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爺未獲同意就當台灣大獨董 顧立雄:違反公司治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7年前 (2018/05/03 11:34), 7年前編輯推噓12(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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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dm (37.5度的愛情)》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管爺未獲同意就當台灣大獨董 顧立雄:違 : 時間: Thu May 3 11:23:35 201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37.8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317818.A.70F.html : ※ 編輯: mdm (218.161.37.80), 05/03/2018 11:24:49 : 推 GaussQQ: 臺大自己聘教授去查 到職跟給聘書有沒有一致啊 05/03 11:24 : 推 goodat: 賴清德、吳茂昆請拿出就任文件,給大家看一看 05/03 11:25 : → wastetheone: 學界大地震,看看那些教授褲子鬆了 05/03 11:26 : 推 showblue: 台灣價值金管會主委 05/03 11:26 : → goodat: 如果公文日期晚於就任,是否違法? 05/03 11:26 沒錯,現在公務員開始執行公務到拿到「書面」聘書都大概要一年的時間。 依照政府標準,不能溯及生效。只有內部簽核,沒有外部送達當事人怎可能知道。 應該要全面公務員於空窗期有沒有「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和「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還要清查這段時間所做的行政行為,效力問題。 非受正是聘任的公務員,怎可以履行公務。所做的行為應該全部無效。 依照同為行政院的教育部標準,這些公務員都是有道德瑕疵的~~。 而且這些不是僅是慣習,是這些公務員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318463.A.D2B.html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03/2018 11:35:54

05/03 11:35, 7年前 , 1F
蔡英文:還好我當總統那天就拿到聘書了
05/03 11:35, 1F

05/03 11:35, 7年前 , 2F
約聘人員不具公務員身分,公家機關應停聘約聘人員
05/03 11:35, 2F

05/03 11:36, 7年前 , 3F
之前下台那幾個酬庸的中央部會的首長都一樣啦
05/03 11:36, 3F

05/03 11:36, 7年前 , 4F
你理解有誤 台灣公務員是考訓用合一 銓敘函拿到之後才算公
05/03 11:36, 4F

05/03 11:36, 7年前 , 5F
花媽:我還沒拿到聘書,就知道要北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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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36, 7年前 , 6F
這些是公訴罪吧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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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36, 7年前 , 7F
務人員 之前是訓練期間 性質上只能勉強算行政助手
05/03 11:36, 7F
沒錯呀!! YOU GET IT。 但是事實上一堆人在這段時間已經在做正式公務員的事情了,獨自行使裁量權。

05/03 11:37, 7年前 , 8F
行政助手的行政行為都有效 所以沒有你說的問題
05/03 11:37, 8F
行政助手只能做輔助的工作唷!! 是不能獨立做法律行為的!! 謝謝你幫我背書!!

05/03 11:38, 7年前 , 9F
可是檢察官也違法任職了,該怎麼查呢
05/03 11:38, 9F

05/03 11:38, 7年前 , 10F
所以那些還沒拿到銓敘審定的人 發薪水都會寫"暫支"
05/03 11:38, 10F
照這樣說,管也可以說我暫時參加。

05/03 11:39, 7年前 , 11F
這個部分是蠻清楚的 跟管案法規不全基本無關
05/03 11:39, 11F

05/03 11:40, 7年前 , 12F
檢察官要先自宮,法官也是,台共正式革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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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0, 7年前 , 13F
我前面文章講過 這應該是要好好用立法技術解決 管放過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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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0, 7年前 , 14F
一般來說還沒拿到審定的都會另外上簽暫支啦
05/03 11:40, 14F

05/03 11:40, 7年前 , 15F
至於為啥要追殺管到這程度其實我也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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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03/2018 11:42:04

05/03 11:41, 7年前 , 16F
因為火已經燒到賴蔡阿,全力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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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1, 7年前 , 17F
辛苦了!這幾天來用力過度讓社會看清你們的階級嘴臉
05/03 11:41, 17F

