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群人」業配開價130萬 爆難搞廠商拒合作消失
※ 引述《babeamy (...)》之銘言:
: 因為會去訂閱TGOP的人消費能力不高
: 不然如果你用點閱數跟訂閱數看
: 你去看黃鴻升好嗎 臉書粉絲90幾萬
: 結果之前在TICC開演唱會都坐不滿
: 劉若英粉絲才10幾萬 都可以在小巨蛋開演唱會惹
: 林宥嘉也輸黃鴻升啊
: 如果今天黃鴻升說我臉書粉絲勝林宥嘉
: 所以我代言費用要比YOGA高 你覺得怎樣?
: 鄭茵聲連續演出小小配角
: 就證明這團就是這樣的咖
: 演小配角的咖要130萬??
這你有點搞錯了
粉絲團和訂閱人數代表的是
我一支影片在這個平台曝光
可以保證有一定數量的點閱率
看到的人越多,分享 轉發的人也就越多
廣告只要把一個商品給大家看到
甚至引發話題性
那這支廣告也就成功了
有些走紅的藝人因為已經有穩定的基本盤
加上各種傳統媒體平台曝光
還有一些人脈 政商關係等等
不用靠粉絲團也可以過得很好
至於你提到黃鴻升粉絲團90萬觀眾卻坐不滿
不談假賬號好了
這還牽扯到各種行銷 曝光 通路 等等
那我是覺得
如果一個商品曝光率很高
但是銷售不好
是不是要想一下可能是商品本身賣相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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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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