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能等立院立法 柯文哲:中高齡就業台北一定要先走已回收
※ 引述《cores (24番)》之銘言:
: 不能等立院立法 柯文哲:中高齡就業台北一定要先走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64606
: 柯文哲表示,高齡化與少子化是台灣現階段要面對的問題,
: 過去社會的法規制度思想,在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勢必要做一些調整。
: 他指出,
: 退休制度是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發明的,但是當時人類的平均壽命是40幾歲,
: 平均壽命不到50歲,訂65歲退休是合理的。
: 可是台灣現在女性平均壽命已經到84歲、男性平均壽命79歲,
: 這樣就不太可能50歲就退休不做事,剩下30年要退休金過活,
: 最近市府勞動局已經開始在思考中高齡到底要怎麼就業。
: 柯文哲也說明,銀髮族的照顧必須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完整制度,
: 目前台北市在做的日照中心,目前才蓋到22個,還差20個,
: 另外還有「在宅醫療」,
: 讓那些因公寓沒電梯,坐輪椅很難去醫院的病人也能受到醫療照護;
: 另外,預防跌倒是一個大問題,日前前總統李登輝就因跌倒送醫,
: 所以整個居家的環境要怎麼弄得更安全,也要去做到。
: 他最後還提到肺炎疫苗,
: 雖然65歲以上可免費施打,但有去施打的大概只有30%而已,
: 可見老人照顧系統還要很認真去推廣,目前還不是很完整。
: 柯文哲再把話題轉回中高齡就業,他說,如何讓中高齡者去做適合的工作,
: 法規要怎麼突破,市府相關局處都要思考。
: 他指出,台灣再過4年65歲以上的人口就會超過20%,
: 如果中高齡不進入就業市場,整個勞動力會不足,
: 台灣的GDP也不可能再大幅成長。
: 柯文哲說,他已交代勞動局,
: 對於中高齡就業的問題,台北市一定要先走,不可能等整個台灣的立法院立法,
: 台北市可以做的,要趕快先動。
: 今天以中高齡為對象的就業機會先推出來,後續的一些東西要改的市府會再思考看看。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8/12/01/1667961-XXL.jpg
: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日出席中高齡就業博覽會,
: 他強調,中高齡的就業問題,台北市一定要先走,不可能等整個台灣的立法院立法,
: 所以台北市可以做的,要趕快先動。
: 5.備註:
: 中華台北格局,跟立法院就是不一樣,一邊一國
中高齡就業其實是勢在必行的,在華人傳統家庭觀念下
那些老人的傳統思維就是養兒防老,辛苦工作了40年退休了就給子女照顧,
幾十年前這方法也許還可行,畢竟當時農業為主一家可能有7、8個小孩,
加上醫療不發達長輩60、70歲就往生,每個子女需要負擔的部分較少,
但近長年來少子化,一個家庭也許只有1、2個子女,更別說年收入越高的生育率越低
醫療進步下壽命大幅度延長,年輕人身上的擔子就更重了,壁需要仰賴政府長照政策
問題是長照的資金是稅收,源頭還是現行的勞動人口,供給者變少需求增加,
遲早會垮台,也許在經過幾次政黨輪替問題就會嚴重到無法挽回了
但是執政者也好在野也好,每個都抓著選民短視近利的心裡推灑幣政策,
反正不要在我當權的時後垮台就好,還一堆愚民對這種政策拍手叫好,
現在還好是台北市選了一個不怕死的阿北,多少有點改革的希望,
再給政府幾年的機會吧,不然真的要趁還有機會的時後移民逃離鬼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2.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713199.A.C5E.html
→
12/02 09:14,
5年前
, 1F
12/02 09:14, 1F
推
12/02 09:15,
5年前
, 2F
12/02 09:15, 2F
推
12/02 09:17,
5年前
, 3F
12/02 09:17, 3F
推
12/02 09:18,
5年前
, 4F
12/02 09:18, 4F
→
12/02 09:18,
5年前
, 5F
12/02 09:18, 5F
推
12/02 09:20,
5年前
, 6F
12/02 09:20, 6F
→
12/02 09:21,
5年前
, 7F
12/02 09:21, 7F
→
12/02 09:21,
5年前
, 8F
12/02 09:21, 8F
→
12/02 09:22,
5年前
, 9F
12/02 09:22, 9F
推
12/02 09:29,
5年前
, 10F
12/02 09:29, 10F
→
12/02 09:30,
5年前
, 11F
12/02 09:30, 11F
噓
12/02 09:36,
5年前
, 12F
12/02 09:36, 12F
→
12/02 09:41,
5年前
, 13F
12/02 09:41, 13F
推
12/02 09:56,
5年前
, 14F
12/02 09:56, 14F
→
12/02 09:56,
5年前
, 15F
12/02 09:56, 15F
推
12/02 09:58,
5年前
, 16F
12/02 09:58, 16F
→
12/02 09:58,
5年前
, 17F
12/02 09:58, 17F
→
12/02 11:53,
5年前
, 18F
12/02 11:53, 18F
→
12/02 11:53,
5年前
, 19F
12/02 11:53, 19F
推
12/02 17:33,
5年前
, 20F
12/02 17:33, 20F
→
12/02 17:33,
5年前
, 21F
12/02 17:33,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