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院彈劾管中閔 黃暐瀚一語道破關鍵問題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Pm)時間7年前 (2019/01/18 18:53), 7年前編輯推噓2(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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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z651513 (林德信~LDS)》之銘言: 你最下方原文短評是胡說八道。我去看了監察院的彈劾文與作為彈劾依據的司法院函釋與 銓敘部函釋,不是你這麼講的。 現在釐清一下視聽。 管中閔一邊擔任政府公職、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一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關於兼職的規定 ,去跟雜誌相約,每兩週固定從事提供稿件的工作(每兩週跑一次寫稿的業務)、來固定 領雜誌的薪資,當雜誌的外線寫稿業務員。 銓敘部說,就算公務員要寫稿,也不能定期;退一步就算定期、也不能領薪資; 再給你退一步你領了薪資、但至少不能寫有關你職務上的內容。 給你寬鬆到除非三要件全部具備才說你兼職,只要有一個要件不具備,都可以允許說不算 公務員服務法上禁止的兼職。 偏偏管中閔三要件全部具備。 請管爺你不定期寫好不好?不好,要跟雜誌社約好定期每兩週寫一次。 不領稿費好不好,不好,有錢領當然要固定領。 OKOK!那麼至少不要寫你職務上主管的財經議題好不好、其他議題隨你寫?不好! 爺們就是要寫職務上主管的財經議題、而且拿錢寫、而且和雜誌社約好固定每兩週固定 拿錢來寫! 爺們就是比其他偶爾投稿民意論壇還不一定獲得採用刊登的卑微公務員高貴不行嗎? 而且還會有一堆網路腦殘寫手在一些論壇帶風向避談焦點護航爺們呢! 其他一些公務員頂多只符合兩個要件,所以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他們規規矩矩在紅線 內做事、偏偏老大爺們比較高貴要跨出銓敘部函釋的紅線! 藍營駐版黨工跟一些論壇寫手一直不針對焦點回答,只說「其他某些公務員也有『寫文章 』」怎麼不被彈劾?民進黨刻意栽贓管中閔云云。 可是其他投稿的公務員沒有誇張、囂張到三要件全部悍然違反啊? 所以三要件全部觸犯的爺們管中閔構成違法兼職。 ps.司法院函釋說寫稿「不算某條所謂經營商業」--可是沒說不算隔壁一條處罰的兼職啊! 比喻:法官說陳進興曝屍白曉燕不算刑法309條處罰的公然侮辱罪--可是沒有說不算刑法 271條處罰的殺人罪啊。 ps.銓敘部函釋是說「寫職務外主題」的固定領錢寫稿不違法。 比喻,如同刑法規定正當防衛下的殺人不違法。 結果藍營黨工們鬼扯說「依據銓敘部函釋,寫稿不違法、管中閔好委屈」刻意抹去 「限於允許寫其『公務職掌範圍外』主題」的合法要件。 那麼為陳進興護航的人要不要也說「依據刑法,殺人不違法、陳進興好委屈」刻意抹去 「限於從事正當防衛下」的合法要件? 真是受不了目前的已經沒有是非、充斥著黨同伐異的網路論壇。大家不是講理、而是 很多人常常基於黨派立場睜眼說瞎話。 : 短評: : 1.銓敘部解釋函~公務員專欄寫稿是可以的 所以沒有違反規定。 : 2.一年有52週 每兩周寫一次專欄 所以一年寫26次 共拿26次稿費 : 王定宇講有領年終獎金的說法是錯誤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35.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808808.A.7EF.html

01/18 18:56, 7年前 , 1F
銓敘部75.4.8.(75)臺銓華參字第17445號函 看過再說y
01/18 18:56, 1F
已經看過了。可見你就是刻意胡說八道的人之一。如果你沒有被利益矇蔽眼睛的話, 你給我注意聽、不要再鬼扯函釋意思。 該函釋認為「律師、會計師、導遊」是業務、認為領有執照的職業算是業務。 對啊、說得很正確啊我完全認同啊。 不然你認為領執照的職業不算業務嗎?你認為律師、會計師、導遊不是業務嗎? 可是關鍵來了。「其他」362行(365行減3),這則函釋有說「就不是業務、可以去兼」 嗎?「不經考試取得執照」--大家很容易理解,例如跟店長談好,每兩週選一天、下班去 小七打工--這不需先考店員執照-- 函釋有說就不會是業務嗎?沒有啊。但你的邏輯好似以為這則函釋的意思會主張不需 考執照的小七店員做的就不是業務、公務員可以每兩週去兼一晚的大夜班!你真天才! 各位只要不偏激的藍綠網友們一起來講道理吧。 了解上一段的道理以後,請問:所以你拿這則函釋護航管、反問我個屁啊? 你邏輯有沒有問題?看不看得懂函釋?難道要繼續睜眼說瞎話嗎你?管爺主題文好幾次 看到你舉這則函釋自己腦補函釋意思腦補得很起勁。

