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偷3欉韭菜 農民求償1萬5 法官僅判賠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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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法其實有點落後,當然目前就是以「回復原狀」為基本原則,受害多少,就賠償多少,至於看不到的精神撫慰金,基本上都是沒有的。但這種方式很鳥,我舉幾種狀況:. 1. 你有一台很舊的老車殘值剩下5萬,有一天這台車被撞了,你沒車可以去上班,結果對方只願意賠償你5萬元,結果你拿到這五萬,根本沒法去買一台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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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重視時間成本的. 看看排隊買東西的傻子就知道. 賣場結帳櫃檯不多開,客人也甘願排隊.... 所以要去東西貴,客人少的賣場消費才對. 被偷竊. 應該就先賺處理費一萬元才對. 可以寫入法條. 只要有東西被偷. 不管金額. 提告就至少賺一萬. 這樣一定天下太平. --. 路上遇到貓狗119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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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分析一下民事上可能會遇到的情況好了. 注意喔!是民事不是刑事不要搞混. 原新聞片段:. 農民求償蔬菜損失5千元與慰撫金1萬元;但李男僅同意台北農產公司當天交易價最高1公斤2. 因為總金額不到1萬5 ,基本上正常人不會請律師,然後就會有以下發展. 農民主張: 我被偷菜,李男該死,所以我要主張菜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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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話 就是台灣法律 超級爛的地方啊!. 財產法益被侵害 就賠被侵害的錢 給受害者就好. 東西被偷的不爽 不用精神撫慰. 繳罰金給法院就好. 受害者跑法院的車馬費 加害者不用負擔一些. 繳罰金給法院就好. 受害者打官司的時間成本 無法換算成錢. 繳罰金給法院就好. 小額的竊案:. 最爽:法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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