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伴侶盟:教科書應刪除真愛、忠貞、專一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嘴生夢死)時間5年前 (2018/07/07 23:53),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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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 上一篇提到,在這張表解裡: http://bit.ly/2tDbXkM https://i.imgur.com/QT1FZAX.jpg
1. 婚姻平權性忠貞義務欄,寫「有通姦罪」。 2. 紅字「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不涉及刑法通姦 ……的修法……上開刑事處罰規定,仍有適 用餘地」。 ========================================================== 先拋開「該不該用刑法處罰浮氣背德不貞夫/妻」 這件事不管。 性交的定義 (刑法第10條第5項) https://bit.ly/2NwxV1j https://i.imgur.com/c8vPbVa.jpg
姦的定義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 (抱歉,我不知道高等法院網站的資料要怎麼查) https://i.imgur.com/6EgFQKz.jpg
https://i.imgur.com/d7iwlnj.jpg
https://i.imgur.com/eoeXlVP.jpg
https://i.imgur.com/ld7bLta.jpg
========================================================= 簡單來說,通姦罪的「姦」,會適用同性間性行為嗎? 如果不適用,那一欄的「有通姦罪」就是寫好玩的。 「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不涉及刑法通姦罪的修法…… 刑事處罰規定,仍有適用餘地」,也是寫好玩的。 當然,民法上可求償,可是就會讓人感覺怪怪的。 不是要與異性戀婚姻同等權利同等義務嗎? 目前刑法通姦罪還在,異性戀婚姻有這條義務的適用, 結果同婚到底實務上會不會適用? ========================================================== 最近是有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7號 刑事判決>啦。(抱歉,我還是不知道資料要怎麼查) 這是法律網站的摘要 https://bit.ly/2tXnBr1 此判決中做的擴張解釋,就是認定「口交成立通姦」;而一般 傳統實務,是比較遵守罪刑法定原則的,認定「男女性器接合 才算通姦」。 所以,大家才會看到一堆抓猴的新聞告通姦告不成的。 因為刑法的處罰,構成要件就是必須這麼嚴格。 回到該判決,網站的摘要還提到它做了另一個擴張解釋, 認定同性間性行為有通姦罪之適用。 ---------------------------------------------------------- 因為我不清楚「法律座談會的結論」與「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的決議」(判例)有什麼不同,所以91年刑事類提案第7案,跟 103年高雄分院的判決,哪邊比較大,我不知道。 =========================================================== 婚姻平權一案的性忠貞義務,裡面提到的通姦罪,對同婚來說, 是形同虛設嗎? 我是比較想搞懂這個問題。 如果形同虛設的話,不是應該為了承擔相同義務享受相同權利 而修改刑法的通姦罪嗎? 怎麼會說不涉及刑法通姦罪的修法呢? 要修了才會承擔相同的性忠誠義務啊。 ============================================================ 下一篇,想再提出一個對「收養」的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52.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978794.A.DE4.html

07/08 00:07, 5年前 , 1F
滾啦 少數垃圾團體靠北三小 還想帶風向
07/08 00:07, 1F
文章代碼(AID): #1RGE7gt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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