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肥宅)時間7年前 (2018/07/06 12:55), 7年前編輯推噓13(15210)
留言27則, 19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19 (看更多)
這個粉專標題不錯 叫做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但六法全書裡面並不是只有刑事法律 還有民事、商事、行政、其他包含民刑事的單行法 有點想像不出來如果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會是甚麼情況 舉例一下好了 民法第181條前段規定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 ,並應返還。 如果唯一死刑 應該改成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處死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應該改成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處死刑。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所以民事法院跟刑事法院可以直接合一惹 第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第988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死刑: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1116條第1項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 處死刑 屌 --

05/12 19:12,
最好你上網能知道網路另一端的人在盯你啦!
05/12 19:12

05/12 19:26,
↙煞氣a警察↗
05/12 19:26

05/12 19:38,
( ′-`)↗︴
05/12 19:38

05/12 19:55,
樓上在通三小..... 天神第一類接觸阿
05/12 19: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852954.A.654.html

07/06 12:56, 7年前 , 1F
超好笑XDDDDD
07/06 12:56, 1F

07/06 12:57, 7年前 , 2F
偷口香糖跟擄人勒索都是死刑 你幹哪個?
07/06 12:57, 2F

07/06 12:58, 7年前 , 3F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死刑。其相姦者亦同
07/06 12:58, 3F

07/06 12:59, 7年前 , 4F
還好還好,不是安在憲法第一條 ^_^b
07/06 12:59, 4F
憲法第一條好難改 第五條好了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改成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處死刑

07/06 12:59, 7年前 , 5F
法盲心目中的正義法典
07/06 12:59, 5F

07/06 13:00, 7年前 , 6F
你得到這粉專了
07/06 13:00, 6F

07/06 13:00, 7年前 , 7F
沒有人類,沒有問題。
07/06 13:00, 7F

07/06 13:01, 7年前 , 8F
不然本鬼島的中國金主最大黨跟資本進我口袋
07/06 13:01, 8F

07/06 13:02, 7年前 , 9F
民法ꜱ2 滿20歲者處死刑
07/06 13:02, 9F

07/06 13:02, 7年前 , 10F
黨都要滅門了
07/06 13:02, 10F

07/06 13:05, 7年前 , 11F
民法第一條也不錯
07/06 13:05, 11F
第一條怎麼改啦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處死刑;無習慣者,處死刑。 這樣喔? ※ 編輯: YUreo (1.160.61.81), 07/06/2018 13:06:17

07/06 13:06, 7年前 , 12F
你得到它了XD
07/06 13:06, 12F

07/06 13:08, 7年前 , 13F
反正鄉民邏輯也差不多就這個水準
07/06 13:08, 13F

07/06 13:10, 7年前 , 14F
怎麼可以漏掉債務不履行唯一死刑呢?
07/06 13:10, 14F

07/06 13:11, 7年前 , 15F
債權人遲延受領-->唯一死刑
07/06 13:11, 15F

07/06 13:17, 7年前 , 16F
就是個低能粉專
07/06 13:17, 16F

07/06 13:21, 7年前 , 17F
那粉專是反串的。
07/06 13:21, 17F
我知道啦 Q__Q

07/06 13:22, 7年前 , 18F
又,法律有規範反串嗎?沒有,所以依據民
07/06 13:22, 18F

07/06 13:22, 7年前 , 19F
法第一條,法無規定者,處死刑。XDD
07/06 13:22, 19F
※ 編輯: YUreo (1.160.61.81), 07/06/2018 13:24:22

07/06 13:24, 7年前 , 20F
幹快笑死了
07/06 13:24, 20F

07/06 13:29, 7年前 , 21F
這篇有夠廢
07/06 13:29, 21F

07/06 13:32, 7年前 , 22F
很好笑啊哈哈哈
07/06 13:32, 22F

07/06 13:37, 7年前 , 23F
我是覺得廢除法律 反正無法預防犯罪
07/06 13:37, 23F

07/06 14:02, 7年前 , 24F
YOU GOT IT 我當初追蹤這粉專時就大笑
07/06 14:02, 24F

07/06 14:40, 7年前 , 25F
笑死
07/06 14:40, 25F

07/06 16:45, 7年前 , 26F
沒有人類 沒有犯罪
07/06 16:45, 26F

07/06 21:34, 7年前 , 27F
好多崩潰的
07/06 21:34,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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