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離婚 新法規定!前任可領你的退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風飄)時間6年前 (2018/04/05 13:58), 6年前編輯推噓1(15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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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普時間 這個修法其實是好的 民法對於婚姻的態度是,雙方對於婚姻的貢獻是一樣的。 我知道這時候會有一堆人跳出來喊什麼母豬沒貢獻啊、和小王亂搞之類的。 試問,這些比例有多少? 更何況民法1030-1第2項還有分配顯失公平可以酌減的規定 重點回到修法上面 現行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限於已經獲得的財產,退休金這個東西純粹只是一個期待權 ,在辦理退休以前連請求權都不算。 簡單來說,如果離婚時點是在退休後,那麼當然可以分到退休金,也和這次修法無涉;反 之在離婚後退休,依現行規定配偶是分不到退休金的。 回到最上面民法的原則,婚姻雙方的貢獻是一致的,那麼為什麼退休金會被排除在婚後財 產之外?這其實並不合理 那麼就會有人說,母豬只要一直找公務人員結婚2年,就可以爽賺一大筆錢了,好爽喔。 這是錯的,因為此次修法對於配偶退休金的請求,是依年資與婚姻存續時間依比例計算。 某鄉民口中的母豬與A公務人員結婚2年後離婚。物色對象半年後又與B公務人員結婚2年。 假設兩位公務人員都是30年退休,那麼理論上這位母豬只能分到1/30的退休金(2除30除2 ) 更不用說,婚後財產分配是雙方收入差額,如果母豬有工作,還要再扣除收入。 說白一點啦,如果母豬有心,找一個有錢一點的嫁,還不用那麼辛苦 在依比例計算的情況下,黏著同一個公務人員也一定比換來換去好。 最後分享我之前處理的案件 有一對夫妻都是公務人員,兩人是在工作認識的,年齡差距大約10歲,夫在工作滿25年後 辦理退休,以領取一部分+月領方式領取退休金。 在夫退休後不久,他發現妻和其他人通姦,於是提出離婚告訴,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於是這個妻就向夫提前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訴,把夫一次領取的退休金拿走一半(約250 萬) 夫這邊我們當然嘗試主張也要分得對方的退休金,但就被法院以妻還沒退休,退休金只是 期待權打槍。 這次修法之後,可以讓上述情況聽起來比較沒那麼可悲。 對於多數案件其實也算比較符合公平 至於少數個案再以例外規定去調整即可。 總比法官直接丟一句法無明文到你臉上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8.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907926.A.2B4.html

04/05 13:59, 6年前 , 1F
公務員要哭哭了
04/05 13:59, 1F

04/05 14:03, 6年前 , 2F
咦?民法有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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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3, 6年前 , 3F
那個別財產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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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4, 6年前 , 4F
最後分享那個案例聽了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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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5, 6年前 , 5F
你酌減的實證研究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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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6, 6年前 , 6F
那個偷吃還好意思要求一半的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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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案件已經主張酌減了,但是夫的職等比較高,又已經領一部分退休金了,即使酌 減還是付了快三百萬出去

04/05 14:06, 6年前 , 7F
希望不會衍生處理前任老婆的社會案件出現就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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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7, 6年前 , 8F
民法對婚姻的態度不就是$$$$$嗎,看完整篇都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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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的重點不就是$$嗎

04/05 14:07, 6年前 , 9F
比例很多好嗎 寧可信法官也不信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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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09:01

04/05 14:07, 6年前 , 10F
就法律來看其實鄉民罵的母豬才是對的,結婚跟感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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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8, 6年前 , 11F
一點關係都沒有,有錢就好其他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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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08, 6年前 , 12F
現在出軌比例挺高整天綠皮卡 不結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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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0, 6年前 , 13F
認識結婚不少對辦挺風光 最後另一半出軌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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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1, 6年前 , 14F
為啥偷吃還要付小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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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3, 6年前 , 15F
重點是勞工的勞保勞退沒一起納入就是假平等
04/05 14:13, 15F
我完全同意 But只能期待修法腳步快一點 ※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13:51

04/05 14:13, 6年前 , 16F
考一個公務員要學會高階微分財產分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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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4, 6年前 , 17F
好個屁,你的財產來源固定還要被管,乾脆賣麵的離婚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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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4, 6年前 , 18F
每天一碗乾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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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5, 6年前 , 19F
跟本就是秀下限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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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6, 6年前 , 20F
所以說這政府沒下限啊 能源用電問題不解決 整天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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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6, 6年前 , 21F
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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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7, 6年前 , 22F
再者實質所得,有考慮過如何報稅 還有二代健保金額正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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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7, 6年前 , 23F
算?你不要看個影就生個子,後續問題牽涉再婚再離婚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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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7, 6年前 , 24F
04/05 14:17, 24F

04/05 14:17, 6年前 , 25F
最後的例子不就前面有人講的 以後公務員跟公務員結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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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7, 6年前 , 26F
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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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7, 6年前 , 27F
台灣立委政客才是最大亂源
04/05 14:17, 27F

04/05 14:18, 6年前 , 28F
我是公務員也只娶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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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19, 6年前 , 29F
你根本都不懂還盲目背書,跟覺青有啥兩樣?
04/05 14:19, 29F
關什麼報稅分、二代健保屁事? 剩餘財產分配是直接拿現有財產扣除繼承和慰撫金後做差額分配 不懂還隨便放話 跟媒體有什麼不一樣?

