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堂之上嗆法官「腦袋不清楚」 女檢被依侮辱公署罪函送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2/03 08:16), 6年前編輯推噓7(927)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公民考題 請問下列何種行為觸犯公然侮辱 ? 1. 你們法官都是恐龍 ? 2. 你法官____根本就是恐龍 3. 以上皆是 4. 以上皆非 我還真不敢隨便寫個名字 ,如果剛好有法官大人同名我就糗了 ! 我沒說什麼 , 有興趣的自己滑一滑往下看推文 ※ 引述《mars1985 (╰|∵|╯)》之銘言: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公堂之上嗆法官「腦袋不清楚」 女檢被依侮辱公署罪函送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2/02 19:10 https://goo.gl/gaAG62 檢察官莊珂惠(站立講話者)為兒少案在法庭上嗆法官陳彥志,法官一度氣到要求法警當 場逮捕她。翻攝自彰化地檢署臉書 (更新:新增女檢要求聲押的兒少案被告獲交保及彰化地院聲明稿)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今天針對一件疑似猥褻的兒少案件,要求聲押當事人,不過法 官陳彥志認為不需羈押,諭令交保,女檢莊珂惠和法官陳彥志當庭爭執,雙方就法律觀點 爆歧見,女檢當場嗆聲「你中午是不是沒吃飯,腦袋不清楚」,法官認為女檢涉嫌侮辱公 署,要求道歉,但女檢拒絕,法官氣得一度要求法警逮捕檢察官,但雙方經院檢協談溝通 ,最後未當場執行逮捕程序,但已引起司法界震撼議論。 據悉,女檢與法官約在中午12時許起爭執,經院檢高層出面協談溝通到一時許,法官最後 仍諭令該名兒少犯以3萬元交保。 彰化地院稍早前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於訊問庭後在法庭上,因不服法官之裁定,在與 法官之交談中,稱法官「腦袋不清楚」等語,法官認已涉及公然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當 場要求檢察官道歉,惟遭檢察官拒絕,最後法官批示,該檢察官是否涉及侮辱公署及公務 員罪嫌,函送地檢署處理,並未當庭逮捕蒞庭檢察官。 依《刑事訴訟法》,只要是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不過法官要求當庭逮捕女檢 的舉動,在台灣司法界應還是頭一遭,誇張行逕已掀起議論。一名法界人士說,檢察官就 算不滿法官諭令交保裁定,也可再提抗告,一般檢察官不會當場跟法官吵,通常私下罵罵 繼續提新證據寫聲押書,如今雙方鬧僵,也有損司法信譽。也有檢察官認為,羈押庭非公 開,要以涉侮辱公署罪並逮捕檢察官有討論空間。 今天下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赴彰化地院開庭,聲押一名兒少案件被告,她認為犯嫌 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因此向法官聲押,但聲押庭法官陳彥志認為該案可諭令交保即可, 莊珂惠認為該案案情嚴重,若不羈押被告,恐讓被害人再度受害,一時情緒激動,怒嗆法 官「你是中午沒吃飯,腦袋不清楚嗎」,雙方爭執火氣很大,要求道歉不成,當場要法警 依侮辱公署罪逮捕,但法警第一次遇到不是要押解被告,而是要逮捕檢察官,面面相覷不 敢輕舉妄動。 此事驚動彰化院檢雙方,包括彰化地院院長蔡名曜、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及彰化地檢署 檢察長黃玉垣、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林漢強也親赴地院與院方人員進行協談溝通 ,事後法官決定另行處置,並未堅持執行逮捕程序。 彰檢襄閱林漢強說,本案是在法官諭令犯嫌交保後,檢察官及法官就應否羈押理由有歧見 ,,爭論過程法官認為檢察官情緒性用語過當,因此認為莊檢察官涉侮辱公署罪嫌,經溝 通後並未執行逮捕程序,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法官並未真的逮捕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事後雖然檢察 官未道歉,但院檢雙方溝通後,法官表示會另有處置方式,由於法官是獨立審判,尊重法 官的各項選擇做法,只是該法官事後想想,也認為不需用到逮捕這樣的程序,因此並未下 令執行逮捕程序。 此事件經媒體報導後,《蘋果》即時新聞下方留言有許多網友支持女檢,「支持檢察官 逮捕法官」、「台灣的亂源是法官,輕判縱放,找法條,想辦法不得罪人!」「執意要逮 捕又執行不了逮捕,除了腦袋不清楚之外,再加一個~丟臉!」不過也有網友說「濫權起 訴的檢察官也不少的」。(俞泊霖、鄧惠珍/彰化報導) 發稿時間 1712 更新時間 1910 https://goo.gl/AZW9Zh 彰化地院今日傳出法官當庭要求逮捕檢察官的誇張事件。資料照 https://goo.gl/AXreSY 彰化地院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女檢莊珂惠已被依侮辱公署罪名函送地檢署處理。俞泊霖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02/1290965/ 5.備註: 樓下你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7570975.A.8D4.html ※ 編輯: mars1985 (111.246.12.182), 02/02/2018 19:30:33

