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3欉韭菜 農民求償1萬5 法官僅判賠51元已回收
台灣人不重視時間成本的
看看排隊買東西的傻子就知道
賣場結帳櫃檯不多開,客人也甘願排隊...
所以要去東西貴,客人少的賣場消費才對
被偷竊
應該就先賺處理費一萬元才對
可以寫入法條
只要有東西被偷
不管金額
提告就至少賺一萬
這樣一定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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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遇到貓狗119的車
不用讓它
它沒有道路優先權
相關新聞在下面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26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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