04/05 14:22, 6年前 , 30F
他沒遇過出軌案件吧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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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23, 6年前 , 31F
本篇中肯,就是把半俸請求權法條化,也要看法院怎麼判
04/05 14:23, 31F
※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25:13

04/05 14:24, 6年前 , 32F
原PO舉的例子是現實發生而且超不合理的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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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當事人的血與淚 ※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25:48

04/05 14:25, 6年前 , 33F
要就直接修民法,放這邊是在偷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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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26, 6年前 , 34F

04/05 14:26, 6年前 , 35F
是要過幾年再跟大家說"公務員已經實施了,勞工比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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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26, 6年前 , 36F
前提就有問題,誰認定婚姻的雙方貢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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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04/05 14:26, 6年前 , 37F
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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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27:04

04/05 14:27, 6年前 , 38F
就回歸民法就好,一味認為辦理公平合理,其實你只是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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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27, 6年前 , 39F
一半非常簡單的數學計算,這誰不會?但特殊身份就得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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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27, 6年前 , 40F
規範?請告訴我why?
04/05 14:27, 40F
所以我支持勞工也納入啊 這個修了以後我們也可以主張相同法理 來增加法官做金額酌減的意願,並不是修在公務員身上就和其他職業無關

04/05 14:28, 6年前 , 41F
跟通姦罪一樣,還承襲著老舊禮法觀念,民國都百年過去
04/05 14:28, 41F

04/05 14:28, 6年前 , 42F
因為照現在政府邏輯,公務員就是該死
04/05 14:28, 42F
???

04/05 14:29, 6年前 , 43F
35k和幾十萬貢獻一樣哦 就懲罰高薪而已
04/05 14:29, 43F
只拿錢來計算貢獻恐怕太膚淺了 法律只是原則規定,沒有法律可以為個案而設 ※ 編輯: everemember (114.136.238.23), 04/05/2018 14:32:58

04/05 14:30, 6年前 , 44F
通姦有找到證據 妻有過失 夫可以要求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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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31, 6年前 , 45F
不過我猜大概大部分還是不敢找黑道徵信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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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33, 6年前 ,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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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36, 6年前 , 47F
因為公務員老闆是政府所以一直被惡搞,為何不一視同
04/05 14:36, 47F

04/05 14:37, 6年前 , 48F
仁修民法,只因為身分就要受到特殊對待?
04/05 14:37, 48F

04/05 14:39, 6年前 , 49F
幹,這輩子再也不投DPP,壞的比KMT更惡。
04/05 14:39, 49F

04/05 14:41, 6年前 , 50F
支持個刁啦,公務員是領退休俸,勞工是年金,這根本不同
04/05 14:41, 50F

04/05 14:41, 6年前 ,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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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1, 6年前 , 52F
160628/895927/
04/05 14:41, 52F

04/05 14:42, 6年前 ,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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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3, 6年前 , 54F
修法修原則,就是立一堆沒原則的笨蛋法 造成台灣空轉
04/05 14:43, 54F

04/05 14:48, 6年前 , 55F
法理上沒錯,所以勞工應該一體適用
04/05 14:48, 55F

04/05 14:51, 6年前 , 56F
幹 之前不是說退休金是保障退休基本生活 現在又變工作
04/05 14:51, 56F

04/05 14:52, 6年前 , 57F
的勞動所得啦
04/05 14:52, 57F

04/05 15:17, 6年前 , 58F
專業推
04/05 15:17, 58F

04/05 15:23, 6年前 , 59F
還是別結婚好了
04/05 15:23, 59F

04/05 15:35, 6年前 , 60F
我是覺得退休金這類性質上不該歸入剩餘財產分配啦
04/05 15:35, 60F

04/05 15:35, 6年前 , 61F
畢竟專屬性質極高 工作了大半輩子才有的晚年犒賞 還
04/05 15:35, 61F

04/05 15:35, 6年前 , 62F
要跟人分QAQ
04/05 15:35, 62F

04/05 15:40, 6年前 , 63F
合理,不然被拋棄的黃臉婆不是太可憐了嗎
04/05 15:40, 63F

04/05 15:40, 6年前 , 64F
男主外,女主內各有貢獻,最後遇到小三,啥都沒有,太可
04/05 15:40, 64F

04/05 15:41, 6年前 , 65F
悲,覺得有問題的,先好好思考婚姻是幹嘛的
04/05 15:41, 65F

04/05 15:50, 6年前 , 66F
既然男女雙方都有貢獻,那配偶是保勞保,應該也可以領
04/05 15:50, 66F

04/05 15:51, 6年前 , 67F
對方的才是。公保勞保應該一致才對。
04/05 15:51, 67F

04/05 16:42, 6年前 , 68F
只要是偷吃,一律不得請求財產分配
04/05 16:42, 68F

04/05 17:26, 6年前 , 69F
胡說八道
04/05 17:26, 69F

04/05 21:25, 6年前 , 70F
那配偶有勞退可以領嗎
04/05 21:25, 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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