01/18 18:56, 7年前 , 2F
獨派就是不死心
01/18 18:56, 2F
你是偏袒藍營的著名網友之一,請你不要因為立場而矇蔽你的良知。 管案的法理我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01/18 18:57, 7年前 , 3F
寫稿既非13條經營商業,也不是14條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01/18 18:57, 3F

01/18 18:57, 7年前 , 4F
2020繼續補刀
01/18 18:57, 4F

01/18 18:58, 7年前 , 5F
那到底是違反哪一條法~~~~~台灣價值基本法
01/18 18:58, 5F

01/18 19:00, 7年前 , 6F
你才刻意胡說八道~
01/18 19:00, 6F

01/18 19:00, 7年前 , 7F
銓敘部那一個函釋說不能「定期」寫稿,麻煩原PO貼一下。
01/18 19:00, 7F
又抓到一個刻意胡說八道的人。 銓敘部75.9.5.(七五)臺銓華參字第46252號函: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41年11月22日第11號解釋,公務員不得兼任新聞紙類及雜誌之編輯人 、發行人、社長、經理、記者及其他職員,至於報社特邀專欄撰稿,不涉職務之事務, 尚無禁止之規定。

01/18 19:01, 7年前 , 8F
不能定期寫稿,不能定期領薪資,不能寫職務內容? 國立
01/18 19:01, 8F

01/18 19:01, 7年前 , 9F
大學教授看來要被整串抓出來打囉= =
01/18 19:01, 9F
大學教授如果沒有擔任公職(例如借調為官員或公立學校行政主管),就不受公務員服務 法的規範。瞭了嗎? 怎麼到目前為止,不苟同本文的網友們都是靠著不針對關鍵點? 大家能不能依照法理來思考呢?

01/18 19:03, 7年前 , 10F
教授寫期刊,領稿費,寫自己的專業看來也算兼職
01/18 19:03, 10F

01/18 19:04, 7年前 , 11F
管粉真的是拼命跳針,拿錯誤的公文來開脫。
01/18 19:04, 11F
函釋文並沒有矛盾。管粉、黨工們是靠對於那些函釋文的意思睜眼說瞎話,不知在扯什麼 扯扯成彷彿刑法允許殺人一樣亂解釋函釋意思。 我正文處早就分析了、但是管粉、黨工們繼續睜眼說瞎話。不意外。

01/18 19:06, 7年前 , 12F
監察院有彈劾案文 有興趣自己去看
01/18 19:06, 12F

01/18 19:06, 7年前 , 13F
典型綠營手法,胡說八道前先喊別人是胡說,賭旁觀者
01/18 19:06, 13F

01/18 19:07, 7年前 , 14F
不會仔細翻文
01/18 19:07, 14F
又抓到一個胡說八道的人。函釋內容已經貼在上面、也解說在上面了。

01/18 19:20, 7年前 , 15F
所以被彈劾的不是管校長身分對吧?!是之前身分
01/18 19:20, 15F

01/18 19:22, 7年前 , 16F
不是針對管校長 是針對管政務委員一邊當官一邊賺錢
01/18 19:22, 16F

01/18 19:24, 7年前 , 17F
感謝回應!
01/18 19:24, 17F

01/18 19:25, 7年前 , 18F
然後賺錢方式還囂張到3個要件全部違反 自作孽被彈劾
01/18 19:25, 18F

01/18 19:29, 7年前 , 19F
辛苦了 在這版談法律
01/18 19:29, 19F
※ 編輯: CassSunstein (101.136.235.154), 01/18/2019 19:33:05

