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法官認定同意責任制沒異議 76萬加班費飛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06 16:41), 編輯推噓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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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之銘言: : 法官認定同意責任制沒異議 76萬加班費飛了 : 2017-11-06 00:29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成衣有限公司李姓包裝組長,去年離職後,認為每天都要 : 3小時,公司卻沒給加班費,薪資永遠都是4萬元,提訴給付加班費;新北地院法官則認 : 李女坦言受僱時就知道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且李女薪資也沒違反勞動基準法等 : ,判李女敗訴。 : 李女提訴指出,她從99年起進入成衣公司上班,擔任包裝組長,每月薪資4萬元,兩年 後? : 每週約有2至3天必須加班3小時,公司卻沒給加班費,不僅如此,有時她週六、日也必 須? : 班,照樣沒有加班費。 : 成衣公司則指出,李女利用職務之便,讓非公司員工進入工廠使用設備,造成公司損害 : 會自動離職,並非任意解雇,且工廠每月生產作業及產量受當月服飾訂單需求多寡影響 : 淡季、旺季之分,淡季時訂數單量少,李女可配合訂單數量自由安排休假時間。 : 成衣公司還指出,李女已任職將近6年,期間均未表示異議,可見她同意雙方的約定, 且? : 女每月薪資4萬元,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 法官依據最高法院判決、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等見解認定,勞工應獲得薪資報酬,除不 : 於基本工資標準,及違反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權益本旨外,原則上得由勞雇雙方就不同 : 性質,另行約定公平合理待遇結構計算方式,勞雇雙方應受勞動契約拘束。 : 法官調查,李女坦言在她進入公司時,就已被告知採責任制,沒有算加班費,她任職6 年? : 間均未表示異議,且即使於旺季時期,雙方約定的薪資4萬元,也顯高於依法定基本工 資? : 算,含平日及例假日加班在內的薪資總額,判李女敗訴。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44358 這種約定並非勞基法規定的責任制,而是約定薪資內容包含加班費,四萬的金額,以最低 工資計本薪,最低工資計本薪會低於133,所以用每小時133*1.66算加班費,40000-21009 =18991,大概夠86小時的加班費,這個案件一個月未必有加這麼多,所以這個約定本來就 可能不違法。勞基法是給最低保障,這個案件真的未必違反勞基法,法官一定有算過,沒 這麼蠢,法院一般對勞工都比較有利。這案件不清楚細節不敢說一定沒問題,但真的別這 麼武斷覺得違反勞基法。 考量這樣約定薪水的原因很多,真的把薪水跟加班費分開算,也未必多於四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0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957664.A.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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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判的好,本來就不應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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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約定你的薪水只有基本工資 不然哪能這種約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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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責任制"這種東西不應該被法院擴張適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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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砲我沒意義,除非你能證明約定薪資金額,不然這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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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都沒說的很清楚本薪多少,也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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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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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薪資約定還能把加班費也約定進去的,好笑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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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7:19, , 9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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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7:31, , 10F
這女的怎麼看都是違反公司規定離職後不爽亂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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