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麵線自備容器裝到滿! 夫妻拿2個電鍋來裝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Pm)時間5年前 (2018/08/04 23:50), 5年前編輯推噓5(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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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2 (批踢二代宅)》之銘言: : 蘋果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804/1404812 : 麵線自備容器裝到滿!夫妻拿2個電鍋來裝 老闆無奈活動喊卡 : 出版時間:2018/08/04 20:05 : https://tinyurl.com/y7zr9wb3 : 翻攝自臉書 : 台中一位麵線攤老闆,為了響應環保,只要民眾消費時自備容器,一律裝到滿,而有一對 : 各拿10人份電鍋的內鍋去買麵線,消費70元帶走20人份的麵線糊,讓老闆無奈停止活動。 : 麵線攤老闆8月1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只要民眾自備容器來買麵線糊,一律裝到滿,也 ~~~~~~ ~~~~~~~~~~~~~~~~~~~~~~~~~~~~~~ : 開玩笑說「但不要刻意拿10人份電鍋的內鍋來裝哦」。沒想到今天(4日)就真的有一對夫 : 妻各拿10人份電鍋的內鍋,到他的攤位買麵線,2人消費了70元帶走了20人份的麵線糊, : 臨走前還說自備容器裝到滿是真的,還說他們很環保吧,讓老闆相當無奈。 : 老闆說,既然說過裝到滿,所以接受這樣的果,但還是要做生意要賺錢,從6月13號開賣 : 到今天還在虧錢當中,所以當現實大於感性時,要將自備容器裝到滿的活動暫時停止,「 : 雖然我相信人性本善,貪婪的人不多,但若是讓我在遇到幾個,我不就不用做生意了」, : 並說會再想辦法,用其他方式鼓勵自備容器的民眾。(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這個精神很好,也不要隨意就因為自己規則訂的不仔細被奧客玩了就縮回去放棄。 看到有網友指出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很難防,這固然沒錯。 可是「儘量」「立法」也不是壞事、像紗網過濾沙子一樣儘量跟貪小便宜者鬥智, 而且這種「儘量」並不太花腦筋。說明很簡單就可實現的「新規則」如下: 限於現場食用,不是帶回家(因為帶回家就查不到)。畢竟為了環保省紙碗才推這個活動 ,不是說連現場桌椅都不備來開業。 此外,規則重點不在於寫說限於裝「正常」的1人食量。或許有些人的正常食量就是碗公, 所以「正常」其實沒有標準,有碗公食量的人就讓他們用碗公裝,但查驗的重點是是「當 場」吃完(不能倒掉),吃不完的部份就依照重量(老闆可事先與食用後都秤重)付違約 金(甚至事先寫清楚不是原本裝量與剩餘量的原價總計,而是1.5倍原價來計算)。 那兩個拿內鍋裝的夫妻,依照上述規則再玩一次啊! 註:台灣、日本...有大胃王沒錯,日本「女大胃王」的紀錄是一次吃下6公斤的固體食物 (什麼OO飯或牛排的),麵線是流質搞不好可吃更重。 這新聞中不清楚10人份內鍋裝的麵線幾公斤.....大概10人份的碗公容量吧.. 可是依照大多數人食量的常態分佈,大胃王畢竟是極端區段的很少數,這個規則至少讓老 闆心情好過一點:就算有人當場受到老闆與其他顧客公證,吃完一個內鍋10人份的麵線, 那是這名大胃王厲害,大家也沒話說、老闆也就認了。台灣、日本那些女大胃王去吃到飽 餐廳吃到老闆都認識了,也沒寫告示禁止她們消費。反正當場吃完算這些大胃王厲害,那 對夫妻有種就當場吃完不然付違約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3397843.A.1C5.html

08/04 23:52, 5年前 , 1F
垃圾店家啊 要玩又輸不起
08/04 23:52, 1F

08/04 23:53, 5年前 , 2F
現場就用店家的碗了啊==
08/04 23:53, 2F
我知道啊。除非老闆推這個活動是順便要省「現場座位」,但這就跟環保無關,單純 是「精打細算」。你老闆要精打細算,顧客就不能依照你的規則也精打細算嗎.... 麵線攤都有幾張桌椅、然後一般都有小、中、大碗--老闆本來就有碗。但現在老闆推這個 不用到老闆自己的碗的「顧客自備碗」的活動,勉強幫老闆找到理由是環保:省紙(碗) 、省水(洗碗),所以老闆豈能貪心到還要省現場座位,只允許自備容器的民眾「帶回家 吃」,結果怪罪這對夫妻? 你老闆又不當場驗證,憑甚麼認為夫妻倆不是大胃王?我建議的規則至少是對事不對人, 有種當場驗證,大家眼見為憑「靠!真的是大胃王!」心服口服。 至於若有些網友建議的規則是「外帶『限以攤位老闆的碗』的量裝一碗」倒入「顧客自備 的容器」省個5元之類的,那麼全台很多麵攤早就有類似規定,這老闆也沒啥上新聞的價值 啦! 老闆原先噱頭就是類似吃到飽餐廳模式,只是認為以1人食量還不會虧本來思考罷了。但老 闆可知道社會上終究有大胃王要顧及?重點在於驗證這對夫妻是真大胃王還是假大胃王。

