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監院彈劾管中閔 黃暐瀚一語道破關鍵問題!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剛好今天早上聽黃暐瀚訪問林氏壁。. 想到,林氏壁不就因為寫稿被記過嗎?. 林氏壁被記過的原因就是因為在部落格上寫文章,寫業配文被記過。. 阿在部落格上寫文章,寫業配文也是寫一篇,收一篇的錢。. 按照目前藍營的說法,不是也不應該被記過。. 而且林氏壁比管爺更可以說嘴的是,. 林氏壁不是單接一家,他每一
(還有30個字)
內容預覽:
你最下方原文短評是胡說八道。我去看了監察院的彈劾文與作為彈劾依據的司法院函釋與銓敘部函釋,不是你這麼講的。. 現在釐清一下視聽。. 管中閔一邊擔任政府公職、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一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關於兼職的規定,去跟雜誌相約,每兩週固定從事提供稿件的工作(每兩週跑一次寫稿的業務)、來固定領雜誌的薪資
(還有2223個字)
內容預覽:
監院彈劾管中閔 黃暐瀚一語道破關鍵問題!. 中時電子報 謝雅柔/綜合報導. 監察院15日通過管中閔兼職的彈劾案,監委陳師孟指出,管中閔以匿名的方式幫媒體寫社論,犯了一個大忌。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則表示,早在民國75年,銓敘部就做出解釋,公務員對於專欄寫稿是可以的。他說問題就在到底這樣「匿名式的固定
(還有91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