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時間6年前 (2017/12/12 12:22), 6年前編輯推噓8(1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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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不了解真實的情況 我列出幾點字有點多: 1. 商業區可以做住宅嗎? 建築法與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條例中 只有規定“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並沒有規範商業區不得作住宅 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https://goo.gl/2gywhZ 第二章 住宅區 沒有不允許使用的類型 第三章 商業區 沒有任何一條寫不允許做住宅使用 第四章 工業區 有寫不允許做住宅使用 如果“商業區”不能當住宅,那麼忠孝東路東區商圈, 中山區晴光商圈, 士林商圈的住宅 怎麼辦? 2. 民國81年和83年都市計畫是在說什麼?住戶買房子要看都市計畫? 當時基隆河截彎取直,規劃出大直重劃區, 其中的大彎北段規劃為商業區和娛樂區 有興趣可以自己下載下來看 民國81年主要計畫 https://goo.gl/NAxVHK 民國83年細部計畫 https://goo.gl/v3S8af 81年的主要計畫並未規範商業區和娛樂區是否可作住宅, 但83年細部計畫在"附件"中只有小小的一行字在寫不能作住宅使用, 且規範區域並沒有標示路名,在哪條路上的建築根本就不知道, 有在閱讀落落長的都市計畫書不見得都會注意到了, 住戶要買房居住時,都會把每一年的都市計畫讀完嗎? 建商和仲介及政府的建管機關, 戶政機關, 和稅捐機關 , 並不會拿都市計畫書給住戶看 3. 建照和使用執照沒問題也沒亂蓋嗎? 大彎北段的建照與使用執照可以在下列網址查詢 http://163.29.37.131/main.jsp?QType=1 使照平面圖則必須由個社區管委會提出申請 而大部分的使照是沒有寫不能作住宅使用的 同時建築平面圖有個很大的問題, 就是每一戶都有廁所衛浴設備, 依建築法第二章第二節內規定 商辦大樓等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廁所和茶水間必須設在梯間的公共區域,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但是執照的建築平面圖卻是每一戶都有廁所和廚房, 更何況一般住戶只看過建商和房仲的平面圖了 4. 商業區的住宅有沒有比較便宜? 建物權狀上市寫商業區沒錯,但沒寫不能作住宅, 正如第一點所述商業區沒有規定不能作住宅, 如忠孝東路商業區不乏住宅存在, 在商業區的住宅沒有比較便宜反而貴很多, 就土地價值而言 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 所以建商不乏推出小坪數壓低總價的物件, 吸引住戶購買居住 可以參考十年前建案的廣告和實價登錄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60408/2521428/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70630/3600748/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60729/2779982/ 內容皆是用住宅的形式銷售 十多年前的套房預售屋破千萬 有沒有便宜大家很清楚 至於住戶買到不能作住宅的住宅後怎不告建商和房仲 但很抱歉追訴期只有十年 5. 政府給住戶的資訊是怎樣?有沒有問題? 從一開始發的執照上就出現問題,以至於商業區內住宅大樓林立, 再加上政府讓居民在此”設戶籍”並繳交住宅稅率, 身分證背面的“戶籍地址”就位在商業區, 住戶信任政府機關的作業,所以一直認為可以做住宅, 另外台北市政府網站實價登錄網上面的資訊在商業區不少的“住宅大樓” http://tred.taipei.gov.tw/trueprice/trueprice-a-1.aspx 能讓買房的住戶知道能不能讓住宅嗎? 把地址蓋掉 能分辨得出哪些在大彎北段商業區嗎? 能分得出來哪邊可以合法做住宅嗎? https://imgur.com/uzKAjsZ
https://imgur.com/ePQRkTW
https://imgur.com/4fHtb6n
https://imgur.com/gBxVVdL
https://imgur.com/yjdgvSV
6. 柯市府現在的作法為何? 市府在“工業宅”處理方面已經輸了一塌糊塗了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71207/37866685/news/ 為什麼? 因為對手是建商財團,有強大的財力和律師團, 為了持續表現“公平正義形象”, 在大彎北段商業區挑較弱勢的住戶開罰, 住戶很多都是住小套房和背著房貸,根本無力請律師和政府打官司, 對於建商財團或政府失職單位根本沒追究, 利用“違規使用”罰住戶解套, 記得柯市長對著大家面前罵市政機關“爛到底” “該辭職辭職”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10/1238901/ 奇怪了,爛到底誤導居民作住宅使用的是“爛到底” 的政府機關和建商, 怎麼罰居民? 因為居民沒有像遠雄一樣經的起和政府官司訴訟的能力, ”比較好處理“ 7. 柯市府罰住戶後的影響?對大彎北段和台北市有什麼影響? 政府也知道這些商業用地已經不符合現狀了, 只是追求法理吻合, 對柯P來說可以成功塑造解決這”歷史共業”的正義形象, 增加連任的氣勢。 市府要求住戶不得作住宅使用,否則依法開罰, 這件事聽起來好像很合理,有些人也覺得大快人心, 但很多住戶是因為政府核定做住宅稅率在這買房背房貸, 已經落地生根十幾年,一時之間不能作住宅否則開罰, 這時是要搬家去哪?一邊背著房貸一邊搶公宅住嗎? 台北市的住宅早已供不應求, 再讓這些住戶去住宅市場競爭,勢必影響房價助漲, 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買不起房的民眾 另一方面建商只要繼續蓋違規住宅是不會被罰到的, 因為政府只罰住戶,勢必未來還會有更多的違規住宅。 8. 住戶該何去何從? 現在“家”變成不能當住宅了, 政府把住戶逼到絕境, 除非用政府的建議去商登改營業用但實際還是住在裡面用“騙”的方式逃避罰責, 但就變成“知法犯法了”不是嗎? 所以尋求民意代表和政府做溝通的的橋樑, 希望市府能夠再重新檢討,結果還反而讓議員背負“關說”的罪名, 如果議員不能向政府表達近兩千戶的居民民意就是關說的話, 還有哪些民意代表願意為人民請命? 9. 合理處理辦法? 同樣在大彎北段商業娛樂區的宜華飯店樓上, 因為政府特例為此開放, 蓋著知名豪宅卻不在都發局的裁罰範圍, 不少知名的企業大老還購買了好幾戶做住宅, 其他所有同一區的住宅大樓卻面臨”不得做住宅使用“否則開罰, 既然要回歸商業區,必須要有人才會有消費, 才有商業行為, 適度開放樓下商業店面, 樓上住家是一個辦法, 既可以促進商業發展,也不會造成住宅的供需失衡, 但是現在的政府只幫建商財團開特例, 小住戶和居民根本不會理會。 ※ 引述《ClubT (小喬)》之銘言: : 說個笑話,大直是商業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 : 3.完整新聞內文:https://i.imgur.com/OtU8Bvy.png
: 台北市政府今年宣布將對大直「大彎北段」一帶1678戶商業宅開罰,儘管市長柯文哲曾在 : 總質詢一度脫口「暫緩」,但日前又宣布確定開罰,引發住戶不滿。今北市府舉行「大彎 : 北段不得作住宅使用區域專案」說明會,會場湧入數百名住戶到場並高舉白布條抗議,質 : 疑市府失職,要求停止裁罰。選區議員也到場聲援,砲轟市府用惡法懲處住戶。最後,北 : 市府表示,仍須維護裁罰公平性,將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 : 台北市都發局今解釋說明指,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有違規住宅遭監察院糾正,經查市 : 府歷經多次都市計畫檢討,至去年審議結果仍應掌握原計畫發展該地區為副都心的精神, : 維持「商業區」、「娛樂區」的土地使用項目,不允許作為住宅使用。為遏止違規住宅使 : 用,將分三階段裁罰,目前對違規者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若遇堅持不願配合改善,違 : 規情事重大,於第三階段處30萬罰款及斷水斷電。 : 都發局說,執行作業是先勸導三次,再經行政指導、現勘通知及陳述意見。都發局將藉由 : 行政指導、召開說明會、領勘通知、函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等行政措施,勸導所有權人改善 : ,倘建物確實已改善為商業使用,且辦妥商業登記或空置並經權利關係人提出申請改課非 : 住家用稅率,都發局即逕為結案。 : 許多大彎北段住戶發言抗議,痛批市府要住戶辦理變更為商業登記,但住戶依舊住在原地 : ,卻要一直活在被開罰的恐懼中。一名單親媽媽表示,她在民國90多年買的房子,怎麼知 : 道83年的都市計畫為何,怎知房子屬於違規?另一住戶說,市府叫住戶辦理商業登記,竟 : 是教導民眾如何規避法令。有住戶委任律師抨擊稱,要求住戶變更商業登記,這是要公務 : 員背黑鍋嗎?此政策確定以後不會更改?下一任市長確定姓柯嗎? : 市議員陳義洲說,過去稅捐處向住戶說可登記當住宅使用,登記後卻被都發局當成違規要 : 開罰,這種行為很惡質,他要求專案變更。議員葉林傳也在現場邀請住戶能自行提案,在 :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提出修正。議員林亭君說,這是市府行政作業疏失,不可拿小老百姓 : 開刀。陳炳甫則要求市府須對商業宅就地合法。 : 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都市計畫絕對不是亂來,這是國家共業,在20年前建設局經過十餘 : 次的變更,大彎北段明載是特定專用區不能作為住宅使用。財政局長陳志銘說,該局只能 : 遵守現行法令規定,此話引發現場噓聲。最後,副市長鄧家基表示,市府是依法推動,輔 : 導住戶回歸商業使用,將要求都發局與財政局在未來輔導回歸商業使用,或進行都市計畫 : 變更的過度期,也思考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措施。(林媛玲/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501/ : 5.備註:國家共業要老百姓來承擔,然後賤商一樣繼續爽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0.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052528.A.CAB.html

