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部版本 七休一鬆綁 做一給四取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30 12:04), 8年前編輯推噓-4(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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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銘言: 以下就法論法, 要討論違法問題請左轉另一邊. : 全部休法內容一言以蔽之,就是要使老闆們可以規避休假日加班的成本。 : 先放寬延長工時效54小時(來上班只要一小時多給0.33或0.66), : 讓老闆們有便宜工時的法源依據。 這個論點顯著錯誤. 目前的工時分類有: 1. 正常工時: 無加班費. 2. 當日延長工時(未使用變形工時下, 同日超出八小時): 額外加給0.33~0.66, 月薪制下還要再多給1倍平均時薪, 總和1.33~1.66. 3. 國定假日加班: 額外加給1倍. 4. 休息日加班: 額外加給1.33~1.66倍. 5. 例假加班: 有條件限制, 額外加給1倍, 需補休. 嗯?? 你的0.33~0.66要放在什麼時候?? 就算透過變形工時將某日的正常工時縮短為2小時, 加班還是算成當日延長工時的 1 + 0.33 ~ 1 + 0.66喔. : 單單增加延長工時而老闆還要有時間排得上去才有用, : 但是七休一的規定無論怎麼排都會卡到休假日,變成休假日叫人來上班, : 這樣老闆不但要付延長工時的0.33外還要再多付一倍日薪, : 所以一定要改掉七休一的規定,變成12天能自由挪移。 知道嗎?? 七休一的一指的是例假. 這是我對你論點起疑的原因. 例假日加班以整日計, 加給一日, 需補休. 你有看過法條絕對不會寫出這種東西來. : 就算12天自由挪移,但為了周全一點,勞工隔班間隔縮短, : 以方便零星的便宜延長工時可以用得乾淨一點。 : 如果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要員工休假日來上班的話, : 老闆也不想要上班1小時付4小時,所以要改實報制。 : 休完後,保證跟之前一樣,除了七天假被砍外,沒有什麼改變。 工時統計(工業與服務業, 月平均, 主計處資料, 小數點四捨五入.) 104年(小時)<雙週84小時>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工時 177 137 184 173 174 177 187 178 174 178 177 188 105年上半(小時)<每週40小時/刪除七天假>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工時 174 133 186 162 176 172 170 185 105年下半(小時)<每周40小時/暫時恢復七天假> 月份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工時 162 160 176 176 106年(小時)<每週40小時/一例一休/刪除七天假>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工時 153 149 185 154 168 183 171 184 只看01月到08月的, 三年的工時合計分別為: 104年-1387小時, 105年-1358小時, 106年-1347小時. 工時仍然是遞減的, 這是數據統計呈現的客觀事實. 勞團說的東西並不難理解, 乍看之下也有點道理. 可是他們的主張顯然是只死抓著整體規劃當中的一部分, 而且對於風險有欠考慮. : 真的覺得政府可以設立外勞部,讓勞工有選擇的機會。 : 以後不會再投民進黨,真的很垃圾, : 徹底致力將台灣打造成低薪高工時沒未來的鬼島。 以目前的證據來說, 你的主張欠缺根據, 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基於滑坡謬誤所作的結論. 至於你個人愛投什麼黨是你的個人自由, 本人無意評價. -- 根據非戰公約、聯合國憲章和開羅宣言的內容,  中華民國無權要求日本割讓領土,包括台灣與澎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64.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336260.A.B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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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實施一例一休不砍七天 這才是勞團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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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再多風向都不能否認兩個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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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例一休的宗旨是什麼 反其道而行又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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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手腳就是這樣子..時是最好的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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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攤開來看就知道七天假拿去換每週40工時啦. 勞團喊你就信, 他們喊話可是不用負責任的喔. 拿高教工會提出來的論點, 一例一休會反而增加工時.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573 那105年->106年的一到八月工時不增反減是變魔術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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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你說的第二點 額外加給0.33/0.66跟「多給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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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時薪 算起來的數字不是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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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為什麼「休息日」加班 的薪資比 國定假日加班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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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這樣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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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那段聲明就證明這篇沒參考價值,立法到現在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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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法令沒嚇阻力就是鼓勵罪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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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一致, 一點都不難. 不是主張自己論點時就假設雇主一定會守法, 反駁別人論點時就改假設雇主一定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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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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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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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例0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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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左統假勞團只為鬥爭dpp 真的要爭取勞工權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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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用這種零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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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比較好的方式是支持勞工組成工會,而不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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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勞工政策又派人來討論區帶風向跟勞工硬著幹。況且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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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勞工組工會不也是民進黨的六大勞工政策之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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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王又開始跳針了,果然奴性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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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你們是如何養成那種面對不利事實就要往別人潑髒水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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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不可能支持組工會的啦 你知道工會成立對資方是多大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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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鐧嗎? 合法工會像國外那種的一成立 全台灣企業沒幾個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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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營運的 國外勞資談判跟台灣比 台灣企業主沒幾個受的了 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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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跟工時這種基本的都整天喊要倒要外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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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48工時降44、44降到42都沒砍休假 你42降40就要砍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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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狗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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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雙週48->雙週44這種東西. 至於理由, 公務員只有週工時40, 公務員沒有七天假. 以這個標準來看理由還滿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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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評第一點:原文講很清楚是"多給"0.33或0.66 其他懶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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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勞工是以每月正常工時+帶薪休假240小時為基礎作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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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意見請多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s://goo.gl/lSRV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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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motze (210.240.64.23), 10/30/2017 13: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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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特休幹麻延長,核實發錢到底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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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不能保證修法後工時仍然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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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這次賴揆修法後,常理推斷工時應該是會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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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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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能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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