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竹保全公會拒「代收信件」發函嗆郵局消失
獨立回一篇好了。
研究了一下,試著從住戶、保全、郵差三方不同角度來討論一下:
住戶:
我的信我一定要收到,至於是由郵差送達或保全或秘書代轉都無所謂,信不要搞丟就好。
重點是,有時效性的信件一定不要給我拖到過期,例如需要住戶親自簽收的相關文書或法
院寄來的訴訟文件。
還有,我在經營網拍(註:這是有的住戶會出現的情況),有時候會把貨寄放在警衞室,直
接請買家過來交錢給保全代收,或是我買東西但人可能不在,錢寄給保全請他代收貨物。
保全:
我的工作依保全業法規定就是安全防護,財務、清潔或代收信件等是樓管業依法聘請有資
格的總幹事及秘書的工作,如果我未具資格而擅自執行他們的業務,沒事就好,出事一定
變成我要扛。
特別是訴訟文書,萬一我代收了,在法院那裡已算合法送達,而住戶偏偏不在家,等他回
來我交到他手中已逾庭期,我會被人告死。
更不用說有的住戶經營網拍,把貨寄在警衛室要我幫忙代收或代繳貨款,我感覺這是公器
私用,也增加我工作負擔。
郵差:
我的工作量大到不行,依法雖然我有義務親自送達信件,而我也會盡量自己親自送達,但
如果保全或社區秘書願意幫我協助送信,我會很感謝。
同時有的社區禁止我進入大樓各層送信,我也只能在警衛室請保全或秘書幫忙通知住戶收
件了。
站在我的立場其實沒差,如果保全不代收信件而住戶也不在,第二次我就開招領單了。至
於平信確實我該自己投,但就像前面說的,信箱要設在我可以投的地方,若設在我不能進
去的地方也不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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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這樣,總的來說,我在模擬住戶網拍那部分時,感覺會比較心虛(我沒做網拍,別
誤會)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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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787975.A.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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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保全跟郵差都不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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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麼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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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新聞說的,保全業很競爭。
※ 編輯: todao (180.217.182.32), 09/07/2017 2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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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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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