12/12 12:24, 6年前 , 1F
柯文哲好像跟內湖人有仇一樣 這些作為市長不可能不知道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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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拼命抹黑內湖人 塑造自己仇富仇商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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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開罰的啦 那麼多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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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25, 6年前 , 4F
唉,柯p要拆226間違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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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營業用也不可能 這最後就不了了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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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都贊成,不過住商混合那段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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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住商混合太嚴重 這是房價畸形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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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不是只能買賣東西營業 基本上大多數商業區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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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27, 6年前 , 9F
這篇比較清楚,一堆鄉民買不起房就跟著起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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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比較多,而小賣店等等是本來就允許在住宅區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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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完全贊成不該由最終住戶負起全責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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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28, 6年前 , 12F
推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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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畸形推給住商合一?那怎麼不買基隆桃園這兩個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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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擠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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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柯seafood怎麼幫三創園區停車場地目解套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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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30, 6年前 , 16F
,事後還會誇讚郭董兒子是有為青年呢!反觀可憐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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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30, 6年前 , 17F
市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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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劃分清楚個別處理。屬於政府失責的就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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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應設辦公室這就要講歷史背景了 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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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灣北段其實房子都滿豪華的... XD 有興趣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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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建商/房仲的也去追,如果是消費者的問題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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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大灣北段就是基隆河 堤頂大道明水路跟北安路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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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那段,基湖二期國宅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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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窩敢去捅,就不要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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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大直旁的內科原本是工業區 