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靠北!」他在機車這藏暗器 一喬車就中針消失
一堆鍵盤律師都跳出來了
湊湊熱鬧
其實看一堆鍵盤律師的解答後就很簡單
放圖釘可以 不過要順便放警示標語
例如 本車危險 請勿移車 車輛特殊 請勿搬動
有標語還要自己手賤來移車 看你要告三小
最大的問題其實還是一堆人的教育程度品行低下
在加上國家法律也完全不管
所以一堆車就是一格停兩輛 有空間就搬就硬擠
在台北市停車還真的很難看到一格一輛乖乖停好的
我建議立法建設新停車格 跟現在路上一些停腳踏車一樣
誰的前輪在規定的位置鎖上該停車格就是誰的
沒有在裡面的一律開單拖吊 亂停亂塞亂搬問題輕鬆解決
大家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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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個危險警告的骷顱頭圖示 應該就沒問題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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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沒寫一格只能一車當然政府官員只能回答沒規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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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鍵盤法官判決要判什麼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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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搬動車會施力的位置放圖釘就沒有所謂的"誤"觸 只有故意想去搬動者才會去碰到
然而也已經擺放明顯標語標誌警告 這就不知道鍵盤法官想要怎麼判了
※ 編輯: jimmykuo123 (114.32.32.36), 07/03/2017 2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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