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已回收
因為這篇文章有非常多資訊解讀曲解的問題,我認為有必要釐清跟避免因為錯誤認知造成
不必要的煽動
※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之銘言:
: 可能很多人不了解真實的情況
: 我列出幾點字有點多:
: 1. 商業區可以做住宅嗎?
: 建築法與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條例中
: 只有規定“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並沒有規範商業區不得作住宅
: 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https://goo.gl/2gywhZ
: 第二章 住宅區 沒有不允許使用的類型
: 第三章 商業區 沒有任何一條寫不允許做住宅使用
: 第四章 工業區 有寫不允許做住宅使用
: 如果“商業區”不能當住宅,那麼忠孝東路東區商圈,
: 中山區晴光商圈, 士林商圈的住宅
: 怎麼辦?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是大原則的規定,但個別地區是要靠都市計畫規定
都市計畫書未規定事項,才依土地使用管制自治條例,所以看土地管制是先看都計書。
大直北彎地區就是因為都市計畫書針對商業區和娛樂區有特別規定不得做住宅使用。
: 2. 民國81年和83年都市計畫是在說什麼?住戶買房子要看都市計畫?
: 當時基隆河截彎取直,規劃出大直重劃區,
: 其中的大彎北段規劃為商業區和娛樂區
: 有興趣可以自己下載下來看
: 民國81年主要計畫
: https://goo.gl/NAxVHK
: 民國83年細部計畫
: https://goo.gl/v3S8af
: 81年的主要計畫並未規範商業區和娛樂區是否可作住宅,
: 但83年細部計畫在"附件"中只有小小的一行字在寫不能作住宅使用,
: 且規範區域並沒有標示路名,在哪條路上的建築根本就不知道,
: 有在閱讀落落長的都市計畫書不見得都會注意到了,
: 住戶要買房居住時,都會把每一年的都市計畫讀完嗎?
: 建商和仲介及政府的建管機關, 戶政機關, 和稅捐機關 ,
: 並不會拿都市計畫書給住戶看
您都找到了細部計畫書了,但是沒看到第75頁表1很明確地說明商業區跟娛樂區不得做
住宅使用,第78頁的圖也很清楚地說明各編號街廓的所在位置。
: 3. 建照和使用執照沒問題也沒亂蓋嗎?
: 大彎北段的建照與使用執照可以在下列網址查詢
: http://163.29.37.131/main.jsp?QType=1
: 使照平面圖則必須由個社區管委會提出申請
: 而大部分的使照是沒有寫不能作住宅使用的
: 同時建築平面圖有個很大的問題,
: 就是每一戶都有廁所衛浴設備,
: 依建築法第二章第二節內規定
: 商辦大樓等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 廁所和茶水間必須設在梯間的公共區域,
: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 但是執照的建築平面圖卻是每一戶都有廁所和廚房,
: 更何況一般住戶只看過建商和房仲的平面圖了
很好,都知道要在哪裡查到使用執照了,以我隨便查樂群三路66號的建案好了,
上面已經寫得很明白用途是一般事務所,正常人若要買房就該抱持疑問跟去查證了,
如果可以不能做住宅使用還要註明,照這邏輯我也可以在這裡開八大行業嗎?使用執照
沒說不可以阿!
https://imgur.com/AvZ1SPY
: 4. 商業區的住宅有沒有比較便宜?
: 建物權狀上市寫商業區沒錯,但沒寫不能作住宅,
: 正如第一點所述商業區沒有規定不能作住宅,
: 如忠孝東路商業區不乏住宅存在,
: 在商業區的住宅沒有比較便宜反而貴很多,
: 就土地價值而言 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
: 所以建商不乏推出小坪數壓低總價的物件,
: 吸引住戶購買居住
: 可以參考十年前建案的廣告和實價登錄
: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60408/2521428/
: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70630/3600748/
: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daily/20060729/2779982/
: 內容皆是用住宅的形式銷售
: 十多年前的套房預售屋破千萬 有沒有便宜大家很清楚
: 至於住戶買到不能作住宅的住宅後怎不告建商和房仲
: 但很抱歉追訴期只有十年
不評論
: 5. 政府給住戶的資訊是怎樣?有沒有問題?
: 從一開始發的執照上就出現問題,以至於商業區內住宅大樓林立,
: 再加上政府讓居民在此”設戶籍”並繳交住宅稅率,
: 身分證背面的“戶籍地址”就位在商業區,
: 住戶信任政府機關的作業,所以一直認為可以做住宅,
: 另外台北市政府網站實價登錄網上面的資訊在商業區不少的“住宅大樓”
: http://tred.taipei.gov.tw/trueprice/trueprice-a-1.aspx
: 能讓買房的住戶知道能不能讓住宅嗎?
