也是執行完畢的一種,易服勞動也是。 Q:我先前被判3個月,之後因為車禍撞傷人犯過失傷害,這樣算累犯嗎? A:不算,車禍撞傷人是過失犯,不是故意犯 Q:我先前被判3個月,之後再犯賭博罪,這樣算累犯嗎 A:不算,賭博罪最重只處罰金,不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Q:我先前被判3個月,之後犯酒後駕車罪,算累犯嗎 A:算 Q:累犯的效果是什麼? A:依實務的見解,是最重本刑提高1/2,且不能判最輕的刑度 Q:大法官解釋認為違憲的地方是? A:大法官認為一律加重違憲,應該視個案情節決定要不要加重 Q:所以以後累犯都不會加重了嗎? A:還是會,法官下判決的時候要認定要不要加重 Q:加重不加重主要有什麼差別嗎? A: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的罪,如果要加重,就沒辦法易科罰金或勞動 Q:對法官有比較輕鬆嗎? A:沒有 Q:為什麼? A:因為他們還是要查前科表,把累犯寫進判決裡面 大概4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6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830228.A.72D.html

02/22 18:11, 5年前 , 1F
酒駕天堂
02/22 18:11, 1F

02/22 18:12, 5年前 , 2F
發言人:感謝大法官又可以酒駕了
02/22 18:12, 2F

02/22 18:12, 5年前 , 3F
你說的對 這篇解說的很清楚
02/22 18:12, 3F

02/22 18:13, 5年前 , 4F
可以酒駕了,謝主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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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3, 5年前 , 5F
GJ 犯罪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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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5, 5年前 , 6F
這篇算是整理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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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5, 5年前 , 7F
簡單說對於累犯一昧加重期刑違背比例原則 因此給予法官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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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6, 5年前 , 8F
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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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6, 5年前 , 9F
看推文就知道中文和邏輯有多重要
02/22 18:16, 9F

02/22 18:17, 5年前 , 10F
[新聞] 酒駕都輕判!黃國昌爆:98%判刑都在6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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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7, 5年前 , 11F
大法官才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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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7, 5年前 , 12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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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7, 5年前 , 13F
台灣司法給法官裁量空間還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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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8, 5年前 , 14F
酒駕票有那麼多喔,搶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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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9, 5年前 , 15F
看推文就知道有些人唸到大學程度只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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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9, 5年前 , 16F
嗯 邏輯真的很重要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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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19, 5年前 , 17F
02/22 18:19, 17F

02/22 18:22, 5年前 , 18F
推這篇
02/22 18:22, 18F

02/22 18:23, 5年前 , 19F
有教化可能!
02/22 18:23, 19F

02/22 18:24, 5年前 , 20F
幹你以為裁量空間是用加法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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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24, 5年前 , 21F
簡單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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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38, 5年前 , 22F
這篇邏輯清楚給推!
02/22 18:38, 22F

02/22 19:24, 5年前 , 23F
推一下
02/22 19:24, 23F

02/22 19:43, 5年前 , 24F
02/22 19:43, 24F

02/22 23:51, 5年前 , 25F
算了啦 以台灣人的素質根本不會認真看
02/22 23:51, 25F

02/23 04:45, 5年前 , 26F
推 我覺得應該加個不合理一定要加重的個案 來輔助說明
02/23 04:45, 26F

02/23 04:46, 5年前 , 27F
為什麼違憲
02/23 04:46, 27F

02/23 10:14, 5年前 , 28F
推本文,感激不盡
02/23 10:14,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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