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部卡管卻指非行政處分 台大:收到公文再研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5/03 15:21), 編輯推噓6(16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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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fishfish (地中嗨嗨派大星)》之銘言: : ※ 引述《KKmex (麥克斯)》之銘言: : : 但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在立法院備 : : 詢時卻指教育部並非行政處分,台大無法提起行政救濟,台大稍早表示,待收到教育部公 : : 文後再諮詢相關法律專家意見。 : 行政程序法條文: : 第 92 條 :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 權力措施而對 : 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 : 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 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 : 、變更、廢 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很奇怪,都知道要找條文了 是讀不懂內容嗎 都說是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面行政行為了 但聘任國立大學校長是對外發生效果嗎? 目前國立大學根本連法人地位都沒有 (私立大學確定有,但國立大學沒有) 只能當作是教育部下屬單位 即使大法官解釋曾經指國立大學有機關之地位 但也只是在賦予學生取得行政救濟的權利 實務上國立大學校長的聘任依然是教育部管轄的業務 只是將此業務委由遴選委員會去操煩而已 因而聘與不聘 根本就無由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有人說要教育部先聘了管爺 查出問題再予以解聘 若是如此,遭到解聘的管爺確實可以因為他的職務遭到剝奪 而得以提出救濟 但教育部才沒有這麼笨 目前的狀況是管先生自始至終未曾成為台大校長 不管是根本沒有取得校長職務的管先生 或是根本無權聘任校長的作為教育部管轄的國立台灣大學 恐怕都沒有救濟的資格 因為聘與不聘本來就是教育部的權責 輪不到他們去救濟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K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1.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332086.A.C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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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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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更厲害了 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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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就是法綠系跟政府研究出來的方法,大家自由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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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法院關了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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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都讀內容了 前半段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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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件看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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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雖然想噓啦 不過你說得對 這就是目前dpp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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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法 弄法 真厲害了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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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是行政怠惰阿 準備 死缺德賴和五毛昆 國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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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才有在審核 公立的哪條說教育部有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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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觀念正確 當初好險沒有聽藍莓的話 讓他先上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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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絕對會被管逼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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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黨學起來 以後校長人選不如預期 聘書不要發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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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就是公法老師說的恐怖特別權利關係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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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根本無權審核,你哪來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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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是這樣解釋的嗎 那公務員考上了不給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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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大學法 教育部沒有不聘的權力 只能發證書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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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台大官僚又笨又不懂法律,不先請教法律人就在放話。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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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也算行政內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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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有誰支持這場還我校長的抗議?他們又不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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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沒遴選啊 不是說請他們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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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哪條說教育部不能不聘了?不要看不懂自己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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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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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不是想當然爾 一直搬大學自治的大招牌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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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到底有沒有研究過 法規支持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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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正勝當時全力支持大學行政法人化,但國立大學怕窮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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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05年行政法人入法,現在可能也不會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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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人化的確就是如此 性質就是下屬單位 有一好沒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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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 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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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最終解釋權還是在大法官會議 大學校長算不算直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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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所以算內部行為 這點認定起來爭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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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跟國立大學之間算內部行為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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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不介入或無法監督 看文大 陽明 高醫選校長的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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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還不是要教育部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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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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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是太好了,原來直到今天臺灣的國立大學校長一樣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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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制,厲害了,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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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說 國立大學校長認定上算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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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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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這樣解釋的話應該一律都寫"核准"聘任之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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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八卦版版主 PTT站長也可以隨便拔掉囉 ~因為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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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是 PTT的下屬組織,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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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明了 法條有明確規定教育部有聘與不聘的權限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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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失敗.. PTT 站長隨時可以關掉任何版 因為他私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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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管的應該趕快想辦法接招 而不是在這邊精神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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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敢不聘了 不用換這位吳茂昆上台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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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接招啊,因為教育部根本不敢拔,只敢繼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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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講有個屌用 接下來台大怎麼接招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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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DPP跟教育部繼續秀下限阿 自己出招沒都搞不清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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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沒有上任過 何來"拔"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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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卡到年底,測試大家的反應也 ok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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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上面本文再看一遍 自然知道有沒有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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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沒屌用 打臉綠衛兵就爽 心神爽快多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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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大家的反應? 這種鳥事連台大學生興趣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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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會變成什麼重要的選戰主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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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權限那麼大,潘還需要招集跨部會小組? 是沒想到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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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比某人好多啦 教育部文還沒發我是知道的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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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這麼沒極限~然後還有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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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些有幫助嗎? 趕快想辦法卡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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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大家不在意 所以DPP就敢亂搞 既然認為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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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法律見解是有其道理的 不要法人化 自然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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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亂搞也沒用啊 如果制度根本就長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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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護航個什麼勁 反正DPP還是會大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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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某些人"以為"大學自治的程度和實際制度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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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嘛就是法律程序(包括釋憲) 要嘛就是接受 不然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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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護航到自己心都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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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程序走不通 也沒必要玩嘴皮子了 能爭的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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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做過什麼事情"一點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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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狀況 要嘛就是在法律制度上擊倒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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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承認法律問題要靠法律解決 你在打這篇的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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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也就只是打嘴砲而已 一點幫助也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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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問號 "聘與不聘本來就是教育部的權責"沒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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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是打算在法律上打臉教育部阿 多少人在等著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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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如果沒有額外回應 應該可以視為定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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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中壢李姓民眾但一直在嘴幫教育部洗地 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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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的驚世奇文阿 打算來好好研讀一番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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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不是用嘴巴說的 精神勝利法真是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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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疑問的 麻煩這篇再看一遍 不要再問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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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那麼大的權力的話就不會用這麼操蛋的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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