08/04 23:59, 5年前 , 3F
一樓正常發揮
08/04 23:59, 3F

08/05 00:00, 5年前 , 4F
麵線算流質食物,大胃王的記錄是12公斤
08/05 00:00, 4F

08/05 00:00, 5年前 , 5F
常態分佈的意思就是這種人超多
08/05 00:00, 5F
ok.我改一下。

08/05 00:15, 5年前 , 6F
我覺得是 路路寫的不好
08/05 00:15, 6F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05/2018 00:21:16

08/05 00:21, 5年前 , 7F
不立刻中止這規則,隔天就帶煮麵線桶來裝
08/05 00:21, 7F

08/05 00:22, 5年前 , 8F
麵了,回家自己開店賣麵線了吧?
08/05 00:22, 8F

08/05 00:22, 5年前 , 9F
所以建議用我本文的新規則 可防弊~~
08/05 00:22, 9F

08/05 00:23, 5年前 , 10F
大胃王1人當場吃光麵線桶的量 眾人
08/05 00:23, 10F

08/05 00:23, 5年前 , 11F
也無話可說 吃不完就等著付違約金..
08/05 00:23, 11F

08/05 00:25, 5年前 , 12F
貪心就貪心 還大胃王 屁
08/05 00:25, 12F

08/05 00:26, 5年前 , 13F
樓上叫(沒驗證之前先)有成見~懲罰也
08/05 00:26, 13F

08/05 00:27, 5年前 , 14F
需講證據 包公也等嫌犯證據確鑿才殺
08/05 00:27, 14F

08/05 00:28, 5年前 , 15F
對方是不是大胃王 沒驗證就不能亂猜
08/05 00:28, 15F

08/05 00:36, 5年前 , 16F
要說亂猜 大胃王才叫亂猜
08/05 00:36, 16F

08/05 00:36, 5年前 , 17F
你正是沒有證據就稱他人大胃王
08/05 00:36, 17F

08/05 00:37, 5年前 , 18F
無罪推定 顧客吃得完推定 除非驗證
08/05 00:37, 18F

08/05 00:37, 5年前 , 19F
而不是我看你就是兇手 我看你就是吃
08/05 00:37, 19F

08/05 00:38, 5年前 , 20F
不完
08/05 00:38, 20F

08/05 00:38, 5年前 , 21F
就算對方真的是兇手 對方真的吃不完
08/05 00:38, 21F

08/05 00:39, 5年前 , 22F
也等驗證"以後"才能下定論
08/05 00:39, 22F

08/05 00:39, 5年前 , 23F
那你連對方有沒有吃完都拿不出證據
08/05 00:39, 23F

08/05 00:41, 5年前 , 24F
所以現代社會精神是"懷疑對方吃不完
08/05 00:41, 24F

08/05 00:41, 5年前 , 25F
"的懷疑者要負舉證責任 證明顧客真
08/05 00:41, 25F

08/05 00:42, 5年前 , 26F
的吃不完 舉證責任在懷疑者這邊承擔
08/05 00:42, 26F

08/05 00:47, 5年前 , 27F
亦即拉丁法諺說的:in dubio pro reo
08/05 00:47, 27F

08/05 00:52, 5年前 , 28F
不不 大胃王理論可是你提出來的 自然是
08/05 00:52, 28F

08/05 00:53, 5年前 , 29F
該有你去證明理論 豈有交他人證明之理?
08/05 00:53, 29F

08/05 00:56, 5年前 , 30F
大胃王是指出吃得完的in dubio pro
08/05 00:56, 30F

08/05 00:56, 5年前 , 31F
reo的例子 你對顧客的懷疑才沒符合
08/05 00:56, 31F

08/05 00:57, 5年前 , 32F
in dubio pro reo.
08/05 00:57, 32F

08/05 01:34, 5年前 , 33F
所以每年花個幾萬掛張法律顧問牌比較快
08/05 01:34, 33F

08/05 01:34, 5年前 , 34F
有事你們去互咬
08/05 01:34, 34F

08/05 01:36, 5年前 , 35F
掛了以後 小人變少 可見有心人士太多
08/05 01:36, 35F

08/05 01:55, 5年前 , 36F
規則訂再多都沒用,華人就是有辦法鑽漏洞
08/05 01:55, 36F

08/05 02:46, 5年前 , 37F
有些台灣人愛耍小聰明又貪,還是別玩了
08/05 02:46, 37F

08/05 04:45, 5年前 , 38F
傻傻der,這根本老板在炒作
08/05 04:45,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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