02/02 19:30,
在同溫層待久了真的會淬鍊成玻璃人
02/02 19:30

02/02 19:30,
法律系禍國殃民
02/02 19:30

02/02 19:30,
五樓在法院被銬走
02/02 19:30

02/02 19:30,
不能在公堂之上提....
02/02 19:30

02/02 19:30,
法官一直都是台灣亂源之一,整天只會靠北案件很多
02/02 19:30

02/02 19:30,
哪有罵錯 這種為什麼不用羈押 笑死
02/02 19:30

02/02 19:31,
公堂之上的上帝啊 心眼跟上帝一樣小 不信他就要下地獄
02/02 19:31

02/02 19:31,
在台灣千萬不能說實話
02/02 19:31

02/02 19:31,
變態還讓他四處跑
02/02 19:31

02/02 19:31,
猥褻兒少可能住在一起,不押回去又繼續
02/02 19:31

02/02 19:31,
台女不ey
02/02 19:31

02/02 19:31,
文組法官可以一時氣憤 但被害家屬不行 ㄏㄏ
02/02 19:31

02/02 19:31,
恐龍法官一堆, 貪污被抓的也有, 就是沒人敢改革 廢
02/02 19:31

02/02 19:31,
台女
02/02 19:31

02/02 19:31,
關心一下有沒有吃飯也要逮捕
02/02 19:31

02/02 19:32,
中肯
02/02 19:32

02/02 19:32,
陳彥志 垃圾恐龍法官
02/02 19:32

02/02 19:32,
這法官應該被革職處分才對吧
02/02 19:32

02/02 19:32,
鬼島說實話是有罪的
02/02 19:32

02/02 19:32,
有夠玻璃心,法官真以為自己是皇帝 問一下都不行
02/02 19:32

02/02 19:33,
哇靠講不過人就開大絕
02/02 19:33

02/02 19:33,
這篇內容比較清楚~
02/02 19:33

02/02 19:34,
把羈押庭的記錄公布出來,才能斷是非
02/02 19:34

02/02 19:34,
法官終身職,沒辦法革職
02/02 19:34

02/02 19:34,
看到沒? 待會樓下罵恐龍法官的, 應該會被逮捕吧?
02/02 19:34

02/02 19:34,
就 檢察官給的證據不夠 講不贏法官就開罵
02/02 19:34

02/02 19:35,
不敢說全部,但法官裡有一堆為虎作倀的壞蛋
02/02 19:35

02/02 19:35,
大家都看清楚了啊 以後玩弄小羅莉被抓就找這法官
02/02 19:35

02/02 19:35,
法庭上要爭論也應該就證據來爭論 人身攻擊幹嘛
02/02 19:35

02/02 19:36,
方唐鏡:我堂堂一名舉人,你竟敢叫我賤人?
02/02 19:36

02/02 19:36,
幹你娘勒 這樣也算侮辱 法官是穆罕默德嗎 不能酸的?
02/02 19:36

02/02 19:36,
檢察官性別錯誤,做對的事還會被戰
02/02 19:36

02/02 19:36,
不羈押又不是無罪釋放,檢察官考試沒有加面試的嗎
02/02 19:36

02/02 19:37,
假設一下 行不行?
02/02 19:37

02/02 19:37,
玻璃心
02/02 19:37

02/02 19:37,
大家記好了,這法官叫陳彥志,邏輯與眾不同,相當優秀
02/02 19:37

02/02 19:37,
羈押庭內用公然侮辱?哈哈哈哈
02/02 19:37

02/02 19:38,
彥志出來打球
02/02 19:38

02/02 19:39,
這個要是罪證確鑿的人放走要是烙跑或不爽殺人了,這法官
02/02 19:39
還有 181 則推文
02/03 03:32,
快笑死XD
02/03 03:32