: 把地址蓋掉 能分辨得出哪些在大彎北段商業區嗎?
: 能分得出來哪邊可以合法做住宅嗎?
: https://imgur.com/uzKAjsZ
實價登錄網站是給人參考交易行情用的,不是給人確認使用管制類別的。
: 6. 柯市府現在的作法為何?
: 市府在“工業宅”處理方面已經輸了一塌糊塗了
: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71207/37866685/news/
: 為什麼? 因為對手是建商財團,有強大的財力和律師團,
: 為了持續表現“公平正義形象”,
: 在大彎北段商業區挑較弱勢的住戶開罰,
: 住戶很多都是住小套房和背著房貸,根本無力請律師和政府打官司,
: 對於建商財團或政府失職單位根本沒追究,
: 利用“違規使用”罰住戶解套,
: 記得柯市長對著大家面前罵市政機關“爛到底” “該辭職辭職”嗎?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10/1238901/
: 奇怪了,爛到底誤導居民作住宅使用的是“爛到底” 的政府機關和建商,
: 怎麼罰居民?
: 因為居民沒有像遠雄一樣經的起和政府官司訴訟的能力,
: ”比較好處理“
這是個人臆測與情緒發言
: 7. 柯市府罰住戶後的影響?對大彎北段和台北市有什麼影響?
: 政府也知道這些商業用地已經不符合現狀了,
: 只是追求法理吻合,
: 對柯P來說可以成功塑造解決這”歷史共業”的正義形象,
: 增加連任的氣勢。
: 市府要求住戶不得作住宅使用,否則依法開罰,
: 這件事聽起來好像很合理,有些人也覺得大快人心,
: 但很多住戶是因為政府核定做住宅稅率在這買房背房貸,
: 已經落地生根十幾年,一時之間不能作住宅否則開罰,
: 這時是要搬家去哪?一邊背著房貸一邊搶公宅住嗎?
: 台北市的住宅早已供不應求,
: 再讓這些住戶去住宅市場競爭,勢必影響房價助漲,
: 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買不起房的民眾
: 另一方面建商只要繼續蓋違規住宅是不會被罰到的,
: 因為政府只罰住戶,勢必未來還會有更多的違規住宅。
政府不會專門針對住戶,再來是自用住宅稅率問題,您只要看申請自用住宅稅率的條件
就知道稅捐機關不用去管你申請的房地是否可以居住,設籍也是一樣狀況,可以入
戶籍跟可以申請自用住宅,本來就不甘土地使用管制的事情,如果政府答應住戶就
地合法,那以後建商是不是更有恃無恐,反正有前例只要我違法事實夠多政府就不得
不妥協,買家也會容易心生投機助長市場需求,像現在果斷處理才是終結所有人對
商業宅和工業宅投機的幻想的開頭。
: 8. 住戶該何去何從?
: 現在“家”變成不能當住宅了,
: 政府把住戶逼到絕境,
: 除非用政府的建議去商登改營業用但實際還是住在裡面用“騙”的方式逃避罰責,
: 但就變成“知法犯法了”不是嗎?
: 所以尋求民意代表和政府做溝通的的橋樑,
: 希望市府能夠再重新檢討,結果還反而讓議員背負“關說”的罪名,
: 如果議員不能向政府表達近兩千戶的居民民意就是關說的話,
: 還有哪些民意代表願意為人民請命?
不評論
: 9. 合理處理辦法?
: 同樣在大彎北段商業娛樂區的宜華飯店樓上,
: 因為政府特例為此開放,
: 蓋著知名豪宅卻不在都發局的裁罰範圍,
: 不少知名的企業大老還購買了好幾戶做住宅,
: 其他所有同一區的住宅大樓卻面臨”不得做住宅使用“否則開罰,
: 既然要回歸商業區,必須要有人才會有消費, 才有商業行為,
: 適度開放樓下商業店面, 樓上住家是一個辦法,
: 既可以促進商業發展,也不會造成住宅的供需失衡,
: 但是現在的政府只幫建商財團開特例,
: 小住戶和居民根本不會理會。
http://www.budwebgis.tcg.gov.tw/twobook/pdf/P094026.pdf
因為他通過了都市計畫變更案所以合法使用,我覺得很不好,你可以問馬前
總統當年怎麼放行此案,總之人家起碼是先把土地弄合法才蓋房子。所以政府
最不該開特例了,馬上就會有人問我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如果大彎北段這邊
就地合法又變成別人拿來說嘴的案例,政府大概都管不動工業宅跟商業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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