05/03 11:41, 7年前 , 18F
至於那些叫訓練期間人員去蓋章的 都是壞老闆 最好趕快調走XD
05/03 11:41, 18F

05/03 11:41, 7年前 , 19F
,反正你們犯錯也永遠都沒錯就對了啦。。。
05/03 11:41, 19F

05/03 11:41, 7年前 , 20F
趕快去查一堆公務機關新人報到第一天就開始辦公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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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1, 7年前 , 21F
管根本沒法律疑義,是黨意有疑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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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2, 7年前 , 22F
台灣價值 以上問題只針對台大校長一職 以外其餘合法~~
05/03 11:42, 22F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03/2018 11:44:07

05/03 11:44, 7年前 , 23F
面子問題阿,打成這樣沒打下來,很難看RRRRRR
05/03 11:44, 23F

05/03 11:44, 7年前 , 24F
其實管還沒拿到台大函之前都算暫時參加也不是說不通
05/03 11:44, 24F

05/03 11:44, 7年前 , 25F
法官也是,明明還只是實習就獨立審案
05/03 11:44, 25F

05/03 11:44, 7年前 , 26F
而且股東會也不一定要同意管當獨董就是了
05/03 11:44, 26F

05/03 11:45, 7年前 , 27F
我個人還是覺得既然學界跟產業界有這需求 那就好好弄個專法
05/03 11:45, 27F

05/03 11:46, 7年前 , 28F
或者修改現在的母法 讓這種兩邊同意的步調可以趨於一致
05/03 11:46, 28F

05/03 11:46, 7年前 , 29F
賴院長都出來要管別躲在大學自治後面,火已經燒到賴了,在
05/03 11:46, 29F

05/03 11:46, 7年前 , 30F
或者是弄一個追認期間溯及有效 那以後就沒事了 而不是現在
05/03 11:46, 30F

05/03 11:47, 7年前 , 31F
搞不掉管,有損賴院長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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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47, 7年前 , 32F
用大學自治或者公司治理兩個不搭嘎的概念搞來搞去
05/03 11:47, 32F
公務員跟大學自治有何關係?跟公司治理有何關係? 很單純行政法問題呀!! 既然行政院定調要拿到書面才能生效。而且效力不能溯及。 行政一體,上下隸屬,總可以管了吧!! 沒有作為義務嗎?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03/2018 11:53:11

05/03 11:58, 7年前 , 33F
你這個問題問的方向有點難回答 公立大學校長是廣義公務員
05/03 11:58, 33F

05/03 11:59, 7年前 , 34F
大學教授不是 但是公立大學教授本身可否兼職
05/03 11:59, 34F

05/03 11:59, 7年前 , 35F
又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限制
05/03 11:59, 35F

05/03 12:00, 7年前 , 36F
然後獨立董事有自己的規範 管就是現任教授參選校長
05/03 12:00, 36F

05/03 12:00, 7年前 , 37F
又兼任獨董 才會所有的東西都搞在一起
05/03 12:00, 37F

05/03 12:03, 7年前 , 38F
那大學行政程序又不受公司拘束 公司聘任程序也不受大學拘束
05/03 12:03, 38F

05/03 12:04, 7年前 , 39F
沒有一條路給走就是變這樣 大學只想弄錢不搞好內部程序
05/03 12:04, 39F

05/03 12:04, 7年前 , 40F
我覺得大學本身問題比公司大
05/03 12:04, 40F
沒人在討論教授,這篇討論的對象是公務員!!!

05/03 12:05, 7年前 , 41F
總統沒拿到聘書之前,也不能選行政院長組閣嗎?
05/03 12:05, 41F

05/03 12:14, 7年前 , 42F
那資進黨還不全面清查,還是從頭到尾只針對管
05/03 12:14, 42F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03/2018 12:18:03

05/03 12:29, 7年前 , 43F
WizZ…你還沒搞懂嗎? 原po是在打dpp雙重標準
05/03 12:29, 43F

05/03 12:31, 7年前 , 44F
用卡管的"標準"來看公務員…
05/03 12:31,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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