02/03 03:45,
講不過對方就變公然侮辱?
02/03 03:45

02/03 03:48,
兩件事,該不該羈押看檢方提供的證據。但針對意見不合翻
02/03 03:48

02/03 03:48,
臉就告人公然侮辱,詮釋什麼是浪費司法資源
02/03 03:48

02/03 03:53,
說實話錯了?
02/03 03:53

02/03 04:04,
改講、恐龍腦
02/03 04:04

02/03 04:16,
等一下那個法官看到這回文...
02/03 04:16

02/03 04:21,
大家都看新聞辦案啊 搞不好罪證不足
02/03 04:21

02/03 05:53,
推114樓 我也馬上想到那新聞
02/03 05:53

02/03 06:19,
這種也能放 難怪被酸豬裸記
02/03 06:19

02/03 06:21,
彥志出來打球
02/03 06:21

02/03 06:47,
南部法治觀念
02/03 06:47

02/03 06:54,
法官不管嫌疑犯只想關檢察官
02/03 06:54

02/03 07:12,
法官恐龍
02/03 07:12

02/03 07:25,
很多法官就恐龍嘛! 這件更明顯
02/03 07:25

02/03 07:29,
法官是不是輸不起啊?
02/03 07:29

02/03 07:31,
台灣司法就靠它們了!
02/03 07:31

02/03 07:42,
法官真的很大,檢方努力科搜提證據,法官仍可選擇性不採信
02/03 07:42

02/03 07:58,
台灣法官真的是社會亂源 不知道這些腦殘為啥超愛保護罪犯
02/03 07:58

02/03 08:09,
台灣司法亂源7成檢察官3成法官,平均水準都很爛
02/03 08: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0.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7616977.A.08F.html

02/03 08:18, , 1F
鬼島法官名聲... 我想就不多說了. 擺在眼前.
02/03 08:18, 1F
※ 編輯: teeo (36.226.180.120), 02/03/2018 08:19:57

02/03 08:22, , 2F
台灣恐龍法官多到像野草一樣,真的該好好整頓
02/03 08:22, 2F

02/03 08:31, , 3F
函送地檢署,絕對是不起訴,檢察官鬼才會理你
02/03 08:31, 3F

02/03 08:31, , 4F
好大的官威啊
02/03 08:31, 4F

02/03 08:34, , 5F
昨天一堆推文直接嗆法官後頭+本名在罵 這若告下去應該
02/03 08:34, 5F

02/03 08:34, , 6F
很爽
02/03 08:34, 6F

02/03 08:34, , 7F
丟臉
02/03 08:34, 7F

02/03 08:35, , 8F
法庭裡法官權威本來就不容挑戰
02/03 08:35, 8F

02/03 08:36, , 9F
就像球場上不容球員當場挑戰裁判權威
02/03 08:36, 9F

02/03 08:37, , 10F
女檢如果說:你腦袋不清楚,可能真的比較不好。可是
02/03 08:37, 10F

02/03 08:38, , 11F
看看魚住嗆裁判被判下場 有誰去罵裁判玻璃心?
02/03 08:38, 11F

02/03 08:38, , 12F
女檢是想說「中午沒吃飯」關心他還不好喔?
02/03 08:38, 12F

02/03 08:40, , 13F
別人的合理懷疑推測還不行嗎?
02/03 08:40, 13F

02/03 08:45, , 14F
腦袋不清楚 是侮辱?
02/03 08:45, 14F

02/03 08:52, , 15F
希望法官開庭時罵律師的也可以相同標準
02/03 08:52, 15F

02/03 08:53, , 16F
應該放彥志的照片吧
02/03 08:53, 16F

02/03 09:15, , 17F
我猜檢方認證腦袋不清楚可能性很高
02/03 09:15, 17F

02/03 09:27, , 18F
地檢署會直接不起訴打臉法官嗎?
02/03 09:27,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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