01/18 19:30, 7年前 , 20F
其實你看廖元豪或蘇永欽就知道立場決定法律見解
01/18 19:30, 20F

01/18 19:30, 7年前 , 21F
沒念過法律的人會有這種反應也很正常
01/18 19:30, 21F

01/18 19:32, 7年前 , 22F
這篇正解
01/18 19:32, 22F

01/18 19:36, 7年前 , 23F
是我閱讀能力不好還是你真的沒有回答到定期的部分
01/18 19:36, 23F

01/18 19:37, 7年前 , 24F
{銓敘部說,就算公務員要寫稿,也不能定期;退一步就算定
01/18 19:37, 24F

01/18 19:37, 7年前 , 25F
記得某則函釋說偶一為之可容許~定不定期是指這要件~
01/18 19:37, 25F

01/18 19:38, 7年前 , 26F
期、也不能領薪資;} 還是沒交代清楚
01/18 19:38, 26F

01/18 19:38, 7年前 , 27F
@jma 已回答在上方~函釋說"偶一為之"可以~
01/18 19:38, 27F

01/18 19:38, 7年前 , 28F
所以我交待清楚了
01/18 19:38, 28F

01/18 19:39, 7年前 , 29F
那只是報社雜誌社程序的問題
01/18 19:39, 29F

01/18 19:40, 7年前 , 30F
況且學者也無法要求命令雜誌社報社
01/18 19:40, 30F

01/18 19:42, 7年前 , 31F
公務員服務法約束的是"管政委"~請你不要再跳針~
01/18 19:42, 31F

01/18 19:43, 7年前 , 32F
那太監院就早點下手阿
01/18 19:43, 32F

01/18 19:43, 7年前 , 33F
演戲怕別人看不出來喔
01/18 19:43, 33F

01/18 19:43, 7年前 , 34F
管教授當了政委 就不應跨出銓敘部幾十年前劃的紅線~
01/18 19:43, 34F

01/18 19:44, 7年前 , 35F
所以監察院出手了啊 你這位開始語無倫次的偏藍網友~
01/18 19:44, 35F

01/18 19:44, 7年前 , 36F
所以本文法理哪裡講錯了你現在再說說啊?
01/18 19:44, 36F

01/18 19:44, 7年前 , 37F
我批評蔡政府太監院 你心疼了嗎
01/18 19:44, 37F

01/18 19:45, 7年前 , 38F
還要人身攻擊 真好笑
01/18 19:45, 38F
我對太監院這個名稱沒意見。我是針對你說太晚下手認為你雞蛋挑骨頭。 因為以前監察院還不清楚管中閔的情況,公家機關(法院、警察、監察院..都一樣)可能 無法儘早「出手」、所以好像怎麼壞人還沒有被制裁。不然騷擾館長的黑道怎麼還沒被關 ?你也說新北市警察是獨派好了? 但公家機關真到了出手,確有你這種黨同伐異講不出道理只會跳針的可笑角色開始語無倫 次,真是科科。這就是你的水準。不意外。 ※ 編輯: CassSunstein (101.136.235.154), 01/18/2019 19:49:02

01/18 19:47, 7年前 , 39F
反正蔡政府儘量玩 有花堪折直須折XD
01/18 19:47, 39F

01/18 19:49, 7年前 , 40F
{我是針對你說太晚下手認為你雞蛋挑骨頭。} 彼此彼此
01/18 19:49, 40F

01/18 19:50, 7年前 , 41F
反正大家都幫自己陣營說話而已 很容易理解
01/18 19:50, 41F
科科。你要不要查查我在版上罵過蔡英文然後被綠營無腦噓的文章? #1S5FhG9V (Gossiping) 黨同伐異的是你不是我。 你知道為什麼我對你有印象嗎?因為我N年前罵過民進黨幹的蠢事的時候你推文說我指摘 得有理--就事論事的我那時恰好符合你的立場,只是現在就事論事的我恰好這議題不符合 你挺藍的立場罷了。 ※ 編輯: CassSunstein (101.136.235.154), 01/18/2019 19:55:35

01/18 19:50, 7年前 , 42F
因為我這樣說 你就說我語無倫次 我反而覺得你玻璃心碎
01/18 19:50, 42F

01/18 19:56, 7年前 , 43F
罵蔡英文 柯文哲 也有可能是獨派
01/18 19:56, 43F

01/18 19:57, 7年前 , 44F
近來四大獨老也在對蔡英文操戈
01/18 19:57, 44F

01/18 19:59, 7年前 , 45F
會死咬管中閔不放的就是獨腦 而蔡英文卡管就是遂行與獨
01/18 19:59, 45F

01/18 19:59, 7年前 , 46F
派同盟(2018年初)的獨派意志
01/18 19:59, 46F

01/18 20:01, 7年前 , 47F
依照函釋 管違反就是違反 你不依法理我可依法理發言
01/18 20:01, 47F

01/18 20:14, 7年前 , 48F
定不定期 法令說清楚後都是雜誌社報社程序可以配合
01/18 20:14, 48F

01/18 20:15, 7年前 , 49F
違法判定上 因為立場和思考角度就產生個別心證差異
01/18 20:15, 49F

01/18 20:16, 7年前 , 50F
大戲演到監察院 真是下足重本了 果然戲劇效果好
01/18 20:16, 50F

01/18 21:10, 7年前 , 51F
報社特邀專欄撰稿。不就是定期嗎?不定期算什麼專欄?
01/18 21:10, 51F

01/18 23:25, 7年前 , 52F
關鍵是監委還是不知道那篇是管寫得吧…這樣還能
01/18 23:25, 52F

01/18 23:25, 7年前 , 53F
說內容涉職務?
01/18 23:25, 53F

01/18 23:25, 7年前 , 54F
還有可以舉例有哪種專欄是偶一為之?
01/18 23:25, 54F

01/19 21:06, 7年前 , 55F
詮敘部何曾說過不能定期?又在那邊自己加油添醋了
01/19 21:06, 55F

01/21 12:38, 7年前 , 56F
函釋沒有說定不定期,東廠噁心
01/21 12:38, 56F

01/21 12:52, 7年前 , 57F
噁心
01/21 12:52, 57F

01/26 17:00, 7年前 , 58F
2020一定要滅東廠
01/26 17:00,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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