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伴侶盟:教科書應刪除真愛、忠貞、專一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嘴生夢死)時間5年前 (2018/07/07 23:33), 5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續前篇】 新聞連結: https://bit.ly/2lPrtG6 [第五段] ……伴侶盟則是在推動可單方面解除合約、關係不受 婚約限制的伴侶制度…… ========================================================== 【多元成家】 要解讀第五段那句話,要先了解伴侶盟的多元成家, 一共包含三案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http://bit.ly/2tDbXkM https://i.imgur.com/QT1FZAX.jpg
我先就這張表解提出我的看法與疑問。 我完全看不懂家屬制度是什麼,看起來跟多P同居有87%像。 而且它的組成人數不是限定在二人,所以我不想討論它。 =========================================================== 【新聞第五段】 好的。那我們來看看那則風向新聞中出現的這段文字: ……伴侶盟則是在推動可單方面解除合約、關係不受婚約 限制的伴侶制度…… 這個陳述,就字面資訊上來說,沒有錯。 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度,的確是無性忠貞義務(除非有約定), 並可單方解消的。 可是我不懂為何要加上「關係不受婚約限制」這八個字。 如果伴侶盟只把婚姻平權一案歸入「婚姻」範圍的話,那 伴侶制度不是婚姻本來就不用受婚約限制。 權利較少,義務當然也少(無性忠貞義務、可單方解消)。 所以,如果伴侶盟的伴侶制度一案不是婚姻的話,那風向 新聞寫的「關係不受婚約限制」就是在醜化伴侶制度。 反之,如果伴侶盟認為把伴侶制度是婚姻的話,那麼風向 新聞的質疑就有一點道理。 我想,台灣的多數人都會認為婚姻應該要有性忠貞義務。 (無論通姦罪是否存在於刑法裡) (我講的是性忠貞義務,不是性交義務,倡導身體自主權的 那群人,不要來曲解我的意思啊。) --------------------------------------------------------------- 如果伴侶盟不是將伴侶制度定義為婚姻的話,那關你護家盟 屁事?它只是提供相愛的兩人(不論性向)多一種選擇而已。 想選擇婚姻平權,承擔義務較多,相對地權利也較多。 想選擇伴侶制度,義務較少,那權利自然也跟著少了。 不過,我覺得伴侶制度如果不算婚姻的話,收養欄應該改成 「無」。 =============================================================== 【收養】 我反而對收養那一欄比較有意見與疑問。 畢竟,雖然我一直支持「相愛的兩人有結婚的權利」, 可是我無法支持甲甲當父母(拉拉我支持)。 我終於搞懂為何有狂甲罵我假支持了。因為婚姻平權 一案,是讓甲甲可以收養小孩的。但是我反對這一點。 所以,即使我支持同婚入民法,我也是「恐同反串、 反智歧視、心中充滿歧視而不自覺」的一員。 我終於搞清楚了。 搞清楚後,就沒有認知差距,被罵就不會不舒服了。 因為我已經盡我最大的心理力量去支持同婚了。 我以後不會自稱「支持多元成家」或「支持婚姻平權」 了,因為那樣太自以為是了,根本沒有搞懂各團體對 名詞的定義。 不過,我的友善極限也只能到同婚入民法但不包含收養 的部分了。 因為伴侶盟的婚姻平權一案,會讓甲甲成為父母,而我 目前只能接受拉拉當父母。所以,只能對女同志說抱歉。 =========================================================== 【其他補充】 哦,對了。大家要搞懂收養、認領與認養(領養)的差別。 不然會有人罵「恐同連這些都搞不懂」。 [收養] 收養別人生的小孩。養父/養母-養子/養女。 例:Todd Voight & Janelle Voight-John Connor。 [認領] 非婚生子女認袓歸宗。 例:Krista Lenz變成Historia Reiss。 [認養(領養)] 把可愛動物從動保相關機構帶回家養。 例:以認養(領養)代替購買。 例:把迅猛龍小藍帶回家養。 ----------------------------------------------------------- 另外,關於表解「共同收養或收養對方子女」一欄, 我看不太懂。 雖然我是反對甲甲能收養小孩的,但還是想問一下 它代表什麼意思。 共同收養,我看得懂。但什麼是收養對方子女? 拉A與拉B共同收養了一名女童,然後和平分手、 離婚了。拉A與拉B都想與這個小孩共同生活, 那應該是爭監護權才對啊?跟收養應該無關吧? 我不太懂為什麼會有「收養『對方』子女」這件事。 收養,不就是「收養『他人』子女」嗎? 不懂。 =========================================================== 下一篇談我對那張表解的其他疑問。 1. 婚姻平權的性忠貞義務欄,寫「有通姦罪」。 2. 紅字「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不涉及刑法通姦 罪……的修法……上開刑事處罰規定,仍有適 用餘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52.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977591.A.2FA.html

07/07 23:38, 5年前 , 1F
有個疑惑,如果伴侶制度不是婚姻的話
07/07 23:38, 1F

07/07 23:38, 5年前 , 2F
,那為何要推這個東西?想有不一樣的選
07/07 23:38, 2F

07/07 23:38, 5年前 , 3F
擇可以用家屬制度達成那麼推這東西更
07/07 23:38, 3F

07/07 23:38, 5年前 , 4F
奇怪了
07/07 23:38, 4F

07/07 23:51, 5年前 , 5F
覺得 向這個伴侶+家屬 是不要婚姻拘
07/07 23:51, 5F

07/07 23:52, 5年前 , 6F
束 又要婚姻的權利吧?
07/07 23:52, 6F

07/07 23:53, 5年前 , 7F
不忠貞義務 又有家屬關係 這樣不是吃
07/07 23:53, 7F

07/07 23:53, 5年前 , 8F
自助餐嗎?
07/07 23:53, 8F
其實我就是不知道「多元成家三案」,在伴侶盟的眼中, 哪一案符合他們對婚姻的定義。 如果只有「婚姻平權」一案,那我覺得滿OK的。 (除了甲甲收養子女部分我無法接受以外) 如果他們是把三案都定義為「婚姻」,那我無法接受。 所以我就是想po出來問大家,伴侶盟的婚姻,定義到底 是什麼? 基督教某些教派的「不准離婚」、「婚前守貞」、「愛情 必然走向婚姻」……等,已經不太能符合現代社會的婚姻 實況了。 我自己雖然不認同婚前性行為,但我也不會覺得社會上 每個人都一定要遵守婚前不能有性行為。 那太不務實了。重點應該是教好小朋友正確的性知識, 並教他們要保護好自己。 我也不認同婚姻是宗教行為(九張圖的教材有寫到)。 我不覺得宗教教義可以凌駕法律。 但婚姻是必須要慎重做決定的行為,這一點目前還是 社會多數人的共識吧? 婚姻是兩個人相愛之結合,而不是多人相愛之結合, 這目前還是社會多數人的共識吧? 所以我想知道,伴侶盟對婚姻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我想知道,我所支持的同婚,跟他們所提的同婚, 兩者的內涵有沒有差距很大?

07/08 00:00, 5年前 , 9F
垃圾聯盟禍國殃民
07/08 00:00, 9F
※ 編輯: rapnose (36.232.252.155), 07/08/2018 0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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