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離婚 新法規定!前任可領你的退休金已回收
※ 引述《agh386690 (tong)》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公務員離婚 新法規定!前任可領你的退休金
: 3.完整新聞內文:
: 蛤?這樣也行!人稱鐵飯碗的公務人員,就算離婚了,無緣的前任配偶,依新法規定,還
: 可以請領對方的退休金。
: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年金新制7月1日上路,在此之後離婚的公務員,若婚姻關
: 係逾2年,即使離了婚,等到公務員退休後,對方仍可以主張按比例要求分配你的退休金
: 。該規定不溯及既往,因此有人說,公教人員想離婚趁今年7月前辦妥。
: 以A先生為例,2006年結婚、2009年任職公職,若在2019年離婚,2037年退休的話,退休
假設 A先生 2009任公職後 2012離婚 2013再婚 2015離婚 2016再婚 2037離婚
那前妻1 前妻2 前妻3 對A的退休金要怎麼分呢?
大家排隊等前一個前妻領完? 還是同時分配啊?
還有如果是年金也是一樣活多久領多久嘛?
: 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有30年,但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有10年時間,因此A的前妻可以
: 要求依退休年資比率為10/30,再依要求分配1/2退休金,依法她可以拿到A男1/6的退休金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405/1328835/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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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薪資是慢慢提高的啊
新婚時薪資低後來可能跟對人扶搖直上搞不好退休前領個20幾萬
那新婚前三年跟的是本來是30K公務員結果卻可以分配退休的20萬...
這樣看起來好像不太合理啊...
然後依比例如果一次退還可以領的就是定額
如果是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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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來的一旦離婚什麼都沒有?
難道原來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還有這是要退休才有
萬一他還沒退休就掛了
退休金?? 柯柯
還有像很多人在鼓吹的剝奪某些人的退休金
萬一被剝奪了是哪來的退休金可以用剩餘財產請求
這個修改不是就是把剩餘財產請求"擴大"到未來的退休金而不限於離婚時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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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04/05/2018 2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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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