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國際地位 馬英九重申:開羅宣言當然是條約!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11 14:41), 8年前編輯推噓17(2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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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是已經被打臉打爛的冷飯重炒 會有華華和黨工還想翻盤嗎? 馬英九之前不是一直以中日和約來當ROC擁有台灣的辯護點,怎麼又繞回去開羅宣言了? 是因為那張外交部前機密文件的圖在網路上廣泛流傳嗎? 可4開羅宣言其實更慘阿 看一下中華民國1947年怎麼說↓ (手機請橫過來看圖) http://i.imgur.com/ZLYcn2J.jpg
開羅宣言是1943年,1947年中華民國仍認為: 「土地主權變更手續『未』完成,國際公法上猶不能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 「宣言無實際約束力,事後推翻在法律上亦無任何責任」 不說別的,條約 = Treaty,宣言 = Declaration,光名字就差很多了,小朋友都看得出 來,幹嘛硬要搞再一起?指鹿為馬是華華特愛技能? 這也是為什麼要有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真正處理日本領土主權問題 簡單說二次大戰根本不是什麼正義之戰,對於被中國和俄國侵占的人民來說, 是惡夢的開端,那就是我們台灣,而東亞戰場的罪魁禍首就是腦殘美國自由派民主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34.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755303.A.5A7.html

07/11 14:43, , 1F
無所謂,台灣人都在乖乖的繼續當支那民國公民,承諾不變
07/11 14:43, 1F

07/11 14:44, , 2F
問題是中日和約內 日本明確承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
07/11 14:44, 2F
你知道為什麼你們華華會被嗆被罵被兇嗎? 因為就是有你這種專門騙人的,我可以說你是騙子嗎? 中日和約根本沒有處理土地主權轉移,任何一條都沒有,有的話你舉出來 https://tinyurl.com/y8otg3d2 中日和約條文↑ 不存在的東西你只能胡亂穿鑿附會,我也能立刻打臉你

07/11 14:44, , 3F
意向書而已連簽名都沒有 三個老人打嘴砲說有效力我也是笑笑
07/11 14:44, 3F

07/11 14:44, , 4F
馬英九熟讀台灣國際法地位卻用來講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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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44, , 5F
1952年舊金山和約授權中日去簽訂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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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45, , 6F
他當總統時到底完全有權力改變現狀偏偏搞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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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45, , 7F
asked 沒效力? 難怪你只能笑笑XDDD 一輩子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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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鉤囉!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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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46, , 9F
改稱開羅共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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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46, , 10F
看清楚 這個司法解釋是說民國34年台灣未完成主權變
07/11 14:46, 10F

07/11 14:47, , 11F
@asked 別崩潰了
07/11 14:47, 11F

07/11 14:47, , 12F
07/11 14:47, 12F
不管你要怎麼去刻意解釋,這都是再說1943開羅宣言以及波雌坦宣言、降伏文書 這三個根本不是叫做"Treaty"的文書、宣言之後的事情了

07/11 14:50, , 13F
哎呀 某Moh啥地被指定打臉囉 不要只會嗆人嘛 舉出哪一條阿
07/11 14:50, 13F

07/11 14:50, , 14F
其實對終解決德國條約或日蘇宣言都沒有講到領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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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51, , 15F
羨慕a大:Q 送上門的和解金不拿白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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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4:52, , 16F
二戰後因美蘇爭霸 很多國家領土移轉 不是依據和約決定
07/11 14:52, 16F
舊金山和約蘇聯沒簽字就是因為沒有辦法藉此獲得北方領土主權, 然後至今都和日本有領土主權上的爭議 你要說蘇聯佔有日本北方島嶼就是擁有主權,那只是你的講法, 因為實際上在國際法理或歷史淵源,都是日本更站得住腳, 蘇聯只是跟中華民國一樣賴著不走而已。 然後從蘇聯氣到拒絕再舊金山和約簽字,就知道沒有條約來轉移領土主權, 是很嚴重的事情,還是可以一笑置之。

07/11 14:53, , 17F
某位不是自稱歷史專業嗎XDDD 講笑話專業吧
07/11 14:53, 17F
那個Mohism好像很愛到處說誰誰誰去歷史群組怎樣 看他中日和約那邊就知道他在這議題有沒有實力了 答案就是 "0" 她們歷史群組大概就都這種貨色

07/11 14:54, , 18F
馬英九根本沒法律素養 只會跳針
07/11 14:54, 18F

07/11 14:57, , 19F
日蘇有領土爭議僅限於北方四島 因為日本開始吵雅爾達
07/11 14:57, 19F

07/11 14:58, , 20F
密約中的千島群島範圍到底在哪沒有明訂
07/11 14:58, 20F

07/11 14:58, , 21F
看清楚中日和吧XDDD 光一個第四條就OK 除非你不承認馬關
07/11 14:58, 21F

07/11 14:58, , 22F
條約
07/11 14:58, 22F
領土主權轉移了,是一次性,永久性的,並不會因為條約作廢或失效而重新轉移回去。 你要拿到主權,只能重新在簽訂一次新條約。

07/11 14:59, , 23F
包括奧德河尼斯線以東舊德國領土 也是沒移轉過
07/11 14:59, 23F

07/11 14:59, , 24F
馬桶承襲國民黨精神 一路詐騙台灣人
07/11 14:59, 24F

07/11 15:00, , 25F
早點去睡,支那用嘴砲就能變條約啊
07/11 15:00, 25F

07/11 15:00, , 26F
而且就算蘇聯簽字 北方領土議題上 也只有日本放棄這款
07/11 15:00, 26F
華華可以不要出來拿一些違反國際慣例和國際法的唬人論述爭論嗎? 我只會覺得很煩而已 那是因為北方四島外的庫頁島、千島群島都已經在舊金山和約中「明定」要日本放棄 一切權利和要求、名義。 所以日本要吵也只能炒北方四島,這就是"TREATY"條約在處理領土主權上的 「鐵的效力」 你要唬爛說TREATY沒用,那只是拿著笑話出來歹戲拖棚看了讓人賭爛而已

