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除了勞基法,勞動部修了這個也很重要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缺陷)時間6年前 (2017/12/06 15:38), 6年前編輯推噓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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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連結: https://goo.gl/n8rBxg 溫朗東 8小時 · 晚上我在PTT看到一篇文章,說勞動部偷偷減少建案危險評估的適用範圍。( https://goo.gl/NFaiD3)因為這涉及到專業法規適用,一時無暇細查。到了半夜,我把 這份勞動函釋跟相關法規、研究報告看了一次,差點沒氣到中風。(現在打字手還在抖。 )   我們的勞動部,竟然可以不把工人的命當一回事。   這份勞職授字10602052702,減少了丁類危評的適用。   簡單來說,有些比較危險的工地,需要經過危險評估的審查(書審為主,偶爾會實地檢查 。)才能夠讓工人進入案場工作,不然業主或是工地負責人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危評需要填寫一連串複雜的表格,要附上各式各樣的施工圖說,並且由安全衛生人員、工 地負責人、各層主管跟監督人員簽名,還要有專業技師簽證。   這些表格,主要的功能是用來「自我提醒」,裡頭非常多工程安全的細節,例如:   「移動式或臨時施工架之架設是否符合規定,並有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及護欄?」   「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是否以架設施工架等方法設置工作 台?」   乍看之下,這種以書面審查為主的安全評估,沒有實地檢查,可能會有建商心存僥倖造假 。但是從2009到2013年,每年平均有300多件申請,審查合格率只有67.93%。   意思是,這個書審為主的危評,至少可以擋掉三分之一的不及格工地,不是毫無作用。   光是今年新聞有報導的,就有多起工人從鷹架上摔落死亡。依據勞動部歷年檢查年報之統 計數據顯示,營造業職業災害率差不多是全產業的兩倍,每年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占 全產業半數以上。   危險評估作不好,工人進去工地,就是在賭命。   一個人命的背後,是一個家庭。   大多數工人認份,樂天,知命。出了事,怨天不尤人。   但我們會知道一棟棟大樓的興起,是建商地主的利益,是投資客的利益,是代銷房仲的利 益。賺錢並不髒,髒的是用他人生命風險來賺錢的人。   我們的勞動部,應該是為勞工把關,不是幫資方省錢。   結果呢?函釋中,四項丁類危評範圍縮減。   一、建築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原本是50公尺。)   二、單垮橋梁之橋墩跨距在75公尺以上或多跨橋梁支橋墩跨距在50公尺以上之橋梁工程( 原本是跨距50公尺不分單跨多跨。)   三、開挖深度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地下 室四層樓以上。)   四、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以上者(原本是面積達100平方 公尺以上且支撐面積超過60%以上者。)   修法對照表(https://goo.gl/d3FgGU   這意思是甚麼?簡單來說,一棟正準備要蓋的大樓,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類危險工作 場所,就需要危評,否則不能開工。現在放寬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類,才需要危評。   80公尺是甚麼概念?差不多是23層樓以上的大樓,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 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目前沒有一棟樓超過80公尺,通通不算丁類危險場所,通通 不需要經過危險評估。   自此之後,工人走進23層樓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業主的良心對賭。贏了沒有獎金,輸 了只有銀紙。   你覺得很奇怪,這個函釋怎麼跑出來的?我查了一下,發現在2014年,有一份勞動部的研 究計畫。(https://goo.gl/uXGkhw)   仔細看這份研究報告,差點沒暈倒。   這份報告的主要論點是:營造業安全問題很多,死傷很多人,危評審查很複雜,勞動單位 審查人手不足……   看到這裡,我只會想到:「人手不足,那就增加預算,強化審查跟輔導機制啊。」   如果你跟我想得一樣,那就跟我一起錯了。這份報告的建議之一是:縮減適用範圍。   因為審查人力不夠,所以刪減適用案源。   哇靠,這不就是「因為警察人力不足,所以不辦重傷害罪,只辦殺人罪。」的邏輯?   我再仔細看下去,真是傻眼。   一、這份報告的建議,來自於十一名產、官、學界的訪談。這些人是誰?能不能代表勞工 ?會不會一味幫資方說話?抱歉,我們完全不知道這十一個人的身份。   神秘的十一人。   二、這份報告開頭就寫:「本研究報告公開予各單位參考,惟不代表勞動部政策立場。」   那你民進黨的勞動部,拿馬英九時期的一份不代表勞動部立場的報告來做函釋?   三、這份報告的放寬建議是,高度從50公尺放寬到70公尺;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 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放寬到200平方公尺。   結果現在的勞動部,要五毛給一塊,50米放寬到80米;面積放寬到300平方公尺。   減少丁類危險場所的效益評估報告是甚麼?   想也知道沒有這種東西。   這麼說好了,如果審查人力不足,那就增加人力。如果勞動預算有限,這個成本應該由資 方業主負擔。書面審查沒有複不複雜的問題,只有建商要不要花錢請專人處理的問題。只 有書面審查是不夠的,更要強化實地稽查。   如果要依據危險程度,做更細膩的分級,危險程度低的,有比較簡化的審查標準,以達到 更有效率的危險審查。那麼,應該是要先建立完善分級制度,而不是直接減少丁類危險場 所的適用。   簡言之,在我看來,建案的營造成本可以上升1-3%,工人的生命安全無價。   最後還是想問一句:民進黨啊,你拿了建商多少錢,可以不要把人民當白痴嗎?可以嚴肅 看待工人的生命嗎? --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民進黨不倒 勞工不會好 http://i.imgur.com/2bRsOWI.jpg
政黨若過半 獨裁又亂搞 藍綠不過半 投小黨最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61.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545919.A.856.html

12/06 15:40, 6年前 , 1F
結果政論都在討論李琬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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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會自律der 屁話王蔡英文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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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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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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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選前民進黨就跟財團掛勾 騙到後一起犧牲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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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6:23, 6年前 , 8F
有一部分的上色太暗妨礙閱讀,依然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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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ulbug (114.27.161.159), 12/06/2017 16:35:52

12/06 16:38, 6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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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33, 6年前 , 10F
原文也說了危評是以書審為主,危評審查由勞檢、專家學者、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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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與建商開會文書審查,這部分工地現場工人無法參與,包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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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得確實轉達相關安衛協議,倒不如簡化流於形式的文書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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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把資源投注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增加施工現場勞檢頻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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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跟做表面的高裝檢有什麼兩樣,危評報告精美但未落實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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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33, 6年前 , 15F
行一樣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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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57, 6年前 , 16F
沒路用所以就放寬?那什麼有路用?肏你媽民進黨賤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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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6:53, 6年前 , 17F
現行勞檢人力已不足,投注於危評審查會的人力更排擠到能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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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6:53, 6年前 , 18F
於施工現場的勞檢人力,資源要放在刀口上。當然能增加勞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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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6:53, 6年前 , 19F
力才是正解,但在政府因應民間要求大刀闊斧砍公務人力預算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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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6:53, 6年前 , 20F
力下,我看最終也是喊口號增加勞檢人力、實際上科科
12/07 06:53,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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