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靠北!」他在機車這藏暗器 一喬車就中針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03 19:18),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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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啊,騎個塑膠車也在尊貴個屁 移個車是會怎樣嗎? 還有那種我車頭跟鄰車車尾保留個距離 好早上出門,結果就有白目機車停在那個縫 是怎樣?我台灣大哥大嗎? 到底停汽車中間的機車是在想什麼? 很緊?蘇胡嗎? 引述《stusteven123 (蛋頭)》之銘言: : 各位包青天、久立生、古美門大家好: : 小弟是一隻魯蛇恐龍,看到這個黏圖釘的事件,來說一下趴說語賺賺P幣: : (先簡稱新聞中黏圖釘的人叫甲,被圖釘刺到的人叫乙) : 什麼是犯罪行為?簡單定義:「不法且有責的行為」 : 不法分成兩個階段, : 一個是「構成要件該當」,白話就是「違反刑法明文規定」 : 二個是「違法性」,白話就是「你的行為有沒有特定的事由,是法律所允許的」,舉例來 : 說,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依法令之行為(像醫生幫病人開刀之類的) : 當被認為構成要件該當、具違法性,法律就會評價這個行為是「不法」的行為,白話講就 : 是你這個行為是「違法行為」。 : 「有責」指得是「行為人能不能為他所做的這個違法行為負責」,常見的判斷標準例如行 : 為能力(像五歲的小孩殺人不用負責、精神狀態失常的人犯罪不用負責) : 故一個「不法且有責的行為」,就是所謂的「犯罪」(暫不討論客觀處罰條件)。 : 來,我們來看這個案例: : 刑法評價的對象是「行為」,所以先找可能觸法的行為:「甲在機車後座背面黏圖釘,並 : 且這個圖釘讓搬動機車的乙受傷」 : 首先看「構成要件」,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就現實面來看,甲放置圖釘,這個行為製造了讓人受傷的風險,而乙確實因為甲放置的圖 : 釘受傷,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 就個人心裡面來看,甲放置圖釘,就是有想說「動我車的人就會被刺到顆顆顆」,所以甲 : 是有「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的想法 : 所以甲確實違反了刑法第277條的規定,「構成要件該當」 : 接著,來看違法性 : 這個案例可能會討論的是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24條避難行為 : 要成立正當防衛有兩個條件:「防衛情狀」、「防衛行為」 : 防衛情狀指的是,要面臨「現在、不法且人為的侵害」,防衛行為指的是:「要有效(可 : 以達到目標)且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的行為」 : 這個案例,甲放圖釘在機車上面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 現實面上,乙為了停車,搬動甲的機車,並沒有造成甲任何的侵害,所以並不是「防衛情 : 狀」,甲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如果乙是故意想要偷車的話,則有討論空間) : 附帶討論有沒有「誤想防衛」(想像中是為防止車子被刮、被偷,所以正當防衛,但現實 : 上沒有正當防衛)的可能 : 在甲的想像中,除了想說:「偷車的人會被刺到顆顆顆」,也一定會想到:「手賤要移我 : 車的人會被刺到顆顆顆」,當甲腦袋中有這幅畫面,就不會有「誤想防衛」的可能 : 所以甲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 要成立緊急避難有兩個條件:「避難情狀」、「避難行為」 : 避難情狀指的是,要面臨:「現在的危難」,避難行為指的是:「要有效(可以達到目標) : 、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具衡量(避難手段與其造成的結果之間利弊的衡量)的行為」 : 和前面正當防衛的討論一樣,乙只是為了停車去稍微搬動甲的機車,對甲而言並不是現在 : 的危難,故不是「防衛情狀」,甲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 最後是有責性,這個案例,甲應該是滿18歲,在黏圖釘的時候沒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 : 陷,可以認知他的行為是會讓別人受傷的,甲是有責的。 : 結論:甲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既遂,乙可以吉甲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6.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080684.A.C59.html

07/03 19:19, , 1F
幹 最討厭這種 直接移出來 順便踹兩腳
07/03 19:19, 1F

07/03 19:20, , 2F
我肥宅在路上盯著正妹的身體 我覺得很舒服
07/03 19:20, 2F

07/03 19:37, , 3F
1身在臺灣的無奈啊
07/03 19:37, 3F

07/03 19:39, , 4F
以前還小的時候親眼目睹一台車懶的搬
07/03 19:39, 4F

07/03 19:39, , 5F
直接撞倒開走
07/03 19:39, 5F

07/03 19:47, , 6F
你橫向拖下車子不就出來了,不然買台山貓吐起來
07/03 19:47, 6F

07/03 20:22, , 7F
真的 這種白癡騎士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07/03 20:2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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