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幫各位宣導正確常識(搜尋使用 柯文哲)消失
邏輯根本有問題
這件事再怎麼說也是台大校方第一個要出來負責 請問台大校方做了什麼?
動不動就無限上綱跳到台北市政府 根本就沒有道理
一個小小台灣大學而已 大學自治懂不懂?
※ 引述《jazz5566 (五六爵士)》之銘言:
: ※ 引述《ToToLaLa (拖拖拉拉)》之銘言:
: : 1.如果大家要在台辦理大陸相關演唱會要怎麼辦理??
: : 答:依照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二條指出
: : 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貼心提醒不是台北市政府喔。
: : 申請要上內政部移民署網站申請
: :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9300&ctNode=30066
: : 貼心提醒上台北市文化局網站無法申請喔
: : 如果有要找移民署在哪裡自己估狗,貼心提醒地址不是在市府路喔。
: : 2.我迫不急待想知道誰審核的
: : 答:依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許可辦法第二條指出
: : 主管機關審查相關申請事項,必要時得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
: : 處理之,或由主管機關邀集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中央相關機關
: : 組成聯合審查會(以下簡稱聯審會)會商處理之。
: : 我不太確定是誰審的,但應該沒有台北市政府。
: 你到底在說什麼
: 我沒記錯的話 台大學生今天反對的原因應該是
: 1.為什麼操場平常不外借的台大今天要借
: 2.台大借出去也完全沒有依照校內程序走
: 3.根據校內規定,學生使用權比出借優先,台大怎麼可以封場地一星期不給用?
: 4.就算你要借,結果讓對方把幾千萬的場地攪爛,台大你在衝三小
: 5.北市府是協辦單位,場地是你喬的,你要不要負責?
: 6.草皮平常連走路都不行 你現在讓人開車上去? 台大你在衝三小?
: 今天到底誰邏輯有問題?
: 內政部的審查,是要去審查該活動適不適合在台灣辦
: 阿靠杯這活動是台北市長跟人家簽備忘錄,約好要辦的
: 難道內政部要不給核可,直接打柯文哲臉?
: 說這是統戰,柯文哲你幹嘛簽備忘錄讓人家來?
: 這樣你是不是又要說民進黨刁難柯文哲?
: 台大學生會的聲明從頭到尾都在臭幹學校
: 沒半個字提到統戰
: 重點就是他媽的北市府跟人家說好要辦活動
: 結果找不到場地 只找台大喬
: 台大膝蓋夠軟 被喬一下就答應了
: 然後就把幾千萬的場地送給人家弄壞
: 學生他媽的超不爽的 直接暴動
: 這到底跟內政部有殺小關係?
: 今天這活動辦在一個合理的場地
: 小巨蛋阿 南港展覽館阿
: 就算是台大體育館好了
: 台大生會靠杯什麼嗎? 不會阿
: 重點就是你不按照程序在那邊喬 還把人家幾千萬的草皮弄壞好嗎?
: 這也可以帶風向到內政部身上喔?
: 媽的 台北市長去跟人家約好的活動
: 你是內政部 你要擋下來不給辦?
: 你知道你在工三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48.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6272363.A.140.html
→
09/25 01:00, , 1F
09/25 01:00, 1F
→
09/25 01:00, , 2F
09/25 01:00, 2F
推
09/25 01:00, , 3F
09/25 01:00, 3F
→
09/25 01:01, , 4F
09/25 01:01, 4F
推
09/25 01:02, , 5F
09/25 01:02, 5F
→
09/25 01:03, , 6F
09/25 01:03, 6F
推
09/25 01:03, , 7F
09/25 01:03, 7F
→
09/25 01:04, , 8F
09/25 01:04, 8F
推
09/25 01:04, , 9F
09/25 01:04, 9F
→
09/25 01:04, , 10F
09/25 01:04, 10F
推
09/25 01:04, , 11F
09/25 01:04, 11F
→
09/25 01:05, , 12F
09/25 01:05, 12F
→
09/25 01:05, , 13F
09/25 01:05, 13F
→
09/25 01:06, , 14F
09/25 01:06, 14F
推
09/25 01:16, , 15F
09/25 01:16, 15F
推
09/25 01:18, , 16F
09/25 01:18, 16F
→
09/25 01:18, , 17F
09/25 01:18, 17F
推
09/25 01:46, , 18F
09/25 01:46, 18F
推
09/25 01:46, , 19F
09/25 01:46,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