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不尊重以核養綠公投?政院:擁核者沒說核廢料放哪已回收
※ 引述《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政院不尊重以核養綠公投?政院:擁核者沒說核廢料放哪
: 以核養綠公投去年底通過後,擁核者認為政府仍未調整廢核政策,引發不滿。長風基金會
: 與馬英九基金會今舉行記者會,批評蔡政府無視人民透過民主程序做出的決定,並預告,
: 將在今年福島核災八周年前舉辦民間全國能源會議,提出新版能源配比建議。
: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做出回應,強調在這個長達數十分鐘的記者會裡面,
: 還是沒有看到主張在2025年之後還要繼續使用核能的擁核者回答,到底不斷產生的核廢料
: 要放在哪裡?她指出,核廢料到底要放在哪裡,與會者並沒有說明。她進一步說明,到目
: 前為止,包括核電廠所在的新北市,屏東縣,以及所有曾經被選定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
: ,包括花蓮縣,台東縣,以及相關的縣市等,有非常多的縣市拒收核廢料。
: Kolas並表示,行政院從公投結束後一直遵守公投法,在公投結束後,是依照公投主文的
: 要求,不但公投過後,正式的公告在去年12月2日開始,電業法95條之一,也就是2025非
: 核家園的條款已經正式失效,行政院也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要正式廢除2025非核家園的時
: 間限制,而且經濟部在一月底也清楚的說明,如何穩定供電的配套作法,所以她認為行政
: 院是積極正面回應公投的訴求。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50754
: 5.備註:
: 所以行政院酒駕發言人有問過老闆 2025前的核廢料要放哪?
這是政府最高行政機關的發言人
不是大學辯論社
也不是PTT打嘴砲
更不是政論名嘴噴口水
面對公投民意的表現
身為發言人居然可以用這種輕率的回應
很想問問這些民意是否對蘇內閣而言並不重要
我必須說
看到政府這樣的回應
真心感到很無言
先問一句話
到底是要問哪個挺核者才具有代表性?
問我
我說在蔡英文政府宣布的
經過地質調查後可作為核廢料終處場
佔全台1/8的土地面積之中
高階核廢料 選址建議出爐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05/37924630/
台電「高階核廢料候選場址建議調查區域報告」出爐,未來貯放三座核電廠用過燃料棒的
最終處置場址,排除人口密度高及斷層等不穩定地質,還有水庫集水區等限制開放區後,
全台僅八分之一面積合適,又以花崗岩地質最可行。
請問算不算回答?
就技術層面來講
在台灣國境內要挑選場址
只能依據著地質調查報告而來
也只能在這1/8的土地面積找尋到場址
其次
回答了又怎麼樣?
到底具備甚麼法律效力?
譬如上面你嫌我回應不夠具體
我回應說要不然放以下三處(因為我新北人)
新北市石門/新北市萬里/新北市貢寮
然後呢?
我說得就算?
DPP政府就願意推動核能發電?
想來結論也是否定的
終處場選址應該有既定的法律程序
不是誰說的算
事實上核廢料的處理
也不是廢核與挺核的核心問題
因為不論廢不廢核核廢料終處必然是要處理的問題
DPP政府原能會說要將高放廢料納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改為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這是去年八月的事情
請問有今年列入最優先法案嗎?
沒有
那麼不論是我講放哪
或者是黃士修說放那
或者是李敏說放哪
我們這些平頭百姓怎麼講
沒有法源依據
是要如何完成選址?
Kolas Yotaka你就是在講幹話而已
身為行政院發言人
以這個身分講幹話
到底對核廢料的處置
或者是非核家園的推動有甚麼意義?
可以請你告訴我嗎?
與其在那邊噴沒意義的口水
不如趕快靠著全面執政的優勢
通過原能會提出的法案
依據法律,依據科學
正式進入終處選址
所謂"有非常多的縣市拒收核廢料"
到底是縣長單方面發言?
還是有真實的公投民調紀錄?
前陣子也一直講2025非核家園是全民共識
結果直接民意投出來的結果
退一萬步說至少也不是要2025那年完成非核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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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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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49.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505441.A.6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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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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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
我們根本沒有選擇過任何一個縣市
我們也根本沒有進行地方的直接民意公投
然後你心中就覺得被選中的縣市必然反對
我是不知道到底誰文青了
講白了
又有哪個地方不需要任何條件歡喜甘願的承受嫌惡設施?
從來都是利益的談判
但沒有法律依據
連談判都無法開啟
然後一堆蠢貨就在那邊幻想鄉民以死抗爭
※ 編輯: hamasakiayu (220.129.49.192), 02/19/2019 0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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