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部版本 七休一鬆綁 做一給四取消消失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銘言:
: 以下就法論法, 要討論違法問題請左轉另一邊.
: : 全部休法內容一言以蔽之,就是要使老闆們可以規避休假日加班的成本。
: : 先放寬延長工時效54小時(來上班只要一小時多給0.33或0.66),
: : 讓老闆們有便宜工時的法源依據。
: 這個論點顯著錯誤.
: 目前的工時分類有:
: 1. 正常工時: 無加班費.
: 2. 當日延長工時(未使用變形工時下, 同日超出八小時): 額外加給0.33~0.66,
: 月薪制下還要再多給1倍平均時薪, 總和1.33~1.66.
: 3. 國定假日加班: 額外加給1倍.
: 4. 休息日加班: 額外加給1.33~1.66倍.
: 5. 例假加班: 有條件限制, 額外加給1倍, 需補休.
: 嗯?? 你的0.33~0.66要放在什麼時候??
: 就算透過變形工時將某日的正常工時縮短為2小時,
: 加班還是算成當日延長工時的 1 + 0.33 ~ 1 + 0.66喔.
: : 單單增加延長工時而老闆還要有時間排得上去才有用,
: : 但是七休一的規定無論怎麼排都會卡到休假日,變成休假日叫人來上班,
: : 這樣老闆不但要付延長工時的0.33外還要再多付一倍日薪,
: : 所以一定要改掉七休一的規定,變成12天能自由挪移。
: 知道嗎?? 七休一的一指的是例假. 這是我對你論點起疑的原因.
: 例假日加班以整日計, 加給一日, 需補休.
: 你有看過法條絕對不會寫出這種東西來.
: : 就算12天自由挪移,但為了周全一點,勞工隔班間隔縮短,
: : 以方便零星的便宜延長工時可以用得乾淨一點。
: : 如果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要員工休假日來上班的話,
: : 老闆也不想要上班1小時付4小時,所以要改實報制。
: : 休完後,保證跟之前一樣,除了七天假被砍外,沒有什麼改變。
: 工時統計(工業與服務業, 月平均, 主計處資料, 小數點四捨五入.)
: 104年(小時)<雙週84小時>
: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 工時 177 137 184 173 174 177 187 178 174 178 177 188
: 105年上半(小時)<每週40小時/刪除七天假>
: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 工時 174 133 186 162 176 172 170 185
: 105年下半(小時)<每周40小時/暫時恢復七天假>
: 月份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 工時 162 160 176 176
: 106年(小時)<每週40小時/一例一休/刪除七天假>
: 月份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 工時 153 149 185 154 168 183 171 184
: 只看01月到08月的, 三年的工時合計分別為:
: 104年-1387小時, 105年-1358小時, 106年-1347小時.
: 工時仍然是遞減的, 這是數據統計呈現的客觀事實.
: 勞團說的東西並不難理解, 乍看之下也有點道理.
: 可是他們的主張顯然是只死抓著整體規劃當中的一部分,
: 而且對於風險有欠考慮.
以一到八月為例,
104年-1387小時,105年1358小時。
雙周84改單周40。進步立法,可喜可賀。
但尚未有一例一休...等爭議。
105年-1358小時,106年1347小時,
單周40沒改,砍七天假,一例一休老闆不給加班。
單周工時沒增加,老闆喊著不給加班,
工時只減少了11小時,
平均一個月少1.5小時,
所以不給加班這風聲那裏來的?
加班費減少?
一個月少1.5小時會差到那邊?300~500?
要不要請勞動部查一下,
一個月少300-500的加班費會導致生活不下去的企業。
阿,我忘了....
勞檢員訓練資金3億被民進黨凍結了。
ALL HAIL 表妹
: : 真的覺得政府可以設立外勞部,讓勞工有選擇的機會。
: : 以後不會再投民進黨,真的很垃圾,
: : 徹底致力將台灣打造成低薪高工時沒未來的鬼島。
: 以目前的證據來說, 你的主張欠缺根據,
: 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基於滑坡謬誤所作的結論.
: 至於你個人愛投什麼黨是你的個人自由, 本人無意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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