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走到抽筋 癱瘓西門町 萬人反勞基「就這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24 15:52), 編輯推噓-10(1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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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xmrkz32 (SayHi)》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X3Z_VmDTBs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9x7cok8I
這兩個影片過度簡化勞方和資方的立場 並且大量引用早就被淘汰的馬克思主義,只能說看看就好 : 正常的情況應該是常態性收入就該足夠支付生活所需的一切,但台灣不是這樣, : 台灣的常態薪資(基本薪資)過低,導致勞工必須靠其他獎金、加給來達到足以 : 支付日常生活所需的收入。 : 台灣人除了兩次金融危機以外經濟成長率都不是零,這就表示台灣人創造的總收入 : 每年都在增加,如果把這些財富平均分給每個人,每個人的平均月薪至少會有六萬, : 但現在我們卻只有三萬九。 : 那這些收入到哪去了? : 過去20年來台灣勞工所拿到的自己創造的收入比例年年下滑,老闆相反的年年上升, 我家上一代是標準無產階級,和你差不多 到我這一代已經是新興中產階級 就拿我當例子吧 工作幾年之後有幾百萬的存款和股票,每年被動收入也不少 但是只靠被動收入會餓死 所以本身自己也有工作,年薪也有百萬 那麼請問我是資方還是勞方??? 馬克思主義錯誤的地方就是極端放大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 在馬克思的腦海裡面,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 資產階級會剝奪無產階級的財產,所以無產階級要團結 最後實現無產階級專政 放屁 馬克思主義的前提已經錯了 事實上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只有少部分 社會大部分都是中產階級組成(馬克思叫小資產階級) 然後馬克思說我這種中產階級都是資產階級的走狗...... 補個淦 我讀書的時候社會主義還蠻吸引我的 出社會後....... 資本主義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61.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101934.A.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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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 尤里西斯 你這法律專家 什麼時候要去打臉律師團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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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幻想自己是資方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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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鬥正夯 我們是正義 打倒萬惡資本主義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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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不知道你怎麼讀的 我身邊數位台大社會系都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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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說的 中產階級是大部分 所以樹大有枯支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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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不要崩潰跳針,不要說不過人就把泥巴往人臉上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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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說不過你? 我跟本還沒和你交手過 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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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問你的realtw 和 peterwww 他們知道我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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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以為有股票自己就是資方了喔 快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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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尤里西斯來說 持有股票就是資本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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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light,你這麼厲害你找看看集會遊行法哪一條規定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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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散陳抗者,找的出來我幾萬P幣都送給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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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瞎了嗎?不要跳針好不好,我什麼時候說我是資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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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懂不懂什麼叫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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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Kuhn的角度來看馬克思沒有錯喔 這只是典範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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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學覺青眼中只有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大部分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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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中產階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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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幸福或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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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囉 法扶律師只是協助和參與協調 不屬於遊行團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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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派只會把別人的成就當作幸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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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換我說話了 集遊法哪一條授權可以解散非陳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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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派不就認為自己的一切100%是自己的achieved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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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西斯 快回答啊 集遊法哪一條授權可以解散非陳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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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哪一條授權警察可以連路人的人身自由也漠視直接包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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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吧 直接對決 不要討論社會學 我們直接當鍵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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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律師是不是屬於第二條第二款集體行動,有沒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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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參加遊行,因為我人不在現場我不知道,如果非屬集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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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那35條我之前就看過了 台北車站現場不記得有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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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在解散命令的射程範圍,那麼警察壓走律師肯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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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解散命令的射程範圍只在集體行動,無關是不是陳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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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中華統一促進黨找黑道小弟遊行助陣,黑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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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能不能說我是收老大500元來助陣,沒有要抗議,不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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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者,所以不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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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影片中看到有舉的牌子寫的是請理性表達訴求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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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法扶律師是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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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方呀 適用勞基法就是勞方 這種問題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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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就已經可以視為將參加集會遊行是對價關係了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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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我不知道那些律師是不是一起參加行動嗎? 你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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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千里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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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更直接地說 如果你可以舉出在東三警察有舉牌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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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產和是不是勞工有衝突嗎? 和會不會過勞 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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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懂您U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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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強制解散頂多只有比例原則問題 反之則是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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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不知道律師是不是一夥 那怎還提出黑道小弟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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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人的文字詮釋上 會詮釋你認為律師也是同夥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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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 你應該真的是法盲 既不屬於陳抗者怎可以強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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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衝突阿,我通篇是在講不能完全用資方或勞方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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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尤其是中產階級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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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我啊 沒有千里眼就可以亂用自由心證方式判斷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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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台灣社會大部分是中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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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你的眼 讓你開開那部分的眼界 http://0rz.tw/Pwt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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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怎麼又跳到討論社會學了 話說原po大概文組社會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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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先這樣吧 尤里西斯 我們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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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不是說了很清楚,集會遊行法只規定解散「集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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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沒有規定只能解散「陳抗者」,律師是「集體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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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抗者」,還是路人甲,我不知道,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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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XD,我文理兼修大學讀數學系,因為我覺得文組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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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看不用老師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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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沒有舉牌警察依然違法喔... 你說的都都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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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條 集體行動民眾要解散回家了 警方依然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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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無強制解散之必要還阻 這部分已經侵害了個人的法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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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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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之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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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馬克思主義你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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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自由的資本主義比較好應該是常識 原po應該是沒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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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要不要另外一篇開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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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看一下集會遊行法哪一條規定要舉牌三次阿,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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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話我頭剁下來給你當足球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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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舉牌三次是依照26條比例原則而來,你可以說警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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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遵守比例原則,但是說沒有依法舉牌三次就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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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要討論說民眾要回家警察仍然強制解散有沒有符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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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原則,ok,我覺得你說的或許有道理,但是站在警察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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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誰知道你嘴巴說回家實際上會不會繼續擋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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