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自由時報記者張議晨觸犯個資法!消失
發現批踢踢腦殘真的還不少
現在判決書都在網路上查得到
只要輸入姓名就可以
這違反了什麼個資法
自己在家打一打都可以找到判決書了
還整天怪民進黨
乾脆說毒品 民進黨賣給他的
會不會比較快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司機吸毒第一個爆出來的人是自由時報記者張議晨
: 張大記者還很得意用獨家
: 獨家》驚!普悠瑪翻覆18死 司機員今年2月吸毒卡官司
: 2018-10-25 05:00
: 既然是獨家就代表是你外洩的
: 沒人可以幫你扛這條罪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
: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
: 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自由時報張議晨記者
: 請問你是要自己扛這條罪還是抖出背後的人呢
: 現在司機狀況很不好
: 如果有個萬一
: 家屬去告發你這條
: 法院應該會從重量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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