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除了勞基法,勞動部修了這個也很重要已回收
修法總說明‧‧‧「考量目前事業單位安全評估能力及安全管理水準已明顯提升」
不認同以這樣的說明修法放寬規定標準
且依勞動部-營造業重大職災知識平台資料-重大職災統計所示,看不出有明顯提升。
https://goo.gl/TH5v9i
https://i.imgur.com/KM2HTU5.png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二條修正總說明
https://goo.gl/mTCCeN
相關修法歷程(由新到舊)
https://goo.gl/xzdQrX
※ 引述《updowntheof (立花響俺の嫁)》之銘言:
: 本來都只是潛水而已,但是今天外業回來看到勞動部的這個公文真的很不爽
: 這個修改跟建築和營造業比較有關係
: https://i.imgur.com/ThnzKP2.jpg
: 我怕我的記憶有錯,所以我還做了點功課
: https://i.imgur.com/YFvzmaM.jpg
: 這邊我只提我比較熟的丁類危評,如果有不對就請其他先進指教
: 危害評估是工程當達到法定條件時,必須針對施工過程中有勞工安全疑慮的項目進行審查
: 如:模板、鷹架、擋土支撐等項目
: 所以丁類六點的整理如下
: (一)建築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
: -->原本是50公尺
: (二)單垮橋梁之橋墩跨距在75公尺以上或多跨橋梁支橋墩跨距在50公尺以上之橋梁工程
: -->原本是跨距50公尺不分單跨多跨
: (三)採用壓氣施工作業之工程
: -->不變
: (四)長度1000公尺以上或需開挖15公尺以上豎坑之隧道工程
: -->不變
: (五)開挖深度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
: -->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四層樓以上
: (六)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以上者
: -->原本是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支撐面積超過60%以上者
: 相信懂工程的都看懂了,其中一、五、六都和建商很有關係
: 其中六這一項指的就是挑高,一般大樓的1~3樓都會挑高
: 而這次修改很明顯不但是放水,而且是大放送
: 雖然我不是第一線的施工人員,但是我也是從事相關的工作
: 看到這個只有一個心得: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什麼才是草菅人命
: 表姊你真是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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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 小主人你好 小天使是為了服務主人而努力的 XD
To 小天使: who r u?
★小天使 您的小天使 XD
To 小天使: 小舔屎有什麼功用?
★小天使 =.=請不要亂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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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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