07/11 15:01, , 27F
最終解決德國條約則是訂統一德國主權及於民主及聯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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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01, , 28F
國境內 境外所有領土主權一律放棄
07/11 15:01, 28F
省省吧,光看你上面廢話一堆連舊金山和約這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南樺太)部分,以及鄰近 各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都沒提到,就知道你的論述都是有問題的了。 走開,我很沒耐性。
還有 46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07/11 15:44, , 75F
又在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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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45, , 76F
小笠原群島是聯合國授權給老美託管 但台灣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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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45, , 77F
託管應該是法定用詞吧 這應該是很嚴謹的
07/11 15:45, 77F
前面已經被打臉過的東西,何必又要在重複假裝沒事的一直跳? 蔣中正在信中對陳誠表示:「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 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台灣當然不是美國也不是聯合國的託管地,因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託管地。 而中華民國來台灣造成各種大浩劫之後,約在1949年英國和美國都施壓蔣介石, 要把台灣交付聯合國託管,但蔣介石阻止。 而台灣人早在1946年就開始向聯合國和美國請願了,希望讓這兩者託管。 既然被蔣匪介石阻止了,台灣自然不會在聯合國的託管名單上,但並不改變台灣 為中華民國託管地的法律地位事實。

07/11 15:50, , 78F
既然不再託管名單 又怎麼能說台灣是託管地?
07/11 15:50, 78F
不再美國和聯國的託管,但在中華民國的託管,看不懂字?

07/11 15:51, , 79F
那聯合國有委託中華民國託管嗎?沒有吧
07/11 15:51, 79F
聯合國在二戰當下並不存在,自然無法託管任何地點給誰,將台灣託管給中華民國 代管的是「盟軍」,確切的說是「美國」。 有人叫我貼給你的 → geordie: 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 07/11 15:51 → geordie: 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 07/11 15:51 → geordie: 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 07/11 15:51 然後你真的很跳針也很盧,我不是很想在鳥你了

07/11 15:51, , 80F
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
07/11 15:51, 80F

07/11 15:52, , 81F
原PO, 麻煩你把我推的這段話貼三次給EVO看,還在跳針
07/11 15:52, 81F

07/11 15:53, , 82F
日本放棄1941年前對中國簽訂合約 馬關條約當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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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53, , 83F
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就是指託管委員會,但台灣不在這之中
07/11 15:53, 83F

07/11 15:55, , 84F
就了當了說 台灣的確有被討論是否納入託管名單 但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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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傢伙還在跳針跟盧

07/11 15:55, , 85F
不了了之 所以自然不再託管之列
07/11 15:55, 85F
前面講給他聽三次了還在繼續看不懂字↑ 睜眼說瞎話

07/11 15:55, , 86F
台灣是由"和約"暫時託管給簽約國,簽約國再由主事美國負
07/11 15:55, 86F

07/11 15:56, , 87F
07/11 15:56, 87F

07/11 15:56, , 88F
我是看不懂你們託管論沒錯 因為條約也沒寫
07/11 15:56, 88F
你是普通的國際法和託管都看不懂,不是「我們的」,我們講的都是國際的 ※ 編輯: tigertanktwo (111.83.34.110), 07/11/2017 15:57:28

07/11 15:58, , 89F
老兄,你不懂要去找資料,不是在這跳針好唄?E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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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01, , 90F
總不會說代管的法源是一號命令吧
07/11 16:01, 90F

07/11 16:03, , 91F
中日和約第二條 是承認舊金山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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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03, , 92F
現在的法源已經變成TRA去啦,源頭是第一號命令(英文版
07/11 16:03, 92F

07/11 16:05, , 93F
一號命令只是軍令吧 完全跟領土治權主權無關
07/11 16:05, 93F

07/11 16:33, , 94F
07/11 16:33, 94F

07/11 16:35, , 95F
不要打臉牠啦,打死牠算了
07/11 16:35, 95F
※ 編輯: tigertanktwo (111.83.34.110), 07/11/2017 17:12:50

07/11 17:33, , 96F
中華民國人跟中國人一樣水準,鬼扯滿嘴跑火車,啊,他們就是
07/11 17:33, 96F

07/11 17:33, , 97F
中國人齁(大悟)
07/11 17:33, 97F

07/11 18:18, , 98F
推 智障9.2
07/11 18:18, 98F

07/11 22:43, , 99F
推 滯支崩潰
07/11 22:43, 99F

07/12 02:13, , 100F
華腦人的下限在哪呢
07/12 02:13, 100F

07/13 13:17, , 101F
原PO真有耐性,
07/13 13:17, 101F

07/13 13:17, , 102F
還一一把國際法實例,
07/13 13:17, 102F

07/13 13:17, , 103F
甚至是チ(華民)ナ的資料,
07/13 13:17, 103F

07/13 13:17, , 104F
給チ(華民)ナ的人看。
07/13 13:17, 104F

07/13 13:18, , 105F
可惜,他們看不懂的ˊ_>ˋ
07/13 13:18, 105F

07/14 12:59, , 106F
華鐵盧看不懂,不過法條門外漢卻看懂了,好神奇,謝謝
07/14 12:59, 1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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