只能蓋工廠不能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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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我是覺得最終責任追究不該它們全單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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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住得起那邊的人 能力都不會太差的(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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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遠雄等財團買進工業區 政府幫他們開放辦公室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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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責任問題能釐清處才有辦法搞後續,如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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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的就真的有點濫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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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我作網拍生意,立馬變商業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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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工業是可以當商業用了 租因還比較便宜 誰要租大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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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問題,只處理住戶並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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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是從輕工業區轉成軟體工業區 你說軟體工業沒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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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也是有點不太對...這算法令跟分類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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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工業區本身就是一個很奇怪的名詞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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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可以說 那不是辦公室!那是軟體生產線 產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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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幫柯說句話 這不是科桶的馬蜂窩 是監察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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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稅率的問題,不只是申報商用而已。有些就是純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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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不是軟體.... 南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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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2:41, 6年前 , 42F
這篇分析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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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耐心的話 看完議員質詢就可以了解區域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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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歷史背景 是因為內科和大彎南段搶走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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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4:43, 6年前 , 46F
確實 投機客該罰的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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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5:17, 6年前 , 47F
原來柯市府是挑好下手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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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6:04, 6年前 , 48F
說得感覺比較客觀,不過打不贏用正義之名的市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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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24, 6年前 , 49F
是呀 球證 裁判都是市府自己人 再以正義之名打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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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1:27, 6年前 , 50F
市府如果敢將全台北市住商違規的情形全面開刀才稱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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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1:28, 6年前 , 51F
公平正義吧?
12/12 21:28, 51F
※ 編輯: azlbf (111.82.17.206), 12/17/2017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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