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孫安佐扯謊在先 惟有認罪求輕判已回收
※ 引述《AlexK (Causeway Bay)》之銘言:
: 下面推文真是一對鍵盤法律系
: 不自證己罪跟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
: 基於無罪推定跟罪疑為輕原則
: 被告是可以說謊跟什麼都不說的!
: 至於下面還有人提到說
: 不能說謊的原因是因為有偽證罪
: 證人才有偽證罪好嗎!!!
: 孫安佐在這個案件中他是被告
: 還有美國司法現在很少再用陪審團
: 幾乎都是打「認罪協商」
: 這幾天看下來一堆人在那邊說欺騙陪審團很嚴重
: 這種事證明確的案件根本不會動用陪審團
: 而是會認罪求從輕量刑
: 美國大部分的案件也都是打認罪協商
: 一直在講陪審團是美劇看太多嗎?
: 還是高中上了幾堂公民課就來講了?
: 真的快笑死...
就算是認罪協商,那就看檢控方開出什麼條件,孫狄兩人和安佐吞不吞得下。檢控這邊如
果輕輕放過,也不會見容於美國社會,不要忘了檢控官也可能是野心勃勃的法律人,在這
個當下,剛好可以建立除暴安良,阻卻恐攻的名聲,如果想進入政壇選議員,州長,總統
,這可是累積政治資本的大好機會,反正安佐就是個外國人,黃種人。
說安佐無辜的人,自己去跟校園槍擊案的受難者及、家屬和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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